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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坐在這裡聽一個一百二十歲的殭屍講古,你覺得我受到的驚嚇會比你少嗎?”於承均揶揄道。
金痴痴看著於承均似笑非笑的臉,突然問道:“你喜歡我嗎?”
於承均措手不及,連敷衍的話都沒想到,遲疑地點點頭,然後想到什麼似的又搖了搖頭。
金很清楚於承均的心思,那應該是代表“喜歡,但並不是你所希望的那種喜歡”。
他鍥而不捨地繼續問道:“你喜歡我哪裡?”
於承均突然覺得像是被女朋友質問一樣。“呃感激你曾救了我一命?”
金也覺得自己像個小女生般磨磨嘰嘰的,但這答案無論如何都不滿意,還是問道:“均,你覺得我有什麼優點?”
“嗯”他暗忖,若真要說我還說不出來。想了老半天才道:“臉?”
等了許久只得到這麼一個答案,金失望地說:“好吧,至少我還有這個可取之處。”
於承均心道,在當事人面前說他有什麼優點,任何人都會覺得不好意思吧?於承均欣賞金的地方就在於他的開朗,還有如蟑螂一般打不死的毅力如果這也算優點的話。
金再度小心翼翼問道:“這樣擅自喜歡你會讓你覺得很沉重嗎?”
“有一點。”於承均坦白道。
“果然”金喪氣地躺在沙發上,“反正我就是個像黏在鞋底的口香糖一樣,不管怎麼蹭怎麼刷都無法擺脫。”
“你沒那麼糟糕。”於承均安慰道:“只是有點纏人又愛說謊”
金將臉埋進手掌裡自暴自棄道:“而且有色心卻沒色膽,只敢三更半夜趁你睡著後偷襲”
於承均默默盯著金,心裡想著雖然金的缺點很多,但他並不討厭,相反的還覺得這樣挺可愛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可愛”一詞用在金的身上完全沒有違和感。
雖然金長得比他還高,力氣也大得驚人,卻會讓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護他的慾望。
於承均分析的結果,大概是因為自己到了該當爸爸的年齡,所以忍不住就會將金當成像孩子一樣。不過這絕不能和金說,否則只會讓他更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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