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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認的是,星美傳媒有限公司人民幣6億元的貸款,2006年2月已經全部到期,截至2006年6月,星美傳媒公司貸款餘額為人民幣3。45億餘元,欠息人民幣3388萬餘元。而成都那筆“借新還舊”的轉貸手續,也只是由擔保方償還貸款1000萬元,餘款4000萬元至今沒有償還。
在這兩筆共計6。5億元的貸款中,張恩照得到的回報是,他的岳父在上海住院治療時,覃輝委託人交給張恩照的妻子人民幣10萬元。而張恩照的兒子在2005年春節前,在北京中國大飯店收到了轉給他的2萬美元。這次送錢的理由是,覃輝曾給張恩照推薦過一支股票,但張恩照的兒子買來後,股票沒漲反而賠了。覃輝知道後對張恩照的兒子說:“你股票賠了二十多萬,沒事,賠了算我的。過年了,這是給你的零花錢。”隨後,他把事先準備好的2萬美元交給了張恩照的兒子。
80萬元與6。5億元的懸殊,這個賬誰都能算清楚。可是,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卻心照不宣地算糊塗了,而且又畫上了一個等號。
第三個不等式,行長面子等於267。66萬元
張恩照的第三宗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上是這樣認定的: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恩照於2002年至2004年底,先後利用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建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接受香港衡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鄒建華的請託,為幫助鄒建華獲取利益,違反本行外事活動的工作原則和程式,多次會見與原中國建設銀行、建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業務關係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就是我們所熟悉的“IBM”)及安迅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並向所屬部門推薦香港日立公司作為建行股份有限公司災備系統磁碟裝置供應商。為此,張恩照於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間,直接或透過張紀綱收受鄒建華給予的“緹法旎”牌手錶1對(價值人民幣1。9萬元)、按摩椅1臺(價值人民幣1。36萬元)和位於上海市徐彙區吳興路25弄6號701室房屋1套(價值人民幣264。4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267。66萬元。案發前,張恩照為掩蓋犯罪事實,於2005年3月間,透過張紀綱向鄒建華支付港幣150萬元。
張恩照的第三個不等式說穿了就是用他自己的面子而不是貸款換來的。據媒體報道,鄒建華是張恩照早年的鄰居,現年47歲,技校畢業後當過電視機廠的工人,後來下海做生意,曾在海外闖蕩,鄒建華後在香港成立香港衡創科技有限公司。擁有香港身份的老闆鄒建華為提高自己在資訊科技行業內的知名度,並從中獲取鉅額報酬,經鄒建華安排,張恩照違反外事紀律,與中國建設銀行有業務合作關係的國際商業機器服務有限公司、安迅公司等公司高階管理人員見面。2004年底,鄒建華得知中國建設銀行需購進磁碟儲存裝置後,立即向張恩照推薦了香港日立公司作為裝置供應商。
雖然最終因香港日立公司的裝置存在技術風險而未能中標,但張恩照已經給足了鄒建華面子。而且,在這次中介活動中,鄒建華在香港滙豐銀行的賬戶內增加了來自這兩個公司劃給的22。5萬美元“服務費”。為表示對張恩照的感謝,並希望繼續得到張恩照的幫助,鄒建華於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間,先後給予張恩照“緹法旎”牌手錶1對、按摩椅1臺及位於上海市吳興路中匯花園住房1套。
2004年3月,張恩照的兒子準備結婚,要在上海買房子。一天,鄒建華與張恩照一家人吃飯時,提出他在徐彙區吳興路中匯花園有一套房子,可以給張恩照的兒子結婚用。張家三口人看了房子,張恩照的愛人認為房子舊、光線暗,不滿意;張恩照的兒子認為可以裝修。張恩照的愛人說,用就得過戶,不然,名不正言不順。張恩照當時理解愛人說的過戶就是不付錢過戶,他當時心裡“咯噔”了一下,因為他以前聽說過,有人因老婆、孩子收了別人送的房子而犯罪的事,如果這套房子辦了過戶,就是犯罪了。張恩照當時表示,這樣辦過戶是要出問題的。
後來,張恩照的兒子提出可以買,愛人堅持要辦過戶,張恩照就沒再反對。2004年6月30日,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約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150萬元,隨後辦理了過戶手續,將房產轉移至張恩照兒子的名下。
直到2004年3月9日,鄒建華因一起涉外訴訟案件被起訴後,張恩照怕這事給自己找麻煩,才讓兒子向鄒建華在香港滙豐銀行賬戶內匯入“購房款”港幣150萬元。這是張恩照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