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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知道,在他們的國家和在他們的時代,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驅使人們自己注意自己;而在他們無望制止人們如此以後,就只有設法去因勢利導了。
因此,他們決不反對每個人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又極力證明個人的利益應當來自誠實。
我不想在這裡贅述他們提出的理由的細節,因為這會使我離題。
我只指出他們的同胞已經接受他們的理論就可以了。
很早以前,蒙坦就說過:“我走上一條捷徑並不是由於它筆直,而是由於我從經驗中獲悉它是一條最便於我和最適於我達到所定目的的道路。”
A可見,“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並不是什麼新的東西。
但是,只有今天的美國人才普遍承認了這個原則。
在美國,這個原則還在推廣,並深入到人們的一切活動,見於人們的一切言論。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都張口不離這個原則。
在歐洲,“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沒有在美國那樣完善,而且應用的範圍有限,特別是很少有人公開主張。
在歐洲,人
〔參看普列伊阿德版:《蒙坦文集》第268頁。托克維爾的這段引文是對該A書第44章第1節的節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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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第二部分
們仍然每天裝出一副非常具有獻身精神的樣子,其實他們心中早已沒有這種念頭。
美國人與此相反,他們喜歡利用“正確理解的利益”的原則去解釋他們的幾乎一切行動,自鳴得意地說明他們的光明磊落的自愛是怎樣使他們互相援助和為國家的利益而情願犧牲自己的一部分時間和財富的。我認為,在這一點上,他們對自己的評價往往並不全對,因為在美國也同在其他國家一樣,公民們也是有出於人的本性的義無返顧的無私激情的。
但是,美國人決不承認他們會被這種感情衝動所左右,他們寧願讓自己的哲學生輝,而不願讓自己本身增光。
我可以就此止筆,不對我方才所述的一切進行評價了。
問題之過於困難,也許可以作為我的託詞。但是,我決不想以此為藉口。我寧願讓讀者看清我的目的後不跟我走,也不願把讀者懸在那裡。
“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並不怎麼高深,而是十分明確易懂。這個原則不以達到偉大的目的為主旨,而是要不費太大力氣就能達到所追求的一切。它是任何文化程度的人都能理解的,所以人人都容易學會和不難掌握。由於它切合人的弱點,所以不難對人產生巨大影響。而且,影響的力量也容易保持下去,因為它以個人的利益來對抗個人本身,並在引導個人的激情時能產生刺激作用。
“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不要求人們發揮偉大的獻身精神,只促使人們每天作出小小的犧牲。只靠這個原則還不足以養成有德的人,但它可使大批公民循規蹈矩、自我剋制、溫和穩健、深謀遠慮和嚴於律己。它雖然不是直接讓人依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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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美國人是怎樣以“正確理解的利益”351
志去修德,但能讓人比較容易地依靠習慣走上修德的道路。
“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一旦完全支配道德世界,無疑不會出現太多的驚天動地的德行。
但我也認為,到那時候,怙惡不悛的歹行也將極其稀少。
“正確理解的利益”
的原則可能妨礙某些人大大超出人的一般水平,但處於這個水平之下的數目眾多的人,聽到這個原則之後一定抓住不放。就某幾個個人來說,這個原則使他們下降了;但就整體來看,它卻使整體向上了。
我直言不諱:在我看來,“正確理解的利益”的原則是一切哲學學說中最符合當代人的需要的理論;而且,我還從其中發現了當代人尚可用來抵制自己的最有力保證。因此,當代的道德家應當注意的,主要的是這個理論。即使他們認為這個理論還不夠十全十美,但仍須把它視為必要的東西加以採納。
我不認為我們全體法國人的利己主義大於美國人,我們和美國人在利己主義上只有一點不同,即美國人公開主張利己主義,而我們則口頭上不說但實際上奉行。每個美國人都知道犧牲個人的一部分利益可以保全其餘部分。我們是要把全部利益都保住,而結果往往是全部喪失。
既然我看到周圍的人好象天天都想以自己的言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