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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其最高領導為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監察院。傑羅姆? 科恩清楚地指出,重大刑事案件通常只是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徹底盤問被告,經他完全認罪並揭發參與被控犯罪行為的任何其他人之後,才開庭審訊。由於法律表達了黨的革命政策,它仍然大部分是不成文的,並且是可以改變的。法律在法官和被告看來都是難以確定的,這當然使人想起中國傳統的體制。公道仍是偏向政府方面的,實際上,就對人對事來說,只要按照每一案件的具體情況應用普遍原則,儘量減少程式,是可以做到公正的。訴訟受人輕視,立法手續並不重要。法典始終沒有公佈,但行為準則透過政治宣傳自然是大家都知道的了。
經濟建設
為設立上述機構而作出細緻的政治組織計劃的同時,也確定了一項頗有魄力的經濟計劃。毛在1 叫9 年初宣佈要把工作重心“轉向城市”,重申城市無產階級在農民出身的黨員佔90 %的黨裡佔據首位。中共已經承襲了三個經濟部門:勉強維持生計的農村經濟,各有獨立基地的通商口岸外國工商業經濟,以及最後是日本人在一片不發達地區建立的東北重工業基地。問題是怎樣把這三部分經濟組織成為一體。
1949 年在工業方面提出的第一個目標,是在三年左右的時間內把生產恢復到戰前水平。日本在東北的工業設施在1945 年俄國人搬走半數以上的資本裝置後受到削弱,當時估計恢復原來的裝置所需的費用至少要20 億美元。在中國本土,鐵路被內戰所破壞,城市勞工被惡性的通貨膨脹弄得意氣消沉。共產黨勝利後,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使城市工人相信,解放帶給他們的首先是更加努力工作的機會。戰時城鄉之間的封鎖曾經增強了農村自給自足的程度;像棉花之類的經濟作物必須恢復生產。同時通貨膨脹仍然是個大問題。在1949一1950 年,軍事行動仍在繼續,大約有9 階萬人靠政府的定量供應或工資生活(其中包括接收下來的國民黨低階行政人員和軍事人員)。甚至以有利的?兌換率把國民黨鈔票換成新鈔“人民幣”之後,當局仍不得不逐漸增加紙幣的發行量,來彌補約有75 %的預算赤字。從1949 年5 月到1950 年2 月這九個月的期間,上海物價漲了70 倍。這一切都要求採取有力措施。
消除通貨膨脹的第一步是設法增加稅收,使預算多少趨於平衡。首先是在農村以實物徵收各項農業稅,其次是在城市裡透過一些辦法,諸如對每項主要商品徵收銷售稅以及經同業公會“民主評議”後定出的營業稅,來籌足政府事先規定的定額。徵收銷售稅和營業稅的結果,是從經濟體制中比較有錢的那部分擠出錢來。第二步是改組整個財政管理體制,使之更加合理,讓中央政府能控制以前的地方稅,取締私營銀行經管公款,並普遍消減一切合法的和不合法的開支。當局逐步使徵稅手續更為有效,第一次直接控制到下面鄉一級的稅收。政府透過銀行控制了貨幣和信貸。它又設立了六個國營貿易公司,來控制主要消費商的品的價格。
恢復信任的一種辦法是以商品折實單位(一攬子商品的價值)來表示工資、薪金、銀行存款、某些政府開支和公債發行額。折實單位是按日用品數量而不是按貨幣價格來規定的。一個典型的折實單位可能含有6 斤( 8 磅)大米、1 斤半面粉、16 斤煤和4 尺白布。物價上漲,折實單位的幣值也隨之上漲。一個按折實單位領取工資的人,可以按同樣的折實單位到銀行去儲蓄存款或購買公債;無論採用哪種辦法都不致因通貨膨脹而吃虧。這樣,透過種種方法以求物資供應和金錢收人之間的平衡,通貨膨脹在50 年代中期就得到克服,這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
第一年的另一項成就是廣泛恢復了鐵路交通,使中國的1?35 萬英里鐵路路線大部分重新通車。1950 、1951 和1952 後連續三年的好收成有助於經濟的恢復。到1952 年,生鐵、水泥、鋼材和石油(這些產量在申國都很少),以及煤炭、電力、麵粉和棉布的產量,都等於或超過1949 年的最高產量,但有些消費品如糖的產量,仍低於1949 年前的最高數字。最重要的是,到了1952 年,舊經濟體制中的三部門經濟已經達到空前的全國統一。鐵路線長度發展到1?5 萬英里,公路達到7?5 萬英里。這時全國有一個集中的銀行業體系和單一的幣制。國家預算可以第一次按照實際情況編制了。北京的長期經濟目標是動員全國的資源,把它們重新分配調撥,以實現工業化。這需要將政府的控制權逐步推廣到各個經濟部門。私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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