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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班主任崔月報假警時描述關於李明屍體的架勢一模一樣,彈簧跳腦,腐爛生蛆,渾身冰涼。除了腦袋,其它部位完好無損,連腐爛的跡象也沒有。法醫取證完,張小麗的屍體遭到過冷凍,脖子被打斷像無骨一般,並且腐爛的跡象,是人為的,不是天然腐爛的。
這未免太有點殘忍了,能有多深的仇恨,把一個小乖乖女摧殘到如此程度?
警方認為班主任崔月有最大的嫌疑,第一,案發前十六天,班主任報過假警,所述的死法與現在的張小麗如出一轍;第二,案發前半個月,張小麗撒謊說看見了李明,惹得崔月惱怒,連批評帶作業加量,而且王大柱說崔月批評張小麗時說了句“如果我是你父母就殺了你,還來到這個世界幹什麼。”這換平常只是氣話,然而與張小麗的死相結合,很可能就是有了殺人的念頭。第三,張小麗的父親當晚看女兒流淚回家,問清楚情況,跑到崔月的家前,拿石頭把窗戶砸碎,飛入房間的石頭還砸傷了崔月的額頭。這視為作案動機。第四,崔月在張小麗消失的那天,一上午沒來上課,請假了半天。崔月說那天是例假來了痛的起不來,卻沒有任何人能給她不在場的證明,畢竟她是一個人獨居,朋友又全是教師得上課,就算是真的,確實沒人能證明崔月說的是真的。
如此一來,崔月百口莫辯,還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那個年代均用重典,抓了典型就重罰,警醒別人。以至於還沒有把證據蒐集全,比如說崔月冷凍張小麗的工具與地點、作案的現場等,僅憑崔月家裡地上有一個張小麗屍體上所穿衣服的扣子就定了罪,開始了逼供,連打帶罵不讓睡覺折騰了好幾天,崔月一個弱女子,承受不住了,按下了手印,也背熟了專人教她的“作案經過”,連辯護人也不讓請,案子結束,她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
檔案裡,附了張崔月被執行死刑時的圖片,一身白衣的她,跪在地上,眼睛蒙著黑色布條,雙手反綁於背,身上掛了個牌子,“崔月,女,年齡29,死刑犯。”一個大紅叉。
法警手持黑色的槍支,抵住她的額頭,年輕的生命就此走到盡頭。
資料中說,死刑的槍聲一響,圍觀的群眾譁然,歡呼雀躍,孩子視為花朵,未來的希望,崔月的死刑大快人心。然而事後第一天、第二天,高興的人們高興不起來了,警方也懵了,似乎……
次日,數學老師王大柱跑到警局,說來到教室時出現了李明的屍體,情況和之前的張小麗、再之前崔月假警中的李明一模一樣。起初警方和王大柱以為崔月有共犯,這也能解釋通為何之前崔月到死沒有供出作案的地點。
令人頭痛的是,警方和王大柱風機火燎的趕回了三年二班,教室裡空蕩蕩的,沒有任何異味。
說王大柱報假警嗎?
此前崔月也做過與王大柱一樣的事情,警方覺得這事極為的蹊蹺,暫時沒有教育王大柱,仔細的檢查了李明的課桌,的確沒有任何的異常,就沒再計較,讓王大柱以後看清楚了再報案。
第二天,班級又有一個同學沒來,是李明的後桌,吳能,他是班級上典型的壞孩子,幼兒園開始打架,三年級開始吸菸,當然,這也與他的父母在外打工,家裡奶奶的溺愛有關。
吳能的屍體是半個月之後發現的,簡直是完美複製了張小麗的死法,也與王大柱、崔月口中李明的死法一樣。
問題來了,總不能再把王大柱定性為嫌疑人吧?
這時,警方已經意識到可能之前釀成了一樁冤案,為了不在讓人蒙冤,只是把王大柱控制了起來。當然,控制也有第二個目的,王大柱和崔月同教一班,關係也好,不排除他是崔月共犯的可能性。
哪知道,過了一個月,案子也沒能破掉,吳能的家長又鬧,整得大堆的群眾跟著鬧。
王大柱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
近乎所有的人認為,如果這事不是事先串通好的,王大柱與崔月怎麼可能看見不存在的事物?何況世界上又沒有鬼,但是有妖,事若反常必有妖。王大柱家裡也被搜到了吳能褲子上的拉鎖,最終,警方把王大柱定性為崔月的共犯,法院也宣判了,性質比崔月更嚴重的說,甚至說他是主犯,唉,就這樣,三年二班的第二個教師,被執行了死刑。
但王大柱被執行死刑的當天,發生了一件顛覆性的事情……
第九百五十二章:非常規的犯罪
李明的頭顱出現在了三年二班的教室,這次是真的,放在課桌上,安靜的表情,望向講臺的方向。直到王大柱被擊斃,有人回到教室才發現,難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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