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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譁然!
“怎怎麼會這樣?”法官問。
“本人無論如何也要保護好你!所以,本人就藏到了別院中!為了以防萬一及時制止劉倩美!”GOD檢察官說。
“GOD檢察官”我說。
“好了。本人的供認就到此為止了,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哎?”我問。
“的確,你確實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但是也就僅此而已!”GOD檢察官說。
“至於案件發生的背景,已經很清楚了。留下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究竟是誰殺害了被害者?有能力行兇的人只有兩個。韓珍珍小姐或者是GOD檢察官!”法官說。
“喂,陳成堂!如果你真的有兩把刷子的話就證明給本人看吧!用自己的本事,完美的證明出是誰幹的!”GOD檢察官說。
“成成堂,請等一下,我有事相求!”珍珍說。
“什麼?”我問。
“我全部都知道了。是剛才姐姐她在醫務室裡告訴我的。所以,我一定要保護好檢察官先生我真的不適合作證!因為他是為了姐姐和我堵上性命的人!”珍珍說。
“這我知道!”我說。
“成堂!”珍珍說。
“可是就算如此,這份罪孽它也不會消失不見的。請作證吧,珍珍!”我說。
“韓珍珍小姐,請作證!”法官也說。
“這是,最後的證詞了!就算你要隱瞞也是沒有用的。我一定會從你的話中,找出真相來的。”我說。
“我知道了。這一定是最好的解決途徑了吧,成堂!”珍珍難過的低下了頭。
“行兇的瞬間,你失去了知覺的那一瞬究竟發生了什麼?請你說一說吧!”法官說。
“我覺得當時,自己似乎看到了紅色的光!我剛想求救血已經四下飛濺開了。可是她卻沒有死,而且還反擊了身後的敵人。突然,紅色的光不見了周圍被黑暗所包圍!後來那一瞬,我聽到了恐怖的慘叫聲!不久劉倩美倒下了。我也失去了意識!”珍珍說。
“紅色的光?你看到了紅色的光?”法官問。
“是、是的我想,大概是看見了。因為馬上就不見了。”珍珍說。
“哼!真是遺憾啊,陳成堂!刺死韓舞的人是誰,還是沒有證明出來啊!”GOD檢察官嘲笑道。
“這一次,珍珍說的就是真相!接下來,就看我的了。”我心想。
“那麼,辯護律師。請你對證人,做最後的詢問!”法官說。
“那一瞬,是說紅光消失了的時候?”我問。
“恩,是的。”珍珍說。
“當時的慘叫,是劉倩美髮出來的吧!”我問。
“我想不是的。因為那大概是男子的聲音。”珍珍說。
“你你說什麼?”法官問。
全場譁然!
“那、那麼,這聲慘叫是兇手發出的嗎?”法官問。
“是這樣的。”我點點頭說。
“恩恩!”法官點點頭說。
“一定是劉倩美搶走了兇手的手杖反擊了。”珍珍說。
“所以,兇手就下意識的叫出聲來了是吧?”法官問。
“後來,他又奪回了手杖,給了她致命一擊吧!”珍珍說。
“怎麼樣?辯護律師!我想這麼一來,就沒什麼問題了。”法官說。
“很遺憾剛才的說明裡,有個很大的矛盾!”我說。
“當然了,我的推理是很少能說中的。”法官說。
“請好好回想一下證詞,在兇手在發出慘叫聲之前,證人身上已經濺到了被害者的血了。也就是說,當時手杖已經刺穿了被害者的身體了。”我說。
“啊是、是嗎?”珍珍問。
“刺在自己身上的手杖,是不可能用來反擊的。讓兇手發出慘叫聲的兇器,應該不是手杖而是其它東西!”我說。
全場譁然!
“那麼,本人來問你吧,陳成堂!”GOD檢察官說。
“在那種情況下,能作為兇器來使用的只有一種可能了。”我心想。
“身體被手杖刺穿的劉倩美究竟是用什麼來反擊兇手的?”GOD檢察官問。
“當然就是兇手拿來準備當兇器使用的小刀了!”我說。
“啊想起來了。我剛才都忘了。”法官說。
“聽說這把小刀,當時插在現場的松樹上。”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