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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菜回來扔水裡泡上了。我幾天沒去酒吧,再一去這吧檯這兒什麼味兒啊?一看他泡那盆玩意兒在底下呢,快爛成水兒了,不怎麼尋思作的。”
楊毅樂得攥著筷子猛戳桌面。“我哥你真是懂得生活的男人。”
“老大你咋想的把酸菜放吧檯下邊?”季風一陣噁心,“不想開門兒做生意啦?”
“那我往哪放?放我睡覺那屋?靠,那不燻死我了。”他頗知道好歹,瞅著時蕾解釋,“其實也怨不著我,吧檯本來就有味兒。那屋四面不通風,長髮哥光圖好看,吧檯後邊那花木酒架沾水一泡,時間長了肯定長毛,能沒味嗎?等過完年回去我全給他換了。”他頭一次去喝酒見著那吧檯就覺得可笑,整得土不土洋不洋的,當初就跟長髮哥說了,店接過來別的不動吧檯也得拆,寧可搬張課桌給關西坐那兒收錢。
於一想起翅膀買酒吧時說過前任店主給低價的最大條件,提醒道,“哥們兒不是不讓動嗎?”
“擱你呢?他說不讓動你就真不動啊?”他可不信於小鍬是那麼有原則的人。
“合同上沒提啊?”他是怕他一時衝動違約會有麻煩。
“哪JB來的合同?就一還款協議。我可得跟他籤合同。”於一是不是忘了他啥專業的,“他自己說的儘量不要動擺設,儘量不要,而且還是他說的,我也沒答應。”
“翅膀你這犢子!”時蕾實在聽不下去了,“虧長髮哥還把你當個人看。”
“那是他缺心眼兒,”楊毅順嘴就接,“不能怨俺哥。”
“就是!”還是小刺兒向著他說話。“做賣買本來就是這麼回事兒,任何口頭或其他非書面形式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定義完了接具體案例解釋,“像於一這十四萬,我要說不還,告上天他也要不回去。”
“操,我再給你十四萬,全鋼蹦的,砸不面乎你。”
“我跟你暴力型的就沒法溝通!”翅膀一副秀才遇到兵的模樣。
楊毅狡猾地眨眨眼。“不的於一,咱可以去找市長說理去。”
“跟你這非暴力但不合作型的也沒法溝通。”翅膀直接用手去盤裡抓排骨,煮太爛了。
“那你怎麼著?停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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