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部分(第2/4 頁)
路之理?昨天有人在李家鋪打了敗仗,後來只剩下二十來個人,又打散了,都說最後剩下一個人,騎著馬逃走了。就是此人!就是此人!此人定是個大頭目!可是絕不是李闖王本人。”
李自成被殺的第三天,即五月初四日早晨,有一支李自成的餘部,約一萬多人,老百姓說有數萬,不知從什麼地方過來,突然進人空虛的通山縣城。他們是來救李自成的,但是已經遲了。他們只知道他們的皇上被鄉民殺死了,卻由於牛跡嶺一帶方圓十幾裡的老百姓都逃光了,一時無處查詢。他們在通山駐了下來,但因為人地兩生,語言不通,所以仍然查不到李自成被殺的地方和屍首所在。加上他們到處搜尋糧食,經常攻破山村山寨,進行懲罰和報復,常常殺人、、燒燬房屋,老百姓愈害怕,他們也愈不能得到訊息。經過一兩個月,終於沒有找到大順皇帝的屍體,也不知道誰是殺害皇上的罪魁禍首,只好退往湖南。
大順軍的餘部退走之後,通山來了北明派來的知縣,縣境內基本上恢復了秩序。知縣先已聽到傳聞,隨即親自到小源口和牛跡嶺一帶檢視,並將程九百叫到縣城,面詢經過詳情,稟報新任湖廣總督何騰蛟,何騰蛟為獎賞程九百殺害李自成之功,任他為德安府經理之職,是掌管公文的正八品文官。這事完全出程九百意外,沒想到殺死的那個人真是李自成,於是全村恭賀,連吃了兩三天的酒宴。
一代梟雄李自成就此殞命!
【226】雙料駙馬
李自成死後,宋友亮的軍事行動暫時停止了。盤點所得繳獲,包括宋友亮在內的眾將都不由咋舌,從李自成那裡一共得到了價值七千萬兩的財富。
孫傳庭和方孔炤、何騰蛟等人都傻眼了,孫傳庭不可思議地說道:“這些錢財都是李自成從西安所得的嗎?”
駱養性答道:“拷問俘虜得知,絕大部分都來自京城。”
“京城?”方孔炤掂一掂一塊碩大的銀餅,“京城哪來那麼多錢?難道是先帝內帑?”
駱養性搖了搖頭,面帶諷刺地說道:“內帑只佔了很少一部分,大部分都是李賊從大小官員那裡追贓追來的。”
“追贓?”孫傳庭一愣,“有~~有那麼多貪官汙吏?”
駱養性說道:“根據賊兵俘虜說,李自成早在崇禎十六年十月頒《掠金令》籌餉。規定助餉額數為“九卿五萬,中丞三萬,監司萬兩,州縣長吏半之。那群貪墨成性,又一毛不拔的守財奴哪裡肯給?所以賊兵追餉常常佐以刑罰。在賊兵所到的地方,第一個偽官就是負責追餉的官員,做的第一件事也是追餉。如在城固縣索餉,就用了炮烙之刑;在汾陽賊兵蒐括富室的時候,就用夾棍逼他們給錢;在絳州等地,士大夫慘加三木,多遭酷拷死;賊軍佔領宣化後,賊軍檄徵紳弁大姓,貫以五木,備極慘毒,酷索金錢;在永年縣,“甚者斷人手足,裂人肢體;在曲周縣,大順縣令拷餉竟“腦匝、夾棍、炮烙、拷打。諸刑皆備。除刑具夾拶,外有鐵藜花、呂公絛、紅繡鞋之名,許多刑名刑具是聞所未聞的,都被賊軍用上了。”
駱養性繪聲繪色的一番描述後,自嘲地笑道:“比我們錦衣衛的花樣還多。”
吳孟明接下駱養性的話茬,說道:“李自成於三月十九日進北京後,為繼續其“助餉”政策,特在中央設立“追餉鎮撫司”,以劉宗敏尾主事。規定助餉額為“中堂十萬,部院京堂錦衣七萬或五萬三萬,道科吏部五萬三萬,翰林三萬二萬一萬,部屬而下則各以千計”為此,劉宗敏製作了五千具夾棍,這種刑具“木皆生稜,用釘相連,以夾人無不骨碎。”夾棍之下餉資甚為可觀。如嘉定伯周奎,追贓七十萬,抄家時又抄出現銀五十三萬兩,雜器匹緞車載;大學士陳演,追贓四萬,後又抄出銀數萬、黃金三百六十兩;吏部尚書李遇知,追贓四萬;戶部主事於學時,追贓十三萬;司禮監太監王之心,追贓十五萬餘,金銀什器緞匹無數。”
吳孟明故意做出一份滲人的表情,繼續說道:“凡被拷打追餉的官員,大抵家資萬金者,至少拿出二三萬銀兩區贖人。如果湊不夠數,那就慘了,夾烙,備極慘毒,不死不休。他們的哭號哀鳴之聲響徹街坊。除了向勳戚官紳追餉的同時,對富商居民也極刑追逼,酷刑之下死者千餘至四月初一日,軍師宋獻策進言:“天象慘烈,日色無光,亟宜停刑。”初七日李自成至劉宗敏寓,見庭院夾三百餘人,哀號半絕,慘不可睹,始令其省刑放人。對不能輸足追贓銀的官紳,則押至前門官店票號,立據借錢,稱為“貸贓”,即使與店主素不相識,亦不敢不借。”
孫傳庭罵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