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了尼克發來的一條語音留言,在語音留言剛剛入耳的一剎那,我就已經知道事情不妙,因為我可以聽出他是在用自己的手機打這個電話,他周圍有男人的聲音。我還能聽出尼克在開口之前先等了好一陣子,彷彿他正在絞盡腦汁地尋思該說些什麼,接著我便聽到他的聲音裡夾雜著計程車的動靜,他的腔調已經略有酒意,聽上去既有幾分懶洋洋又有幾分溼漉漉。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會怒火灼心,我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緊抿著兩片嘴唇,端起了一雙肩膀,總之一句話,“我是如此希望自己不要抓狂,可是我終究管不住自己”。男人不明白那種感覺嗎?你不希望自己抓狂,但你幾乎不得不抓狂,因為有人打破了一條規則,一條很棒很不錯的規則。也許用“規則”這個詞並不恰當,要不然改成“一條約定”或者“一件妙事”?但不管怎麼說,總之該規則 /約定 /妙事(也就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正在活生生地被毀於一旦。儘管他有個很好的理由,我明白,我真的明白。那條傳聞並非空穴來風:尼克供職的雜誌已經裁掉了十六名撰稿人,達到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尼克倒是躲過了一劫,不過不消說,他不得不帶那些被解僱的人員出去喝個昏天黑地。他們一群男人擠在一輛計程車裡沿著“第二大道”向前奔,裝出一副無所畏懼的英雄樣。其中有幾個人已經回家去陪自己的太太,但仍然還有一大幫人流連不歸。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尼克將花上一整夜給這些男人買酒喝,逛脫衣舞廳和下三濫的酒吧,跟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孩勾勾搭搭(“我的這個朋友剛剛遇上了裁員,給他一個擁抱吧……”)。這些失業的傢伙喝著尼克付賬的酒,把他誇成一朵花,可是尼克付賬用的那張信用卡卻連線著我的銀行賬戶。尼克要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去尋歡作樂,但他壓根兒沒有在留言裡提起這件事,只是口口聲聲地說:“我知道我們有計劃,不過……”
我在鬧女孩兒脾氣,我只是以為結婚紀念日的尋寶遊戲會變成一種傳統:我已經在整個城市散播了一條條傳情的資訊,處處提示著我們一起度過的一年。我能想象出第三條提示的模樣,它就在中央公園旁邊,在那座出自羅伯特·印第安納之手的LOVE雕塑的“V”字'1'彎鉤處,粘在一張透明膠帶上翩然飛舞。到了明天,會有某個百無聊賴的少年旅客磕磕絆絆地跟在父母身後,他會撿起那張提示讀一讀,然後聳聳肩放手讓它飄走,彷彿一張口香糖包裝紙。
我給尋寶遊戲設定的獎賞堪稱完美,可惜現在卻沒有辦法送出手。那是一個精美無比的皮質古董公文包,誰讓三週年是“皮婚”呢。送一件與工作相關的禮物可能不是個好主意,畢竟這份工作眼下有些波折。我還在家裡的廚房備下了兩隻活蹦亂跳的龍蝦,跟往常沒有什麼兩樣——要不然換句話說,原本是打算弄得跟往常沒有什麼兩樣。兩隻龍蝦正暈頭暈腦地在板條箱裡東奔西走,我得給媽媽打個電話,看看這些傢伙能不能活上一整天,要不然的話,我是否該睜著一雙醉醺醺的眼睛,邁開磕磕絆絆的步子跟龍蝦搏鬥一陣,然後把它們扔進鍋裡煮成一道菜呢——我要動手了結兩隻龍蝦的性命,但我甚至連嘗也不會嘗一口。
爸爸打來電話祝我們結婚紀念日快樂,我拿起電話想要裝作不在乎,可是一開口就忍不住哭出了聲,簡直是“咿咿嗚嗚”地邊哭邊說,完全是一派怨婦腔調。於是我不得不告訴爸爸出了什麼事,他吩咐我去開一瓶酒稍稍放縱一下——爸爸一向認為人們應該任由著性子生悶氣。不過話說回來,要是尼克知道我向蘭德告狀的話,他一定會生一肚子氣。不消說,蘭德一定會端出慈父的架勢拍拍尼克的肩膀,“聽說你在結婚紀念日的時候慌里慌張地跑出去喝了點兒酒噢,尼克”,說完再竊笑幾聲。這樣一來,尼克就會知道我向蘭德告了狀,他會因此火冒三丈,因為他希望我的父母相信他是個十全十美的人。當我把尼克的故事講給父母聽,把尼克誇成一個完美女婿的時候,他的臉上曾經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
除了今晚,今晚他不再是個十全十美的夫婿。唉,我知道,我知道,我在鬧女孩兒脾氣嘛。
現在是清晨五點鐘,太陽正在冉冉升上天空,發出的光亮好似屋外的一盞盞路燈,那些路燈剛剛閃爍著齊刷刷地熄滅了。如果路燈熄滅時我正好醒著的話,那一瞬間總是挺討我的歡心。有時我無法入睡,就會起床在黎明時分漫步街頭,當街燈齊刷刷“咔嚓”一聲熄滅時,我總是感覺自己看到了一幕奇景。“喔,路燈熄滅了!”我想要告訴大家。在紐約,清晨三四點鐘可不是安靜的時段,那時有太多從酒吧出來的傢伙,一個個癱倒在計程車上叫著彼此的名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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