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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這也有情可原,在後來帝國進行的數百次核實驗中,最多就是公佈實驗爆炸當量,而絕不會提到更詳細的資料。其他的有核國家也一樣,即使在核技術的神秘棉紗已經被摘下來的今天,核實驗的具體資料仍然是嚴格保密的。
最重要的是,這次核實驗當時並沒有被立即公佈。五月份,在薛希嶽與其他國家首腦進行會議的時候,他也收到了訊息,隨即只是向德國與波斯帝國的首腦透露了唐帝國已經擁有了一種可以毀滅一座城市的超級武器,而沒有提到是什麼武器。
這點點透露就已經足夠了,當時德國與波斯帝國也有自己的核武器研究計劃,而且這兩個國家的元首也都拿到了本國科學家提交的報告,知道能夠毀滅一座城市的炸彈指的就是原子彈。毫無疑問,薛希嶽這一點點透露,對後來的國際局勢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不說別的,當時德國與波斯在對美作戰態度上的巨大轉變,就與此有關。更重要的是,這兩個國家當時還沒有核武器的實際經驗,對核武器的真正威力還不太瞭解,更不清楚唐帝國到底製造了多少枚原子彈。按照最簡單的思路,如果唐帝國手裡有足夠多的原子彈的話,那麼戰爭會在幾個月之內結束,而且肯定是以美國的無條件投降而結束。
薛希嶽是在回國之後才瞭解到更多的資訊的,而他當時下達的第一條命令就是,儘量完成原子彈的實戰化工作,同時儘快製造出幾枚可以用於實戰的原子彈,而不是停留在實驗的基礎上。首相的這道命令對當時的科學家起到了很大的鞭策作用,因為就在此時,“盤古計劃”的科學家還在為到底要不要進行第二次實驗而爭論不休呢。
在完成了第一次核裝置的爆炸實驗後,科學家們收集到了大量的資料,特別是對原子彈爆炸之後能量的釋放方式有了比較準確的掌握,從而可以基本上確定要使原子彈的破壞效果達到最大程度的理想爆炸高度。而實驗裝置本身採用的就是“槍式”爆發結構,因此該引爆方式的可靠性也得到了證明。
接下來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原子彈的小型化,以及根據投彈方式做的一些改進設計。
小型化工作最為重要,當時引爆的實驗裝置中達50多噸,就算是取掉上面的一些不必要的裝置,其重量也超過了轟炸機的承載能力,而且體積更是大到連地面運輸都不可能。而按照要求,要用“鵬”式轟炸機投擲原子彈的話,那麼其重量就得控制在9噸以下,而且最好控制在5噸左右,這樣轟炸機才能夠達到最大作戰半徑。同時,原子彈的外型尺寸最好能夠控制在彈艙可以容納的範圍之內,最大尺寸不能夠超過轟炸機停在地面時,彈艙頂部與地面的距離。也就是說,原子彈要具有實戰使用價值,就必須要完成小型化工作,不然就最多隻是拿來嚇唬人的實驗裝置而已。
原子彈的具體結構設計也很重要。不說別的,氣壓高度引爆裝置就必須要做到足夠的精確。當然,以原子彈的威力,就算引爆高度高一點,或者是低一點,對其破壞效果也沒有太大的影響,而最關鍵的就是可靠性,絕不能因為引爆器出故障,讓原子彈在投下後根本就炸不響!
運載工作的改進問題也很關鍵。現在已經確定由“鵬”式轟炸機來投擲原子彈,而且設計原子彈的工程師也已經保證,肯定可以讓原子彈裝到轟炸機上去。問題是,轟炸機肯定要根據原子彈的外形進行改進,而且其內部結構,特別是彈艙結構也要改進。比如普通“鵬”式轟炸機的彈艙內就設有兩條並排的炸彈掛架,可以掛十幾枚,甚至是幾十枚炸彈,而在投原子彈的時候,只需要掛一枚炸彈,而且炸彈掛架的承載能力要高得多,就得對彈艙的承力結構進行調整。
飛行員的問題並不大,麻煩的是,現在科學家知道原子彈的威力有多大了,那麼怎麼保證投下了原子彈之後,轟炸機能夠逃出爆炸殺傷範圍,而不是被原子彈給幹掉呢?高空投彈是唯一的解決辦法,這樣炸彈落下的時間會更長,飛機也就有更多的時間逃出危險空域。可這仍然不夠,必須要給原子彈裝上減速降落傘。
投彈的精度也有要求,當時負責該專案的陸航將領要求轟炸機飛行員能夠在8000米的高度上,將炸彈投到一塊籃球場大小的靶子上去。這個要求就有點過頭了,說白了,原子彈那麼大的威力,就算是投偏了一點,對其殺傷效果也沒有什麼影響吧。只是負責投擲原子彈的部隊是帝國最精銳的戰略航空兵飛行員,對其要求自然就高得多了。
可以說,在首相的直接命令下,各項工作的速度都加快了不少,只是當時薛希嶽還沒有決定是否立即使用原子彈。畢竟羅雲衝的戰略轟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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