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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加不大的邊牌,第二大的對子或者低對,他不大可能連續三條街跟注我們的下注,但有可能願意再支付一次,因為他的牌有攤牌的價值。由於他只會再跟注我們一次,所以我們必須留到河牌再下注。如果我們在轉牌圈下注,對手將會憂慮在河牌圈仍然要再跟注一次才能看到攤牌,他不能正確評估他在攤牌之前還需要支付多少籌碼。他選擇蓋牌,我們就不能贏得更多。”
“這種情況下,我們在轉牌圈過牌,到河牌圈再下注,這時候並不是為了給對方一張免費牌希望他能提升牌力。他的牌力很可能到了河牌圈仍然沒有得到增強,但在五張公牌都發出之後,對手只需要再跟注一次就可以看到攤牌,他可以正確的估算自己的投入。而且我們在轉牌圈的示弱,更加增強了對方用弱牌跟注的可能性。有多大的牌就玩多大的彩池,對我們的對手一樣有效,為了贏得更多,有時候要為對手著想,必要的時候拉他一把。”
“手持最好的牌時,認為對方比自己稍差一點,就要堅決的下注。如果認為對手只是有攤牌價值,就要考慮推遲到河牌下注,下注的數量要大小合適,最好是對方會跟注的上限。假如認為對手什麼都沒有,則要創造機會對手對你詐唬。如果認為對方在聽牌,那無論如何要下注保護彩池。可見有好牌時讀懂對方的牌有多麼重要,比你什麼都沒有時讀懂對方更關鍵。你手持垃圾牌,對對手一無所知,你可以輕鬆蓋牌,這不是你的損失。但當你有最強牌而不能贏到更多時,這就是德州撲克裡面最大的損失。”
“當考慮到對方只會再跟注一次,而將下注推遲到河牌進行的打法,《哈靈頓在牌桌上》有詳細的描述,稱為“槓桿原理”。與之相對的,有一種“反槓桿原理”,用於我們在轉牌圈詐唬。當我們在轉牌圈什麼都沒有,而認為對手的手牌雖然比我們好,卻也不會太大。我們在轉牌圈下注詐唬,會比在河牌圈詐唬需要更少的籌碼。正如剛才所言,對手在牌不算很大的時候,跟注轉牌的下注會存在顧慮。他擔心在河牌要跟注更多的籌碼,乃至於陷入彩池,我們可能只需要用少量的籌碼就達到讓對手蓋牌的目的。”
“說到詐唬,在翻牌圈詐唬的另一個情況是你翻牌前加註,翻牌後持續下注,對手都跟注了。到了翻牌,我們依然什麼都沒有,這時候我們可以過牌,並在對方下注後蓋牌,或者攤牌輸掉這一把。但我們有時候要勇敢的繼續下注,試圖向對手說明,我們在翻牌的下注是貨真價實的,迫使他放棄手中的牌。由於持續下注已經成為現金桌上的常規武器,很多人面對持續下注,反抗的意識也在不斷的增強。假如我們總是在翻牌圈持續下注,而到了轉牌圈偃旗息鼓,時間一長,對手就會看穿我們的把戲。選擇適當的對手和採取一定的比例在轉牌圈第二次開火,對維護我們的牌桌形象很有必要。當然,到了河牌圈,我們什麼都沒有,但仍有可能需要第三次開火。”
“轉牌圈,我們持有中成手牌,那我們傾向於控制彩池多於價值下注。所謂控制彩池的意思就是基於有多大的牌,就玩多大的彩池原則,將彩池控制在和我們手牌配合的範圍。高對、頂對加大邊牌,這些牌在翻牌圈很可能是最好的,即使多個對手在彩池裡面。到了轉牌圈,假如沒有得到增強,那就需要敲響警鐘了。面對一個對手,而認為對方在聽牌,我們仍然應該下注,只要彩池還不足以讓我們在河牌陷進去。轉牌圈超過一個對手,而牌面有聽牌的可能,這時候要慎重考慮。一個標準的令對手不合彩池比例的下注,如果超過一個對手跟注,彩池就會迅速膨脹。由於跟注的對手多,每個對手實際上獲得了不錯的彩池比例。到了河牌,如果彩池裡面的籌碼是我們剩餘籌碼的一半以上,我們很難放棄TPTK以上的手牌。當你發覺你的下注將會令你不可避免的陷入彩池,過牌不會是最差的選擇。”
“即使面對一個對手,如果我們在翻牌前,翻牌圈都表現強勢,而到了轉牌圈,他反過來主動攻擊。例如搶先下注,或者在我們的下注之後再加註,這時候蓋掉我們的頂對總不會是最差的選擇。前提是我們已經連續表現了手牌的強大,而對方在這種情況下,在轉牌圈突然展開攻擊,那我們的頂對極有可能已經落後,除非有很好的理由認為我們能準確讀懂對方,否則蓋牌能為我們節省不少損失。”
“價值下注和控制彩池是互相矛盾的,我們的牌越強,我們就越傾向於價值下注,反之傾向於控制彩池。當對對手瞭解不深的時候,用TPTK來作為兩者的分界線是不錯的原則。”
鄧肯的講解依然清晰詳細,和上次好像沒什麼區別。但方曉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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