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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硬態度,因為這些瓷器同樣要拿出三分之一來保證補償那些手持欠條的縉紳。所有運到武昌的貨物,必須扣下三分之一作為儲備,以保證欠條的可兌換姓。這並不是鄧名和周培公商定的條款之一,周培公要求的只是欠條具有最高優先順序,但鄧名留下的負責人表示,這個政策正是鄧名為了表示誠意而制定的,以確保武昌這裡的負責人不會對有欠條的聲稱沒貨的同時,用存貨去換取真金白銀——鷹派集團曾非常擔憂鄧名用這個辦法來拖欠他們的補償。
見這個規矩得到了嚴格執行,支援鄧名聲音也又響了一些,當然依舊只能是私下流傳。而周培公也為此得到了很多人的稱讚和感激,對他的高瞻遠矚重眾人也都是無比欽佩——見這個政策深得人心後,周培公毫不客氣地把功勞據為己有,對外稱是他想出並促成了三分之一存貨保留制,以保證鷹派集團的利益,對此鄧名的負責人也都採取預設態度。
漸漸的,鷹派集團開始感到這個條款的不方便了,因為隨著大量江南土特產的持續運到,這些人手中的欠條——準確的說是納稅證明開始耗盡了,而運到的貨物依舊被鄧名留下的負責人一絲不苟地劃出三分之一,儲備起來只可以用欠條領取。
賣光了用欠條換來的貨物後,鷹派集團就試圖說服鄧名留下的負責人把那剩下的存貨也批發給他們。但負責人不同意,表示這是鄧提督反覆交代,一定要嚴格執行的規矩,並勸那些人和其他競爭者一樣,用銀子去收購另外三分之二可動用的貨物。
這個回答當然不能讓鷹派集團滿意。
當初鄧名定下的銀子和欠條的比例是一百元對一兩,一開始鷹派們對這個兌換價格都沒什麼信心,覺得欠條是廢紙一張,無法和真金白銀相比。不過反正鄧名也不強迫他們購買欠條,而是當作補償憑證提供給他們,他們也沒有想得太多。很快欠條的價格就開始溢位,因為那三分之一用欠條換取的貨物沒有多少競爭者,而三分之二不需要欠條的貨物則會遇到競價問題。反正定價一百元的貨物,一兩銀子是肯定拿不到的,至少也要一兩二,緊俏的甚至要二兩。
那些沒有欠條的人也同樣不滿,在他們看來價格上漲就和這個規矩有關,而且大批可以立刻掙錢的貨物,就那樣鎖在庫房裡發黴,這明顯是一種浪費。
於是當初稱讚周培公高瞻遠矚的人,口風一轉開始抱怨他是這個僵硬政策的始作俑者,要求周培公拿出鷹派領袖的責任來,去把這個政策取消掉。
可這不但是冤枉了周培公,也超出了他的能力,當初周培公並沒有參與這個政策的制定,完全是鄧名獨自想出來的主意,只是事後周培公覺得反響不錯,才隨手劃拉了些功勞到自己身上,現在他當然取消不了。
任憑周培公好說歹說,鄧名留下的負責人就是不鬆口,要想拿這些儲備貨物就必須帶欠條來,很快周培公發現自己還成了負責人的擋箭牌,一口一個:“這是你們周知府同意的”,“這是你們周知府向提督首先提出來的。”
負責人那邊減輕的壓力,增大了十倍壓到了周培公身上。
“我被坑了!”周培公私下裡又對妻子抱怨過:“我太大意了,居然以為能白佔鄧提督的便宜,真是自找倒黴!”
既然銀子這條路走不通,大家也只好想辦法曲線救國,於是就有人想從成都負責人手裡換一些欠條走。不需要按照一比一百的銀元比,就是一比九十甚至一比八十,這些人也都表示能夠接受。
但負責人再次打碎了他們的美夢,告訴他們鄧名宣佈的一百元相當一兩銀子,只是為了幫助鷹派瞭解他們的欠條的價值,歸根到底還是從一石大米一百元演變來的,如果他想換欠條,就需要向成都知府劉晉戈納稅。也就是說,運一石糧食到成都交給劉知府,就能拿到一百元的欠條——其實也未必能,這只是鄧名負責人的說法。
成都實在太遠,運糧過去還需要組織船隊,武昌就有人提出預支明年的欠條,不幸被負責人否決了,他稱明年的稅還沒繳納,這欠條根本不存在;既然如此,就有人表示要去給李來亨、郝搖旗、賀珍他們預先納稅,想必他們肯定願意收,但負責人依然不同意,表示鄧名說過是補償每年的正稅,他們就算現在預先繳納了,也要明年才能給欠條;鷹派集團一計不成又生一計,紛紛表示他們感覺李來亨稅收少了,他們願意向虁東軍交更多的稅,但這點依舊不能得到負責人的認可,稱鄧名只補償稅收不補償捐輸,這明顯是自願、自發的助餉行為不能發給欠條。
在把最多的抱怨砸到周培公頭上的同時,武昌鷹派集團中已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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