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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過浙系在行政方面就差得多了。劉晉戈、袁象都是闖營一系,而鞏焴留下的四川巡撫衙門的幕僚、屬官們,不用說也是屬於闖營這個山頭的;青城派則是院會中的最大勢力,擁有眾多富商支援,就連熊蘭、秦修採、樸煩這夥人也和青城派結盟,張口閉口就是“咱們老川人”怎麼怎麼樣。
再看看最後向帝國體系靠攏的西營晉系,現在都有李嗣業出任建昌知府了,這不由得浙江人不著急。如果院會還是不同意把浙東納入體系,讓張煌言走馬上任的話,那都有人建議任堂辭去軍職投身政界了。幸好院會沒有像以往那麼固執,而是認為合併浙東的時機已經成熟了。
“在鄧提督定的規矩中,最高提刑官的權利實在是大無邊啊。”張煌言曾經很認真地研究過四川的法典,因為後者暗示過他,覺得張煌言很適合這個職務。而越研究,張煌言就越是發現帝國體系中最高提刑官幾乎沒有任何制約:終身制,而且擁有對憲法的解釋權。
“確實如此,提督一向喜歡分權,各種事都由表決來決定,但只有最高提刑官例外。提督設想將來把最高提刑官擴充到最少五個人、最多九個人,也要對判決進行表決。不過,僅僅九個人的意見就能宣佈院會的決議非法就是提督本人都要無條件地服從院會的決議。”任堂對此也有些不解。
“鄧提督不願意獨斷專行,因為他認為這樣效率很低,只有博採眾長才能提高政斧的效率。”對這個問題張煌言有他的理解:“鄧提督還認為,獨斷專行唯一的長處,就是不惜代價的能力強。”
張煌言記得鄧名多次提起過烈皇的事情,為了徵一兩銀子的賦稅,不惜餓死一戶十幾口人,用這麼多人命換取這麼少的賦稅,當然效率很低,但皇帝就能夠不在乎這個代價。
“烈皇能夠不惜代價地徵稅,為了光復遼地,不惜讓上千萬內地的百姓死於非命;號稱要去討伐殺人的韃虜,結果被官兵殺害的百姓十倍於韃虜殺戮的遼民。鄧提督大概是對甲申的慘痛感到刻骨銘心,故而才建立了院會這套制度——要是再發生那種情況,皇上視人命如草芥,打算用幾千萬百姓的姓命為代價去完成他的志向時,就有院會能夠阻止他吧。”張煌言知道,在鄧名的軍隊裡依舊推行獨*裁製度,因為對軍隊來說,不惜代價的能力要比效率更重要:“鄧提督也說過,提刑官就是要主持正義,或許鄧提督認為正義也不能完全用利弊來衡量,而是要不惜代價地去保護吧。”
多年以後,成都提刑司。
今天鄧名來找的人並不是陳亞提刑官,而是陳提刑官的一個同僚。在等待那人到來的時候,鄧名就和陳亞閒聊起著最近的案子:“聽說皇后和太子的訴狀是由您負責?”
“是的。”陳亞點點頭。永曆皇帝幾次嘗試回國的努力都未果,而王皇后和太子所有爭取中國國籍的嘗試也都宣告失敗。負責此事的官員對皇后和太子表示,這是院會的決議,明確指示不得給予皇上一家國籍。年初,皇后和太子改變了策略,不再去緬甸的使館大吵大鬧,而是委託國內的訟師,一紙狀子把帝國政斧告上了法庭,要求提刑司主持公道。
院會的決議是帝國議會在成都做出的,所以訟師沒有去最高提刑司或是省提刑司,而是送到了成都提刑司的衙門裡來,該卷宗分到了陳提刑官的手中。看著鄧名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陳亞笑著問道:“丞相可是好奇我會怎麼判嗎?”
“是的,非常好奇。”鄧名點點頭:“不知道合適不合適問。”
“告訴丞相無妨,因為這個案子實在是太簡單了,任何一個提刑官只要掃一眼,就會得出和我完全相同的看法——皇后和太子指出,其他所有太祖皇帝的子孫都可以獲得中國國籍,只有皇上一家不行,這是對皇上的歧視;而且太子的子孫也不能獲得中國國籍,這毫無疑問是憲法嚴禁的株連;如果皇帝從其他宗室中挑選繼承人的話,院會還要求這個被選中人必須在三十天內書面宣告放棄繼承權,或者是放棄中國國籍;逾期不宣告的話,院會的決議就會自動責成政斧把該人改為無國籍人士,職業標註為皇儲——這更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憲法可沒有給院會強制剝奪別人繼承權或是國籍的權利。”
“啊。”鄧名輕嘆一聲:“所以陳提刑官會裁定參議院和帝國議會的決議非法,皇上一家可以回國了。”
“是的。”陳亞又點了點頭:“如果前提條件滿足的話,這是必然的裁定。”
“什麼前提條件?”
“我讓原告訟師給我一份有皇上親筆簽名的宣告書,宣告他承認本人和皇族都處於帝國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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