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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我告訴他會在三十分鐘內趕過去,然後用力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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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白署的搜查本部瀰漫一股沉悶的氣氛。大迫警部補發現站立在搜查課入口的我,於是繞過桌子踩著沉重的腳步向我走來。在這期間,室生刑警正在幫一名像汽車修理工一樣穿著連身工作服的男子作筆錄,加治木警部正戴著耳機聽錄音機,毛利則從排開在桌上的現場照片抬起頭來並抽著香菸,全部的人都直接看向我,每一張臉都越來越疲勞、著急且焦躁。我就算不問也能知道搜查並沒有任何進展。
大迫警部補把我帶進走廊對面的調查室,叫我稍微等一下便從調查室出去。他在門口停下來用帶刺的聲音說道:“你知道被害人的屍體被發現的事吧?”
我背對因為夕照而透著微弱光亮的窗戶,在椅子坐下並點了點頭。
“現在聽你說了。”
大迫用長著疣的眉毛下那充滿血絲的眼睛瞪著我。“等一下我有很多問題要問你。”他快速說完後走出了房間。這也是警察喜歡用來威脅的詞句之一,卻不具任何震撼力,聽起來就只是字面上的意義而已。
等了一會兒之後,聽見走廊傳來腳步聲,大迫和加治木警部一起回來了。加治木沉默地在一張靠牆的椅子坐下;大迫開啟安裝在那面牆正中央五十公分正方形“窺視窗”的拉門,對我說“到這邊來”。我走到那旁邊,隔著略呈黑色的玻璃可以清楚看見隔壁的房間,那是用來指認嫌犯面貌的房間。沒有等太久,室生刑警和制服警察各自帶一位男子進入了我的視野,是阿久津和細野兩人。他們穿著機車服、皮革外套和牛仔褲,是和那天晚上一樣的服裝,不過赤裸的腳上套著不知是分發來的還是借來的拖鞋,看起來就好像是身處於陸地上的河童【注74】般無依無靠。警察讓兩人在面對我們的摺疊椅上坐下,並沒有銬銬。他們看起來好像在看我們,但眼睛卻聚焦在尚未抵達我們的距離前。阿久津用輕蔑的及凝祝著那裡的某個東西,恐怕這道玻璃在另一側變成了一面鏡子,而他大概是看著反映在鏡子裡德自己吧!比起阿久津,細野的鬍鬚臉好像憔悴了些,眼裡也不見任何光彩。
加治木用公事公辦的聲音問我。“本月十九日晚上,正確來說是二十日凌晨零點五分到十分之間,在環八大道夜間餐館‘艾爾美食家’的停車場襲擊你的兩人組,就是那兩人嗎?”
“在那之前幾分鐘一邊捉弄我,一邊轉達綁架犯打來的電話的確是那兩個人——百分之百沒有錯!”
總廳的警部和轄區的警部補互看了對方睡眠不足的臉。
“是怎麼回事?”加治木問道。
“你是說襲擊你的不是那兩個傢伙嗎?”大迫緊接著追問。
“大概是他們吧!”我回答。“不過當時停車場很暗,因為是一瞬間發生的事,我必須集中注意力在他們手臂和腳部的動作上。兩人的其中一個是像舉重選手的體型,另一個則是高個子的男子。在那瞬間看到的臉也和他們很相似,但卻無法斷言說絕對是他們。特別是那個戴著安全帽的高個子男子,如果有同樣體型、相貌也相似的其他男子說自己才是綁架犯,我也分辨不出哪一個才是真的。我想是他們沒錯!但不是百分之百確定。”
加治木用苦腦的表情說道:“雖然慎重是好事,不過請你做出實際一點的證詞吧!你只要確認是那樣的情況就可以了。”
大迫關上窺視窗的拉門,按下一旁牆壁上的對講機按鈕。
“室生刑警,把那兩個傢伙帶過來這裡。”
我隔著長桌子在加治木的對面坐下。大迫從入口處旁的架子取來鋁製菸灰缸,推算了距離後,在三人之間等距離的位置把菸灰缸放在長桌上。他自己並沒有坐下,而是將背靠在牆上從白襯衫胸前的口袋裡取出香菸。加治木也從灰色西裝的上衣口袋裡拿出了香菸。他們的香菸都有很相似的白色包裝,大概是“Seven Star”、“Mild Seven”或“Mild Seven Menthol”,抑或是“Mild Seven Light”裡的兩種——此時他們似乎也在懷疑是否為同樣的香菸。叼上香菸以後,大迫用標示著“Mild Seven FK”宣傳字樣的打火機替雙方點火。
入口的門被開啟,剛剛從窺視窗看見的四個人走了進來。室生刑警抓著阿久津的手臂,制服警察抓著細野的手臂,讓兩人並排站在我們面前。
室生用厭煩至極的聲音詢問兩人。“那天晚上你們在夜間餐館停車場襲擊的男人,有沒有在這裡面?”
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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