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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明人交出去不容易,但現在則容易得多,不少高階武士都在麗水一戰中陣亡;就算主人倖存,由於瓦城受到圍困,武士們在郊外和家鄉的莊園也都落入明軍之手,只要能收回莊園,這些人也不會捨不得幾個奴隸。
瓦城的效率很高,停火的一天還沒有結束,就陸陸續續開始放人,兩天之內就嚮明軍釋放了一千多御林軍俘虜,很快又有一批家眷也被歸還。逃出生天的御林軍到達明軍營地後先是抱頭痛哭,然後就義憤填膺地要求鞏昌王和保國公攻入瓦城,把莽白千刀萬剮。
“莽白肯定出了什麼事,不然他不會這麼痛快。”鄧名覺得緬甸方面的反應實在太過迅速:“難道是緬南發生了叛亂?”
不過不管緬甸有什麼內患,鄧名暫時都利用不上了,白文選急著返回雲南,現在只是為了配合鄧名演戲以便把賠償拿到手。
所以御林軍的要求不可能得到滿足,鄧名把御林軍的軍官叫到他的營帳前:“如果你們是我的手下,我會把你們統統送去問罪——你們竟然不經抵抗就向敵人放下了武器!不過你們不是我的部下,而是天子親兵,我沒有權利管束你們。當然,我也沒有義務給你們發糧餉,除非你們肯接受訓練。”
御林軍的將領和高階軍官暫時都不會獲得釋放,鄧名打算把這批人以及隨後獲釋的御林軍官兵都送去龐高那裡,作為明軍在緬甸的佔領軍:“在莽白付清賠償前,我們要持續地佔領緬北,我騰不出太多的人手,如果你們願意參加訓練,證明你們有能力和莽白作戰,我就會在皇上回來以前撥給你們軍餉和裝備。”
御林軍都欣然接受了這個任務,他們一個個都把莽白恨之入骨,不過他們對軍餉和裝備還有些疑問。
“裝備很好辦,這次我在緬甸繳獲了很多,裝備兩、三千佔領軍富富有餘。教官我會從我的手下精選一批。而軍餉嘛,我的想法是這樣:莽白答應賠償大明的軍費,不算利息總計二百五十萬兩黃金,其中四成是我的,剩下的是晉王和慶陽王的。晉王和慶陽王的那份都不能動,但屬於我的這四成,我只要一半,剩下的就是佔領軍的軍費,我會派人來監督賬本,不允許貪汙、剋扣。軍餉如何確定和發放都要按我的規矩來,當然軍官待遇肯定會比士兵好,而且這兩成的賠償都會花在你們身上,誰也拿不走。”鄧名只有一個附加條件,那就是如果佔領軍要擴編軍隊、填補缺員的話,必須從川西招募新兵,而且這些川西兵員是受到鄧名保護的,佔領軍軍官不得拿他們當做奴隸看待,而且要允許他們退役。這個條件御林軍並沒有當做一回事,只當是鄧名以這個名義安插一些他的人,多分一杯羹而已,既然是鄧名的人,那當然不能當做奴隸看待,而且肯定要允許他們回去鄧名身邊效力。
“第一筆賠償中的四成,也就是四萬兩黃金我都會留給佔領軍,這次我就不拿一半走了。賬目是公開的,如果我的發放人員有問題,你們就可以截留以後的賠償,這樣我就知道你們不滿了,會派人來看到底出了什麼事。如果發現是你們不肯好好訓練,結果要不到賠償的話,那我們今天的協議就作廢,我會另外派人來緬甸要賬,你們自謀生路去吧。”
聽鄧名說了半天賠償的事,終於有個御林軍軍官問道:“緬人折辱卑職,掠奪我們的眷屬,這個按說是不是也該賠償?”
“你們是天子親兵,不是我的手下,我無權替天子決定怎麼做。”鄧名搖了搖頭:“不過等你們在緬北成軍後,如果你們去向莽白討要賠償,我也管不著。你們是天子親兵嘛,這種事我做臣子的實在不好插嘴。”
御林軍頓時都是一副心領神會的模樣,馬上就有人問道:“什麼時候開始訓練?”
“等你們到了莽魯和龐高那邊,吃飽飯,把身體恢復好了後就開始,”鄧名再次重申他只是個臣子,不能不顧及臣節:“無論是這個兩成的賠償,還是佔領軍的要賬任務,都是在皇上回來前的權宜之計,等皇上回來後,你們還是御林軍,我另外派人來要賬。”
楊在這個人鄧名有些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內閣是皇上的參謀,現在皇上都還在緬人手裡,這個閣老的權利就變得十分可疑。最後鄧名決定把楊在也送去龐高那邊,和御林軍幹差不多的工作,就是向莽白索要賠償,然後運回國內。
“楊閣老,我和鞏昌王、狄將軍商量了一下,要賬、運輸肯定需要一個衙門,我們都同意把要到的賠償金提出百分之二來,作為給楊閣老的衙門經費,剩下的昆明五成、建昌一成,我和佔領軍都是二成五。如果楊閣老能夠保證賠償源源不斷地運回國,那這件事在皇上回來前就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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