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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
要說疑點,從現代判案的證據標準來說,這個案子肯定是證據單薄的。除了口供之外,唯一有力的證據就是那個村民看見白氏曾經蹲在那後來發現了死者頭顱的臭水溝邊的證言。其他的證言都沒有起到直接的證明作用。那分屍用的菜刀,因為沒有血跡鑑定,也不知道上面的血是不是就是死者的。甚至是不是人的。關於作案動機黃氏的證詞又沒有其他證據印證,白氏始終不承認自己與人私通。而她的口供又是在遭受了酷刑的情況下作出了,要是在明朝。這是正當的取得證據的方式,但是對於來自現代的情緣來說,這個就有很大的疑點了。這種證據在現代屬於非法證據,是要排除的。這樣一來,這個案子的證據就非常的單薄了。
在中國古代,口供是證據之王,只要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也可以定案。
吳雄低聲問秦元:“大人,是否找到了案子的存疑之處?”
秦元搖頭道:“這個案子案犯已經認罪。又起獲了分屍的兇器,還有證明看見她出現在拋屍現場的證人。證據是充分的,如果欠缺,那就欠缺這兇婦殺人動機的證據。——你們沒有詢問到她跟人私通被死者的母親撞見的證據嗎?”
吳雄道:“這個證據目前只有死者的母親黃氏的陳述,我們詢問給全村的其他人,都說不知道。”
“兇犯白氏呢?她承認嗎?”
“她始終不承認這一點。只承認殺死了孩子,說是因為孩子不聽話,她推了孩子一把,孩子摔倒。腦袋正好撞在石頭上,結果死了。她很害怕,所以拿菜刀分屍扔了。”
秦元皺了皺眉,道:“為什麼這個在白氏的口供裡沒有記錄?”
“因為只有她一個人這麼說。縣令覺得,她是在狡辯,要是這樣。那不成了過失殺人了嗎?所以沒有采信她這個說法。”
“嗯,那死者的母親黃氏所說的與趙氏私通的那個男人。你們問了嗎?”
“沒有,因為黃氏說。當時是晚上,她只是看見一個男人跟白氏在屋外的野地裡媾和,她害怕就叫了一聲,那男子就跑了。所以她也沒有看見那男子究竟是誰。”
“這就麻煩了。”秦元道:“那這個說法也就只有黃氏一個人的陳述,沒有其他證據印證啊?”
“可不是嘛啊,所以這個說法最終縣令沒有采信。”
“那這個案子殺人的動機,既不採信趙氏自己的過失殺人的說法,又不採信童氏的通。奸被撞破的說法,豈不是沒有動機了?”
吳雄點點頭:“是啊,這個在上報的時候也想到了,只是,這種動機說不清楚的命案,以前我們也是審理過的,也判過死刑的,上面也沒有說什麼都核准了。所以這個案子,可能不是這方面存疑吧?
秦元道:“如果不是這樣,那我也想不到其他的疑點了。還是升堂再說吧。”
“只能這樣了。”
回到簽押房,秦元集中精力看了拿來的那知縣以前的判詞,只看了幾個,便發現了一大堆的錯誤,好在這些案子基本上都是縣衙有權力一審終結的案子,只是笞、杖刑,也就是打屁股。
秦元來到大堂後門,繞過屏風,進了大堂,眾衙役齊聲吆喝“威武!”同時用手裡的水火棍杵地,咚咚有聲,很是壯觀。
秦元在暖閣几案後坐下,聲音這才停止。吳雄站在秦元的側後方,好奇地瞧著大堂上的情況。不少的老百姓站在大堂外面空地上看著熱鬧,沒有人敢隨便說話。
秦元道:“傳被告!”
幾個衙役將帶著重重的枷鎖的案犯白氏押上了大堂,在几案前跪下。
秦元仔細一看,不由眼前一亮,這白氏竟然是個小美人,可能因為常年勞作的原因,身子比較健壯,但是不是那種莊稼人的粗壯,而是非常勻稱的健美,豐胸細腰,黛眉如畫,肌膚有點黑,卻透出很健康的色澤。戴著重重的枷鎖,那樣子分外讓人憐愛。
秦元前面已經審訊過一次,不過,既然案子發回重審,他還得再審問一次,便沉聲道:“罪婦白氏,你可知罪?”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那跪在地上的白氏,竟然嚎哭著道:“民婦冤枉啊!那孩子不是民婦所殺,民婦是冤枉的,求大老爺作主啊。”
秦元想不到在發回重審之後。案犯竟然會翻供,當下勃然大怒。重重地將驚堂木一拍,咆哮道:“好你個刁婦!前次招供。此番又翻供,分明是想逃脫罪責,戲弄本縣,來人!上刑!”
很快,衙役上來,給白氏上了拶指,也就是若干木棍組成的一種刑具,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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