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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養豬場,本來她的意思是自己出錢買的,但當時朱母手頭上不差錢,又一口氣買了不少好田,所以就沒跟王香芹要錢,而是從公中出錢買下了連成一片的宅基地。
溫氏看中的那塊地,有三畝左右的本來就是屬於老朱家的,再往旁邊買個兩畝就差不多了。可就算有三畝地本來就是家裡的,也不代表朱母會免費給她用。
仔細盤算後,次日一早,朱母告訴溫氏,由公中借給溫氏一共二十五兩銀子,其中五畝地以實際購入的價格計算,包括契稅錢。而買地交稅之後剩下的錢,則直接按實際多少給現錢,溫氏可以拿這些錢或是買所需的材料,或是直接僱人搭建雞棚,都可以。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二十五兩銀子是借款。
“記住,那是借給你的,是將來要還的。不單要還本金,還要給利錢,就按照縣裡錢莊的來算。別說我貪你幾個利錢,這要是不跟你要利錢,回頭只怕你錢多的燒手了也不會記得還錢。另外,你的養雞場,就跟王氏的養豬場一樣,有一半是要交給公中的。雞和蛋都要交一半,這次我會仔細記賬,不會再像以前那樣,隨便拿十來個雞蛋給家裡人添個菜就算了。”
“條件我說了,要不要借錢看你自己,想清楚了再告訴我。”
朱母倒沒要溫氏立刻給出答覆,真要依著她的意思,完全可以等孩子生下來後再說。所以,她完全不著急,讓溫氏慢慢想,仔細想,想好了再來找她。
溫氏的臉色異常難看,她猜到了結果,卻沒料到還有那麼多附加的條件。
說是比照王香芹的養豬場來,可別忘了,王香芹的本錢是來自於她妹妹的。等於說,之後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賺的,不存在要還錢這個事兒。可溫氏沒有本錢,一旦要借錢,哪怕是比照錢莊的利息來算,那也不是一筆小錢,畢竟她借的數目太大了。
因為朱母沒逼她立刻給答覆,溫氏就去尋了大郎商量這樁事兒。
朱大郎聽完她所說,頓時大吃一驚:“這好端端的,你搞這些事情幹嘛?屋後那塊地不也挺大的,養個百八十隻雞,沒問題啊!”
“我想養幾百只、上千只雞,回頭不管是賣雞蛋,還是賣雞肉,都能入賬不少錢。你想想,已經有那麼多小母雞了,回頭就算有小雞仔出來,有母雞帶著,根本就不用咱們操心。地買的大一些,回頭你撒些草籽,苜蓿籽也成啊,我問過了,就算土質不好,苜蓿還是能活的,最多產量不高。我再多弄一些蚯蚓坑,再去收一些穀殼玉米粒啥的……”
大郎越聽越眉頭緊鎖,忍不住打斷了她的話:“你懷著孩子呢,就算春耕結束了,那回頭秋收呢?到時候,我肯定要跟著下地的,你就頂著個老大的肚子去餵雞?”
“咱們家去年添了太多的地,春耕也就算了,秋收到時候搶收起來,光憑你們幾個根本就來不及的。你放心吧,娘精明著呢,到時候她肯定會花錢請人幫著秋收的。再不濟,也可以請隔房的男丁們,回頭擺幾桌酒感謝一下就成了。”
“不管地裡的收成,卻要管養雞?媳婦啊……”
“你別說了,反正養雞這個事兒我已經決定了,你就當是為了豬毛,為了我肚子裡這塊肉!我就想跟你商量,要不要一口氣跟娘借那麼多錢。二十五兩銀子的利息啊,那得多少錢呢,娘也是的,都是一家人算什麼利錢!可要是借少了,回頭那周圍的地被人買了呢?煩死了,你倒是說個話啊!”
說個話?還能說什麼話呢?這都已經決定幹了,還糾結應該給家裡多少錢?
朱大郎最終還是被溫氏說服了,只是他沒聽溫氏的去跟朱母討價還價,而是索性都應承了下來,包括給利息,也包括養雞場有一半要上交公中。所有條件,他都答應。
他們決定之後,這事兒自然也就瞞不住了。
聽說了這個訊息,寧氏是最驚訝的,她當時就忍不住脫口而出:“你不是說身子骨不好不能幹活嗎?連餵雞撿蛋都交給別人了,咋又可以養雞了?還買地,還搭建雞棚,還……你一會兒身子骨不好,一會兒又結實得不得了了?”
寧氏秉承了她一貫的說話方式,直接將所有的疑問連珠炮一般的轟向了溫氏,突突了溫氏一臉,半點兒臉面都沒留。
溫氏瞬間拉長了臉:“我之前不是才剛懷上呢?誰不知道剛懷上是最危險了?眼下我胎坐穩了,還不興我幹活了?再說我之前讓你幫忙了嗎?餵雞的是大郎,撿蛋的是豬毛!好好,灶臺也幫我撿了蛋,可他也沒少吃啊!大不了我往後不叫他幫我幹丁點兒活了,行了吧?”
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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