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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是文字獄的化肥+發酵粉。
在他寫的眾多精妙委婉晦明不定的制文中,有一篇是他怎樣推脫、怎樣解釋都邁不過的坎兒,這成了他一生中最大悲劇的開場白。
《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簡稱關於呂惠卿同志監外執行不得隨意走動剝奪政治權利的說明。
這篇制文是蘇軾主動,甚至爭著搶著寫的,為的就是在呂惠卿倒臺被貶出京城時出口惡氣。只是很奇怪,呂惠卿一生得罪人很多,基本上仇敵滿天下,可是和蘇軾之間並沒有發生什麼不共戴天的事。而蘇軾寫的這篇貶制,可以說是太不留情面了,準確地講,就是在罵人,並且在罵呂惠卿的同時,還罵了改革派裡的所有人。
全文很長,挑點經典詞。
——以“兇人在位,民不奠居”開始。兇人在位,指的是誰呢?宋神宗,還是王安石?之後轉到呂惠卿本人,說他“以斗筲之才,諂事宰輔,同升廟堂”。行為上“樂禍而貪功,好兵而喜殺”。學問上“以聚斂為仁義,以法律為詩書”。罪行上“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輸之政,自同商賈”。“反覆教戒,噁心不悛。”
接下來蘇軾越寫越高興,漸漸剎不住閘了,他忍不住把新黨集團拖出來集體受罵。
——“苛可蟗國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稱首。”“始與知己,共為欺君。喜則摩足以相歡,怒則反目以相噬。”
這兩句話稍微翻譯一下,蘇軾說,只要能害國害民,呂惠卿之流踴躍出現頻頻點頭心有靈犀一起犯罪。當成功來臨他們喜悅時,互相摸摸手蹭蹭腳親密無間;生氣了有矛盾馬上翻臉,互相怒視拿目光殺死你。
最後一句總結。
——“稍正滔天之罪,永為垂世之規。”
大家看,蘇軾寫這些就過分了吧。呂惠卿犯錯,只管說呂惠卿好了,哪怕上面那些罵得再兇狠些,也沒人找他麻煩,可為什麼要藉機打倒一片呢,畢竟有事說事,亂罵人是要負責任的。
蘇軾不管,他當時寫完這篇絕世好文之後仰天長笑大感舒暢,走出門去還喜形於色。有人問,蘇學士,您為什麼這麼開心呢?
蘇軾把剛寫好的貶制背誦一遍,之後加上了自己的感嘆——“三十年作劊子,今日方剮得一個有肉漢。”一個字,爽!
爽過之後是付賬,蘇軾在六七年之後被定案,他借職務之便公報私仇,還影射神宗皇帝,犯了大逆罪。證據確鑿,不用像烏臺詩案那樣押回京城受審,直接從定州免職,到新州(今廣東英德)去反省。
他是繼蔡確之後,第二個被貶過嶺南的大臣。
在這個過程中,沒有誰給他講情,連範純仁都閃得遠遠的,有多遠躲多遠,就算這樣仍然覺得不安全,幾天之後,範純仁和呂大防幾乎不約而同地寫了辭職信,主動申請外調。
京城沒法待了,太兇險!
不過,這並不是被張商英嚇的,張商英雖狠,但資歷不深,沒法撼動他們這個級別的大佬。他們之所以逃難一樣地躲出去,是因為一個比他們資歷深、影響大、從不妥協、從不手軟的人從江南趕回來了,很快就要進入開封。
章惇。
在宋朝目前還活著的官員中,章惇是資格最老的一輩了。王安石、司馬光等人死後,除了更老的文彥博之外,沒有誰能超過他。範純仁也好,呂大防也好,哪怕年齡相近,在職務上都是章惇的後輩。這還不算什麼,一般老前輩都慈祥,對後輩們很溫馨。
可章惇是特例。
章惇一生始終活在黑白世界裡,他認為對的,會永遠忠誠,比如對王安石和新法;他認為是錯的,就始終敵對到底,比如對司馬光和舊黨。在這兩者之間,絕不會有第三種情況發生。這種信念轉化成做事風格,就成了敵人的噩夢。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血還血對不起,說錯了,章惇討賬時絕不會按數收錢,他總會附帶著鉅額的利息,讓敵人傾家蕩產、死無全屍,這才是他的風格。
過往的事歷歷在目,九年裡舊黨倚仗著高滔滔對新黨人壞事做絕,都搞出人命了。這時章惇回京,一定只有一個目標——殺人。想到這一點,連範純仁這樣的和事佬都不敢往裡摻和。章惇來了,有多遠閃多遠,最好和這人永不見面。
他們料得很準,料到的每一點都發生了。章惇動身前已經知道了自己的任命,回朝就是首相。這不僅是因為他的才,更是因為他的忠。哲宗最認可這樣的人。
另一點,滿朝大臣都和範純仁、呂大防想到了一塊兒,為了保住身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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