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4 頁)
想,還不如到外面流浪的好,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麼做什麼。
“我知道你一定會生氣的,你已經給了我很多機會,可每次我都失去了。從廣州回來後,我沒臉見你,不想讓你知道我是個沒有用的人!記者大哥,從今往後你不用管我了。我想了,我這輩子命裡註定就是這樣了。”
我良久無語。我問小曹:“你不是說過,以後你還要開著賓士車在大街上跑嗎?”
小曹嘆了一口氣,說:“我以前覺得自己很有用,只要有機會可以賺很多錢。這次之後,我是徹底知道了,我幹什麼都不行!”
2001年那個夏天的下午,面對小曹,我又一次有了無能為力的感覺。他再次讓我強烈意識到,對一個已經習慣了流浪的人來說,流浪或者說自由,已成為他生命中的第一天性,這種泛自由意識深入他的骨髓,並形成與融入社會所必須具備的規矩、規則意識格格不入的強大抗體。他們偶或有加入社會、成為一個正常人的願望,但真正讓他參與到社會中來,這種習慣自由的天性會與外界強加於身的社會屬性激烈交鋒,單靠他自己憑意志力來左右這場“戰爭”,往往會是前者勝出,後者敗北。
“其實,當一個流浪漢也挺好的!”小曹居然驀地蹦出這麼一句,“你不要小看那些賴子,很多人都發了財,賺的錢不比上班的人少!”
小曹這麼說讓我意外。我問:“哪些賴子都發了財?”
“那些討錢的賴子,有的一個月能討幾千塊錢!別看他們在城市裡給人磕頭,給人作揖,很慘的樣子,回到家鄉可風光了,有的蓋了樓房,有的做生意當了老闆。我認識一個河南的老鄉,比我大,30多歲,把別人的孩子抱著在武漢廣場前面要錢,一個月可以搞四五千塊錢,天天喝酒吃肉,跟我們炫耀呢!”
“還有一個老頭,也是我們河南老鄉,有60歲吧。”小曹開啟了話匣,越說越起勁,“他會拉二胡,每天到做生意的地方去賣唱要錢,一個月也搞兩三千塊錢!他晚上住旅社,天天在館子裡吃。我讓他收我做徒弟,他嫌我腿壞,不要我。我要是能跟他學拉二胡就好了,也可以要很多的錢!”
“其實你們很多正常人都羨慕我們這些流浪的,說我們自由自在的,不用操心上班的事,每天都很快樂。”
“那你覺得快樂嗎?”我問。
“如果晚上有地方睡,沒有收容所的抓我,沒有其他的賴子欺負我,我覺得也挺好,至少比在廣州上班強,讓人管著,多不自在呀!當然有的乞丐是真可憐,像我這樣身子殘的,還有一些老的,兒女們不管的,他們是沒辦法才要飯!”
小曹頓了頓又說:“你知不知道,有些殘疾乞丐是假的,他們是有老闆的,被人逼著討錢的!那些老闆最黑心,靠殘疾人養他們,有的還發了大財!”
小曹一席話驚得我啞口無言,他的講述似乎為我開啟了一幅奇誕光怪、色彩迷離的乞丐群像畫卷。記者的敏感讓我覺得小曹周圍的那個乞丐群體大有文章可做,不光是他們形形色色的生活狀態,還包括他們似真卻幻、難以捉摸的心理世界。
一年以後的今天,當我一身丐相和小曹一起真正走進他的那個七彩迷離的“丐幫”社會,探尋他們生存的真實“秘密”的時候,回想起來,正是那個燥熱的夏天的下午,小曹的一番傾吐撥動了我久存心中的那根“流浪情弦”,並最終把它釋放為這本書裡所記敘的一切作為。
從記者到“乞丐”
小曹最終還是小曹。1998年,我在武昌洪山公園第一次認識他時,他是一個蹦跳著去撿路邊礦泉水瓶,並幸福地把殘水喝乾的小乞丐。時過4年,小曹依然在我面前上演著同樣的動作,展示著同樣的笑容。惟一改變的是他的年齡,他從15歲長到了19歲。還有伴隨年齡而變化的身體特徵:鼻樑開始隆起,臉上的輪廓開始分明,並長出喉結,那種時而清亮、纖細的童聲漸漸褪去。4年來,我和我的同事所做的一些努力除了讓小曹長了一些人生見識,對其命運並沒有根本性的改觀。
隔三差五,我會在或忙或閒的時候接到小曹打來的電話。電話裡,小曹講的最多的還是他周圍的那些乞丐朋友。“我又碰到了那個拉二胡的老鄉,他不知從哪裡找了個瞎女人,每天和他一起賣唱,逢人就說是他老婆,其實根本就不是的”“我又認識了一個賣花的女孩,才13歲,她可好了,說要不是我腿有毛病,說不定這輩子會嫁給我!我到她住的地方去過,那裡有好多女孩子,都是賣花的,還有一個男的,是他們的頭,很兇的,把我攆出來了”“一個在地上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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