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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找你有事,有人找你有事兒。”戴妮神神秘秘一笑,剛好前面到了轉彎處,戴嬌抬頭一看,柳樹邊兒立了個男的,十七八歲,穿著灰布褲子,白色上衣,長得白白淨淨挺清秀。
“我先走了,你們有什麼事兒先聊。”戴妮說了這句話,又留戀的看著戴嬌身上的衣服,“你這身打扮可真好看……穿上去就跟電影明星一樣。”
“我媽做的。”戴嬌稍稍挺了挺胸膛。
“真好看……回去也讓我媽幫我弄一件。”剛說了這句話,那邊立著的男的已經走過來了,戴妮摸了把戴嬌的衣服,猶猶豫豫的走了。
林州在一邊本來等的都有些不耐煩了,可戴嬌出來後他就放下了那份兒不耐煩。
大半個月沒見面,她白了,也更漂亮了。長及腳踝的裙子,上半身是灰色的短褂,七分袖,越發襯得戴嬌這十幾天捂的發白的腕子雪潤晶瑩,遙遙看上去還真像多山中的茉莉花花,清純水嫩。
“你找我?”戴嬌歪著頭,眼前這個人之前和原主處過物件,是原主上小學的時候認識的,這時候還不流行白馬王子這個詞兒,可林州長相,學習都不錯,成了大部分女同學心目中的暗戀物件。
但現在的戴嬌卻對他並沒有什麼好感,不說她和林州並沒有什麼感情,單說兩個人處物件,林州在原主被逼婚的時候不聞不問,也就能知道這人什麼操行了,至少不是個能扛得起責任的男人。
林州點了點頭,“我想找你商量商量咱們的婚事。”林州馬上就要高考,憑他的成績上大學是沒問題的,但他卻沒想過要娶一個城裡媳婦,一是家裡確實窮,他媽一個寡婦拉扯他長到現在,閒錢剩的不多,二是農村的勤快,還可以幫忙種地,供他讀書,而且嫁給他一個大學生算高攀,他媽說這樣管得住,家和萬事興。
戴嬌:……(⊙v⊙)“你說什麼婚事?我們兩的?”,戴嬌伸出指頭,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
“恩”,戴嬌勤快,原來時不時的還去他家裡處理處理家務活。林州對她唯一的不滿也就是長相上的,今兒一見面就覺得什麼都不是問題了,“我馬上要考大學,上了大學之後你暫時和我媽住在一起照顧我媽,等我在那邊安頓好了之後會接你們過去。”
戴嬌有點懵了,“你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我……”
“你訂過一次親,我媽說這樣就不能給你太多彩禮,而且嫁過來了都是自家人,這個俗禮就免了。”林州繼續道,“但你們家嫁妝還是得出點兒,畢竟以後你要到我家裡過日子,棉花,背面兒,這些都要有,當然如果有現金更好,我馬上要讀大學,學費還得兩家一起湊湊……”
戴嬌:媽噠!智障!
☆、第11章
“老三件兒你要不要也湊一套?”戴嬌眨眨眼,“不然再給你媽打個金鐲子?”
林州臉一沉,“戴嬌,我沒跟你開玩笑!”老三件兒,他倒想要,關鍵戴家給的起嗎,要是給的起,方萍也不至於出那樣的法子。
“我也沒跟你開玩笑。”,戴嬌黑著臉,轉身就要回去,出來一趟遇到這麼個德行的人,比踩了狗屎都讓人噁心!
林州沒想到戴嬌會這樣,以前戴嬌不起眼,但在他面前卻特別聽話,難道上了一次吊膽子也變大了?這可不行!
林州和他媽找媳婦的標準就是乖巧聽話,按戴嬌今兒的表現到這兒就該放棄了,可看著面前水蔥一樣的人,林州就是捨不得,伸出拽住了她的腕子,“你不嫁給我,嫁給村口那個老王嗎?”
誰都不知道老王到底叫什麼,村子裡住了十幾年,也沒找到個老婆。之前在煤窯場上班,窯洞塌了,腳給斷了,倒是賠了不少錢給他。方萍也是看上了他手裡這點錢,才琢磨著把戴嬌嫁過去。
“戴嬌,這些天是我不好,沒有來找你,可你也得為我想想”,林州皺著眉頭,“我本來是覺得你嫁給老王可能會更好一點,畢竟他無論如何,現在比我家物質條件能好點兒。可是我今兒聽戴心說了件事兒,我才醒悟過來,絕對不能讓你嫁給那種人!”
戴心和林州一起在鎮裡上高中,按理說戴心是瞧不上林州的,太窮了,可誰讓林州在一幫子高原紅里長得還算能看,就這麼個能看的還和一向她瞧不起的堂姐在一起,所以一聽戴嬌要嫁給老王了,立馬就告訴了林州。
方萍從赤腳大夫那裡弄了點藥,跟老王商量好了,直接藥倒戴嬌再把人給他送過去。這年頭人們對這個看的都比較重,戴嬌成了老王的人,林麥和戴柱也只能啞巴吃黃連認了這個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