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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容易滋事,所以,她也做過蠢事,比如養長髮、打籃球、摘掉首飾……凡是簡默的特質,她繼續照搬,因為他喜歡。
模仿是對情敵最大的恭維,她怎麼不知道?
知道了還去做,這叫蠢。蠢完發現不奏效,所以她就瘋。結果是,她至今不想相信,這輩子她玩過那麼低劣的心計,還不止一次。
“你不必謝我。”她嘴角的弧度冷然,“我今天會長篇大論是想告訴你,我和鐘磬是青梅竹馬,穿開襠褲那會就認識。我親眼看見,他把心都掏給了你。反觀你,為他做了什麼?一味地收他的好處,你憑什麼?不如你可憐他,把他的夢想還他。”
夢想……簡默咀嚼著這個詞。
有誰適合為別人放棄自己的夢想?大概誰都不太適合,因為有的人將為自己後悔,還有的人為別人後悔。絕對的強者或弱者或許適合,只可惜,絕對的命題本來就有問題。
“那你知道,為什麼我會成為設計師嗎?”良久,她抬起頭,吐字清晰地問。
秦蒔樺瞳孔微縮,隔著一張桌子,簡默是看不到的,不過粗懂一點心理學的好處是,她可以自以為是地認定對方端咖啡是為了掩飾。
“是為了他。”簡默一開始就準備玩自問自答的文字遊戲,自顧自往下說。
“我看的書一直很雜。大三上,我在圖書館借了本建築圖冊,和他說起時,沒想到他能說出不少大師的名字以及他們的設計理念。既然你比我瞭解他,應該也知道他有個習慣,支援別人觀點的時候,都會加上自己的看法,所以他的口才屬於一鳴驚人型,很有感染力。我是因為喜歡談設計之時的他,進而喜歡上設計,結果一發不可收拾。”
“你的意思是,你當設計師是因為他?”
“一點,不過我沒那麼掏心,大部分原因是本身沒多大的人生追求,聽說感情成也共同話題,敗也共同話題,就想做點他喜歡,我也喜歡的事。”
秦蒔樺注視她半晌,紅唇微啟,“難怪上次你提醒我,是我沒看清你。”反擊不帶眨眼,能被他看上的人,水平怎麼可能不過爾爾?
簡默並沒打算反駁什麼,入口的牛奶因為糖放得太多,甜了。可見調味是個技術活,太淡或太甜,都留不住舌頭。
嘗過這一口,她繼續她的敘述,“他是個很自律的人。所以他一般不會佔用睡眠時間來工作,通常在晚十點半上床,早六點半起床。他早起洗漱完習慣先喝半杯水再開廣播,睡前會喝半杯牛奶。他喜歡中式早餐,吃飯前通常會喝半碗湯,飯後五分鐘再喝剩餘的,半個小時後吃水果。他喜歡牛肉,但最愛吃培根玉米燜飯,蔬菜裡最喜歡的是花菜和蘆筍,在兩者同桌的情況下,他去吃花菜的機率為90%。但他有個不良習慣,吃花菜的時候不吃根,然後面不改色地把根齊齊留在碗裡,最後倒掉。”
簡默說著,不再說了,而是在笑,笑的時候眼睛是彎的,像初上枝頭的弦月,不經意間墜落的笑意澄亮如水。
秦蒔樺不明白,“你想說什麼?”
“我說的這些事,只有他至親至近的人知道,即使你們是青梅竹馬,穿開襠褲那會就認識,你也未必知道。另一點,家境富裕容易讓人產生優越感,而你在他面前不會展現你的優越感,加上你知道他有多精明,所以,我想你不會去仔細地觀察他。”
尤其在我知道他有多喜歡你的情況下,秦蒔樺在心底補了一句。她明白了,簡默方才那番話衝的是她質問她的“瞭解”二字,尚不及欣賞她的敏思,對面再度發話。
“每個人的稟性天賦不一,就像他可以堅持這樣規律的生活,而我做不到。他聰明,加上肯幹,所以有了今天的事業,而我志小才疏,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設計師。我沒有去了解他的付出,作為他的妻子,是我的錯。不過,至少不是我逼他把心掏給我,逼他放棄夢想,逼他一味地給我好處。再深入一層,你這麼瞭解他的所作所為,對他的事業又有什麼益處?”
秦蒔樺被問住。的確,沒有人逼,所以,一予一受是心甘情願。這個幸運的小女人被矇在鼓裡,一蒙就是這麼多年。
簡默繼續說:“大二之前我和他幾乎沒有交集,雖然你知道他喜歡的是我,但年少的感情基礎淺,你的條件好,近水樓臺,真考慮過爭取,現在站在他身邊的人未必是我。剛才你說,你喜歡的男人,怎麼能背黑鍋。我想告訴你,我答應鐘磬的告白時就問過自己——我看上的男人,憑什麼讓別人給他幸福?”
“謝謝你今天的賠償。”
秦蒔樺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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