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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大山怎麼能允許這樣的混帳,走到女兒身前?可春荼蘼卻不怕,只點了點頭道,“他們要見官,那就見官嘍。爹,咱有理走遍天下。就算那個人是被小鳳打死了,也不過是失手,陪些銀子了事,還能如何?”哼,跟她玩欲擒故縱?那真是在關公面前耍大刀!
那兩個無賴一直支愣耳朵聽著春氏父女說話,春荼蘼又沒有刻意低聲,自然聽個清楚,不禁感覺大事不妙。
瘦子一咬牙,拉胖子上前兩步,有意擋在春氏父女前行的路上,假意商量什麼,但那聲音大的周圍看熱鬧的民眾都聽得清楚。
“不能見官,那樣要驗屍的。”瘦子痛心疾首,“大哥已然歸天,不能讓他屍體受辱,還是入土為安的好。再者,那位小姐說得對,縱然是那毒婦下手殺害大哥,可咱們也沒有證據證明她是有意的。既然如此,罷了,還是讓他們出了喪葬銀子,算大哥倒黴。只是以後,再也不做這等善事!”
“你們要多少?”春荼蘼緊跟著問。
“五五十兩。”胖子說,“不能讓我大哥入土還寒酸。”一轉頭,接觸到春荼蘼似笑非笑的眼神,不由得心裡發寒。這小娘兒們,怎麼回事?明明笑著,怎麼像是挖了坑讓他們跳呀。
春荼蘼笑眯眯的,心裡明鏡似的。不愧是洛陽,連無賴做事都講究策略。
這三個無賴想訛錢,想必之前已經探過春家的底。知道春家是外來的,到洛陽沒幾天,春大山是德茂折衝府的武官,春家卻沒有背景。而他們要的銀子雖不少,但也不是春家承擔不起的數目。
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的人家應該息事寧人,破財消災。畢竟強龍不壓地頭蛇,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春家正經人家,還大小是個官身,是要臉面的。若真見官,那有個活死人擺著。除非認真查驗,否則很可能糊弄過去。而春家呢,說不定落下縱奴行兇的壞名聲。
古代人,能不上公堂。都是不願意去的。無賴們利用的就是這種普遍的心理,以謀取好處利益。他們早不找來,晚不找來,就等小鳳辦完師父的喪事、入了春家的門再來,顯然也是估算好時間的。甚至,知道春大山二十號就要去軍府報到,家裡只剩老父幼女。跟他們耗不起。
可該著無賴們倒黴,今天他們就遇到一個特別喜歡上公堂的人。
“不行。”春荼蘼一搖頭,“我們家清清白白的人家,不能隨便讓別人誣陷。拼著見官,也要辯個是非黑白。”
兩個無賴怔住了,沒想到是這個結果,對方態度還很強硬,一時無措。
到底是瘦子反應快。嚥了咽口水,勉強著橫道,“真是敬酒不吃吃罰酒。我們退一步,只是為了大哥的身後事,還怕你們不成?見官就見官,就算你們家有權有勢,可也不能隨便欺壓我們洛陽的百姓!”他很是狡猾,表明春家是官家,是外來人,是想挑起民眾的傾向性。無論古今,平民和官吏相爭,百姓們總認為官吏惹不起。而且一定是官吏的錯。
春荼蘼自然知道他的企圖,即不急,也不惱,只笑道,“見官的意思,就是看躺在板子上那位。是不是真的死了。實話說,我信我的婢女,她說手上有準,沒打死人,那一定是沒死的。”
“沒死?沒死!”胖子瞪大眼睛,倚仗的就是地上那位“死”得真,“讓大夥兒看看,這難道還有假裝的不成?”
春荼蘼又搖頭,“我不看,衙門自有仵作驗屍。不過嘛,我提醒二位,可知詐死或者自殘以逃避勞役,或者謀獲錢財,也是犯法的?”
胖瘦兩無賴對視一眼,茫然中帶著對未知事物的驚恐。
“《大唐律》中詐偽篇明確有言:凡詐有疾病,而逃避事情者,處杖打一百。若故意自傷致殘,處徒刑一年半。其中受僱傭或者請求,為人實施傷殘的,與人自傷致殘同罪,因此而致對方死亡的,比鬥毆殺人罪減一等處罰。”春荼蘼大聲道,聲音清脆明晰,令在場的每一個人都聽得清清楚楚,然後又指著地上道,“這個人若是詐死,就要分析一下你們之間,誰要負的責任比較大。若是真死了,那就要剖開屍體,判斷死於何處之傷,不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若是你們兩個殺了此人,以設計謀奪訛詐,那可就是大麻煩了。”
“就是就是你的丫鬟打死的。”胖子嘴硬道,但額頭上已經冒出一層白毛汗。
“你以為,自殘詐死是做表面功夫嗎?從傷口的形狀,血脈的斷折,有經驗的仵作可以判斷出施為者是誰?人在做,天在看,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你們要訛銀子,好啊,但也得想清楚,這個局一旦被戳破,那後果是你們承擔得起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