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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弓形的小腳或把它形容為一彎新月。章惇(卒於1105年)總結經驗時說他趕上、經歷了3件引人注意的事,其中之一就是女子的腳。陳亮(1143—1194)自嘲,說自己像三四十歲的醜女人枉然忍痛纏足,但已無用。在他看來,纏足是女人為了顯得美麗願意付出的代價,但只有從小開始,才能奏效。
儘管纏足與女人願意為了美而奮鬥有關,宋代至少有一位男子對纏足的好處提出了質疑。13世紀中葉,車若水,可能是反對纏足的第一人,他寫道:“小兒未四五歲,無辜無罪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還有一些男人因纏足與追求色相有關而持反對態度。元朝初年有人注意到嚴謹的道德家程頤的第六代孫女們既不纏足也不戴耳環。
到了宋代末年,纏足的習俗已變得根深蒂固。作家陶宗儀(創作活躍期1300—1360)回顧了元朝頭一百年裡的纏足史。他看到的最早的記載和周密提到的一樣,即後唐宮廷裡跳舞的人,然後重複了張邦基提出的晚近開始流行的論點,最後,陶宗儀指出,雖然11世紀纏足的還比較罕見,但由於競相仿效已比剛流行時普遍了。到了他自己的時代,不裹腳的人已感到羞愧。
作為美的標示,小腳保留了相當的私秘性。繪畫中照鏡子檢查自己外貌和思念男人的女人——畫面清清楚楚地表達了至少是溫和的色情意味——女人的腳藏在長及地面的裙裾裡。這一時期只有一幅繪畫表現了露出小腳的女演員或娛樂圈藝人,她們像妓女一樣,多半是最早纏足的。因為其中一個女子扮演男角色,所以不得不露出小腳(見圖11)。
當代作家常把纏足和同樣影響步態的高跟鞋或同屬於危害健康的緊身胸衣相提並論。然而這些比較沒有指出纏足永久性地把女性身體損壞到什麼程度。纏足不僅強調或誇大了性別差異: 41它使男女身體上的差別超出天然的程度,還近似於整容手術。但這樣做比較也還不夠,因為甚至矽膠填植也不像纏足那樣影響身體的其他部位。纏足給女人身體帶來的改變不是區域性的,還牽扯到整個體態。她將很少走動,儘量坐著而不站著,留在家裡而不外出。由於活動變少,她的身體變得軟綿綿,而且總是無精打采的。從詩詞裡我們知道,對於男人來說,慵懶,不快樂,懷著思怨的美人,是很有吸引力的。女人變得更小、更軟、更不愛動、更提不起精神,當然會襯托出男性的強壯、結實和好動。因為宋代理想的上層男人形象是內斂、溫和和優雅,除非女性更優雅、沉默不語、呆在家裡不走動,42否則男人就像是帶著女人氣。還有什麼比小腳更適合陪襯這樣的男人?透過纏足引起的變化,新的男子氣內涵催化了女性美標準的改變和再生。其間不免摻合著別的東西。比如,對某些男人而言,把腳裹起來不僅是讓它變小,也許還意味著色情。
但是我認為我們不能滿足於知道男人為什麼被纏足的女人吸引。我們還必須緊緊抓住女人明顯地積極參與這個環節。畢竟是媽媽們、而不是求婚者無視裹腳引起的劇痛把小女孩的腳綁起來。纏足是她們強加給自己的暴力。動手時她們是否都認定若不這麼幹,男人會看不上自己的女兒,那樣會感到內疚、遺憾?她們自己覺得小腳好看嗎?她們為裹出一雙完美的腳而驕傲嗎?
第二部分:男女之別男女之別 6
如果不顧及女人生活中的基本現實是在妻妾爭寵中保住優勢,我們就不能理解她們對女性美的感覺。正如後面章節所言,宋代貨幣經濟增長,商業城市遍及全國,納妾之風盛行於富裕人家。到了北宋中期,男人已經不滿足於出入色情場所狎妓的老辦法,現在男人已經渴望把女人買回家裡做妾。媽媽們知道妓女和妓女般的妾對男人的魅魊力,因而會考慮怎樣把女兒打扮得有利於日後做妻子。媽媽們會考慮怎樣才能讓女兒既不降低身份又能和妓女一樣魅人?教會女兒挑選衣服、梳妝打扮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還得讓女兒顯得謙和、保守、不喜歡到處出頭露面,以免混同於毫不羞恥地在陌生男人面前露面的妓女,這才是根本之道。使妓女顯得活潑迷人的手段、伎倆對妻子是否構成挑戰?教女兒作詩是好主意嗎?或許會讓女兒更像妓女?我估計母親給女兒裹腳是因為小腳既是顯得更美的訣竅,但又不是任何催促孩子早熟的辦法。裹足是個人私事,不示於人。即便是青樓女子,纏裹之事也是在私室裡面做,使她們歸於“內”,無涉於與男人競爭。
纏足遍及於好人家的妻女當中用了兩個世紀。其間可能裹得越來越緊,因為小腳的標準尺寸又變小了。當然也沒人穿著在13世紀墳墓裡發現的那麼小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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