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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下注多少是對方可以跟注的上限。對於堅果來說,主動下注的話,當前彩池的3/4到全下都是合理的範圍。結合翻牌前後對方的行動和他的型別判斷他的手牌強度,顯然我們分析他的手牌越強我們就下注越多。”
“我們當然希望全下對方,但要對方投入所有籌碼,還可以有其他的下注方式。如果我們知道對方還剩餘多少籌碼,不妨下注比他剩餘的數量少一些。例如我們看到對方大概還有200元左右,可以假裝計算彩池的數量,然後謹慎的數出160元的籌碼加註。直接全下令我們看上去過於強勢,而下注對方大部分的數量更容易讓對方放下戒心。實際上,對方如果願意跟注這個數量,他也很可能會再加註到全下。”
“如果我們在河牌首先行動,通常都不太願意用堅果只是過牌,這有可能讓我們不能再贏多一些。但即使只是混入很小的比例,有時候我們要這樣做。一方面,如果推測對方很可能一無所有,我們只能過牌鼓勵他來詐唬。另一方面,即使對方也過牌,我們可以據此樹立一個形象:我們拿著堅果的時候也是有可能過牌的,這會令到對方下次在我們過牌時有所顧忌。但如果推測對方拿著的是僅僅具有攤牌價值的牌,我們絕不過牌,因為對方是不會下注的。”
“我們有一手很強的牌,但不是堅果,例如沒有明顯同花和順子牌面的暗三,頂兩對;或者一手很值得下注的牌,比只能用來抓詐唬的牌好很多,典型的如TPTK。我們當然希望透過下注謀取更多的價值,但同時也要警惕,這種牌如果攤牌輸掉,我們失去的肯定比獲取的更多。對方的牌比我們好,那他將會是接近堅果,他會有恃無恐的下注。而對方的牌比我們差的時候,他很難跟注一個很大的數量。”
“是否應該下注,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結合之前所有得到的資訊推斷,對方有多大的可能性會拿著比我們更差的牌來跟注,以及他會跟注多少。這時候更難分析對方願意跟注的上限,因為我們總不免擔心對方有更強的手牌。贏少輸多的壓力,和麵對對方再加註的為難或許會令我們停下腳步。然而,畢竟我們領先的可能性還是很大,大部分情況下我們依然要做一個價值下注。從長期來看,河牌彩池的規模會令我們的獲益豐厚。”
“我們已經看到了翻牌前後三輪對方的行動,有最多的資訊去判斷對方的手牌範圍。如果我們認為對方是在抽牌,而河牌沒有抽中,通常選擇過牌,而希望對方來詐唬。如果認為對方比我們差,但有攤牌的價值,特別是轉牌我們已經利用槓桿原理採取過牌,那麼河牌正是下注的最後機會。假如我們最後行動而對方過牌的話,只要認為對方比我們差,我們就應該下注。這時候的下注數量可多可少,即使對方不跟,我們也可以樹立一個愛詐唬的形象,如果需要這個形象的話。況且,即使一個只有彩池1/4以下的下注,只要對方跟了,也有四、五個盲注以上的收穫,往往比拿著一對A在翻牌前收盲注還要多。”
“拿著不是接近堅果的強牌,通常我們不希望陷入彩池投入所有的籌碼。但正如以前提到過的,這種牌也可能贏一整個BuyIn,就是這手牌和對方強度相近,而剛好比他大一點。例如都是頂對而邊牌比對方大,AK贏AQ、AJ等,或者都是高對用QQ贏JJ。這種牌,雙方都會覺得像坐在電椅上一樣難受。”
“我們的牌有攤牌的價值,或者僅僅夠用來抓詐唬。基本上我們不會用這種牌來主動下注,即使我們處於最後的位置而對方過牌。攤牌比大小就好了,對手的牌比我們差,我們就贏得彩池,即使下注也不能贏得更多,因為對手一定不會跟。我們的位置在前面,還是過牌,由於我們拿著堅果的時候也有一定的機率過牌,所以即使對方手牌比我們好,也可能選擇過牌,我們就避免輸得更多。能免費看到攤牌是這種手牌最好的歸宿。”
“如果對方向我們下注,那麼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分析結果:跟注的話,對方是詐唬,我們會贏,不是詐唬,我們會輸。這時候不能總是跟注或總是蓋牌,一定比例的跟注會令對方在將來考慮詐唬的時候有所顧忌。如果確實無法精確的估算出對方的手牌的話,採取這個原則決定:對方下注的數量越大,我們就用越小的比例跟注。”
“到了河牌,我們依然一無所有,假如攤牌,我們一定會輸。放棄這把牌總不會是最差的選擇,不要讓詐唬成為習慣。但我們也不能總是選擇蓋牌,這樣當我們下注的時候對方就會知道我們一定有些實力。打法再保守,也必須在適當的時候在河牌詐唬,以平衡我們的形象。”
“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