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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目擊者,只是阿柳生前與張孝年有過糾葛這是眾所周知的,且在案發現場找到了張不小心留下的物品,張孝年才承認有玷|汙事實,但是拒不承認殺人,所以當時的縣令按照律法判了個□□罪,基於阿柳未婚,張判杖責七十棍。這件案子就這麼了了,如今要翻這個案子更是難上加難。
季大人受理了翠花大娘的案件,在案旁沉思,這兩個案件都指向了張孝年,有意思的是,李元斌一案似乎也和他有點牽扯。
這幾日他派人到處去查訪最近一個月當中李元斌和那些小混混都做過哪些事,查了幾日有些眉目,李元斌在一個月前欠了王員外一屁股債,為了還債他將主意打到了幾個如花似玉的外甥女身上,併成功拿到了一筆聘禮,那件事就是秀華出嫁的事。
秀華出嫁那天,李元斌帶著一群小混混跟著花轎,在去王員外家的半路開溜了,有人給了他們一筆錢,當時那群小混混分贓不均還打了一架,陸海青將這位王葫蘆給帶來了,據王葫蘆供述,有一名神秘人給了他們錢,在途中,他們自告奉勇幫忙抬轎子,將轎子抬往了一座土地廟。又給那些人喝了涼茶,等轎伕、媒婆、新娘暈倒了之後,他們拿了錢就走了。王葫蘆說他們不知道是誰給的錢,但是李元斌知道,買主是想佔新娘便宜。
王葫蘆還透露,前段日子跟李元斌喝酒的時候,聽他說起想去撈些錢,他說上回辦的事雖然人沒對上,但是好歹也讓他佔了便宜,事情哪能這麼快算完了,今後可以一直揪著他掏錢,不怕他不給。
王葫蘆是個非常關鍵的證人,他讓案情有了新的進展,季大人以此為依據,結合當時被傳得火熱的換新娘一事,得出當時轎子中新娘是謝小環了,出錢的人是衝著秀華去的,而對秀華饞涎欲滴,不肯罷休的則只有一個人,那就是張孝年。
季大人讓王葫蘆先下去候著,他獨自來到證物跟前,那裡有一隻被踩過的饅頭,還有一塊超過手掌大小的染血的石塊,證物欄擺著兩雙繡花鞋,一雙是李氏的,一雙是秀珠的,他比劃了那個踩印,鞋子大小相差不大,秀珠的鞋印更為吻合,而鞋上染有饅頭屑,他可以肯定的是秀珠也到過現場,饅頭上還有一個疊加的男子鞋印,季大人細心地採集到了這個鞋印的一部分。
那麼現場除了李氏、秀珠到過以外,還有第三個人也去過。並且排除了光頭和報案者的鞋碼。方才傳張孝年問話的時候,季大人讓人巧妙地在堂下鋪了一層泥墊,張孝年的鞋印就神不知鬼不覺地獲得了,他對比一看,竟然高度吻合。
季大人似乎想到了什麼,立刻帶著陸海青重返了案發現場。發現途中有人暗中跟著,他和陸海青躲進了小巷中,跟蹤者見失去了跟蹤目標,急得走了出來,四下張望著。
陸海青奇怪道:“大人,怎麼是秀珠啊?”
在獲得季大人的同意之後,陸海青出其不意地將秀珠拉進了小巷,秀珠驚怕了一陣子之後見到了季大人,臉又發燙了,她都不敢直視季大人的眼睛,就好像深淵一般,會讓她連話都說不利索。
季大人溫和地詢問道:“秀珠姑娘跟隨我們可是有要事相告?”
秀珠緊緊握著拳頭,嘴唇嚅囁了幾下,臉色通紅,她壓抑著呼吸,隨後又氣喘起來,好像憋了一股子氣突然衝了出來,她急促地道:“季大人,有些話我一直想對你說,我怕我不說以後就沒機會說了。”
季大人和陸海青面面相覷,他有禮道:“秀珠姑娘請說。”
秀珠抿了抿嘴唇,低著頭道:“季大人,我我喜歡你,從第一眼看見你我就喜歡你了,我知道你看不上我,我又笨又任性,家世也不好,我知道我不是你喜歡的那種,可是我還是要喜歡你,但是現在我連喜歡你的資格也沒有了,我我殺了人了!”
秀珠戰戰兢兢說完,渾身直冒冷汗,她膽怯地抬起眼,快速看了一眼季大人,雙手一直糾結地擰著衣裙,季大人幽幽而鎮定地聽完了這次表白,他廣闊而平靜的胸懷包容了一個姑娘的勇敢、自卑、突兀,並非常有風度地表達了自己的驚喜。
他謙遜地道:“承蒙秀珠姑娘厚愛,季某不甚榮幸。但此時不是談及風月的好時候,此乃兇案現場,另外秀珠姑娘剛剛提及,殺人,這做何解釋?”
季大人很順理成章地將這次表白化解了,轉移了話題。
秀珠顯然還沉浸在自己表白之中,她哭著道:“季大人,您真狠心,居然現場就審問我了,您就不能直接拒絕我麼?你不要怕我傷心,我已經做好準備了!”
陸海清很是時候地握住秀珠的手道:“秀珠,你別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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