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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沒有碰觸到秦元的底線。
秦元看著孟武,點點頭輕聲道:“那麼,明天見吧!”
第二天早上,早早地就起來了,先到了大堂看了看,人都還沒有起來,他想問也沒有人能問。於是,決定先去吃早飯。
衙門的膳館是沒有早飯的,只能到外面吃。以前吃的,都是孟雪做的,僅此而已。
他去的,自然是衙門處不遠的小吃鋪。
來到小吃鋪門口,看見居然排起了長龍,好些人正在等著買早點。而買到早點的人,喜滋滋地拿著出來,竟然是煎餅大蔥!
秦元記得,這是一次秦元偶然給這丫頭提過的,自己想吃,沒想到。這裡竟然真的就幹起來了。
在門口正煎餅大蔥的姑娘看見了他,趕緊的把大餅放下。出門過來,欣喜道:“秦大人。你來了!”
“嗯,我來吃早點,不過我不吃煎餅大蔥啊。我還是吃包子稀飯。”
“好,你快請進吧!你教給我的這煎餅大蔥,特別的受歡迎,昨天一直忙到半夜,好多人來吃呢。今天一大早又來了排隊買了……”
剛說到這裡,排隊的人已經不耐煩地叫道:“喂!趕緊的啊,大餅啊!我們還等著呢。”
“來了!”姑娘答應了一聲。先把秦元迎進了屋裡,才接著去煎餅大蔥。
屋裡下人過來,點頭哈腰地把秦元迎進了裡屋坐下,親自端上了包子稀飯。
秦元也就是來填飽肚子的,吃完之後拿出錢袋要付帳,但是下人怎麼都不肯收,說秦元教了他們家煎餅大蔥,掙大錢了,這是給他們一條發財的路子。怎麼能要他的錢呢。秦元卻堅持說,開門做生意,就不能免單,要不然還掙什麼錢。若是不收,下次就不來了。於是下人只好收了。
秦元離開的時候,見姑娘正在門口忙得不亦樂乎的。只是笑了笑,朝她揮揮手。便走了。
回到衙門沒有多久,秦元聽到了吳雄的報告。
“大人。來了。”
“恩,準備吧!”
回到衙門,已經有縣丞來了,負責記錄的本案刑房縣丞看見秦元來了,忙不迭過來施禮。
秦元便問了縣丞升堂的一些事情。縣丞那跟他說了。根據縣丞所說,他這個縣令的執衣,要全程參與,但是在整個升堂過程中只是充當縣令顧問,幫助處理一些法律上的問題就行了。當然,也是監視他的眼睛。
過了一會,吳雄來了,說是所有的人證,受害人家屬,還有被告都已經到位。旁聽的群眾有不少。正說著話,吳雄向他作了稟報。秦元點點頭,吩咐升堂。
案情是這樣的:本縣的一個姓黃的婦人,她的六歲的兒子不見了,她便四處尋找。結果在他們村邊的河水裡發現了兒子的衣服褲子,便請了人在河水裡打撈,結果撈上來一隻手臂!黃氏從手臂的手腕處纏繞的鏈子認出是自己的兒子,便到衙門報官了。衙門差役在附近尋找,在不同的地方發現了另一隻手臂,還有雙腳,以及從腰部砍斷成兩截的軀幹,還有肚腸等內臟,最後,在臭水溝裡發現了一個小孩的頭顱,經過辨認,正是黃氏的兒子。於是捕快便對全村人挨個進行詢問,有人說那天看見孩子的叔母白氏曾經在這臭水溝處蹲著,他還打了一聲招呼,而黃氏也證實此前曾見到白氏與人私通,白氏應該是惱羞成怒,殺死自己孩子洩憤。於是,捕快便將白氏抓了起來。
開始這白氏不承認殺人,上一代縣令動用了刑具,最後這白氏招供了,說她因為跟孩子爭吵,推了他一下,倒地時腦袋撞在石頭上死了,她害怕了,就把屍體分屍了,藉口打豬草,把屍塊和衣服褲子都放在揹簍裡,到處亂扔。由此破案,原審以故意殺人判處其斬刑。
秦元開始翻閱卷宗。卷宗材料不多,也就是一些口供和證言,另外還有仵作對屍塊的勘驗填寫的屍格,最後,還有收繳的分屍作案用的菜刀一把。他很快就把全部材料看完了,只是那把兇器菜刀,沒有移送過來。
剛剛看看,吳雄就回來了,抱著一疊的判詞。放在了情緣的面前,擦了一下汗水,道:“全都超找出來了,都在這裡,是上一任承辦的所有案件的判詞。”
秦元點點頭:“辛苦了,你去問問,說黃氏殺侄兒案分屍的兇器菜刀在哪裡?請他移送給我看看。”
吳雄答應出去,很快又回來了,道:“縣丞說了,兇器都存放在證物庫房裡,不能隨案移送,如果要看,只能去證物倉庫看,或者等大人升堂的時候看,那時候兇器會作為證據出示的。”
秦元點點頭,開始思索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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