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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它不算恐怖,但要說讓人後背起雞皮疙瘩,那是我寫的東西中最招雞皮疙瘩的幾段之一。
記者:我們再來談談這本書裡的公路旅行吧,這本書裡的大多數動作場面都和公路旅行有關。身為英國人,你覺得美國中部什麼最吸引你?美國成年人回憶起小時候這類旅行時,想到的都是難吃的便當,稀奇古怪的路邊景點。只有小孩子才會覺得那些景點裡有魔法。可你似乎覺得那些地方挺有意思,而且可以像第一次看到他們的小孩子一樣,看出其中的神異之處。
蓋曼:我希望自己有這個本事。在寫作《烏有鄉》時,有一件事是我最得意的:我能讓我筆下的倫敦現出某種魔力(對某些讀者而言)。有些讀了那本書、又頭一次去倫敦的讀者告訴我:看到真正的倫敦時,他們覺得它的種種名勝背後隱藏著什麼肉眼看不到的東西。他們覺得這種感覺很棒。我自然想在《美國眾神》中再使上這一招。還有,我想盡量避免人人皆知的地方,所以紐約只有短短的一幕,還有一幕背景設在洛杉磯。除此之外,《美國眾神》中的所有事件都發生在紐約人、洛杉磯人所謂“只有坐飛機才會經過的地方”。有的讀者恭維我,說我實在了不起,竟能想像出山崖石屋這種地方。其實,山崖石屋是真實存在的。我在這裡那裡作了些小改動,以配合情節,但其他的一切,從那個地方本身到它裡面的種種怪事,都是真實存在的。
記者:能不能請你談談這本書裡的幾個人物。先說影子吧。這個人物可以從幾個層面來分析。他首先讓人聯想起耶穌基督,比如他的自我犧牲,釘在樹上的三天,死而復生,獲得救贖,等等。但同時,他的經歷也是一個人尋找自我、發現自己是誰的歷程。你是怎麼塑造這個人物的?受了打鬥片明星的啟發?對不起,開個玩笑。
蓋曼:我不能作人物分析,儘管我很想徹底分析一番,非常想。但不能。這麼做就破壞規則了。不過我可以說說我是怎麼寫這個人物的。寫作這個人物時,我覺得他很難把握。你剛才說過,他的某些層面很像耶穌基督,有的評論家肯定會這麼說:“典型的英雄崛起之路。”但是,這並非我的本意。寫作這個人物讓我得到了很大的樂趣,我喜歡寫這麼一個人物。從前寫小說的時候,我時常想起C·S·劉易斯的一句話:怪事發生在怪人身上,未免有點怪得太過分了。寫《睡魔》的時候還沒有這種想法,但寫《美國眾神》時,我很想擺脫這種做法。我覺得,只要深入一個人的內心,你就會發現他其實並沒有什麼怪異的。
記者:嗯,這倒是真的。
蓋曼:所以我想,我要僅僅寫出某些事件發生在某個人身上,它們又是如何改變了他。寫這個人物時,有一個地方讓我覺得相當棘手,就是他的名字。
記者:這個名字非常好。他確實有點像個影子,同時又像一面鏡子,能夠反映出他身邊的人的各種不同側面。
蓋曼:正是。我有一個朋友,她給我寫了封信,信上說“我不喜歡影子,更喜歡影子所假扮的邁克·安塞爾。為什麼不乾脆把影子寫成邁克·安塞爾呢?”影子這個人物有一點非常怪。只要不跟別人在一起,他就沒有自我。和別人在一起時,他才擁有自我,或者乾脆像鏡子一樣模仿別人的自我。連說話都是這樣。
我自己也很喜歡他模仿別人的時候。假冒別人搞詐騙,真是有意思極了。記者:這本書裡涉及了不少騙局,有些經典騙局簡直成了我們文化傳統的一部分。蓋曼:其實整部書所寫的都是一個大騙局。正因為這樣,我才說《美國眾神》可以視為一部懸疑小說。我覺得寫這種騙局很來勁。在觀眾意識到之前,把球藏進茶杯,到時候一揭開!寫這本書有個最困難的地方:只要不看完,你永遠猜不出這個騙局到底是怎麼回事。做到這一點才夠酷!
書評:名家名刊精短評介
機鋒疊出,幽默風趣,間以驚悚,而且移步換景,不斷發展,始終緊緊抓住讀者的心。《美國眾神》中充斥著神異和魔幻場景,每一個人,只要他曾經思索過世界為什麼是這個樣子、而不是它理應的樣子,都會被這部作品的魅力攫住。這是一部強有力的小說,一方面使讀者不忍釋卷,另一方面,它又迫使讀者不斷停下來,驚歎一聲:“哇!”
——《今日美國》
讓讀者一口氣讀下去、無法放棄的作品。
——《華盛頓郵報》
蓋曼有一枝無比靈活的筆,最善於以神話撩撥、刺激讀者,是傑出、風趣的說書人。
——《紐約時報》
尼爾·蓋曼擁有罕見的洞察力和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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