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第4/4 頁)
們前方,“那麼,讓各位久等了,我現在就為各位說明德國警方認為漢妮·修蓓爾是犯人的理由。證明她就是犯人的證據——特別是有關她的犯罪動機——我們可以在雷瑟的口述記錄中找到一些線索。波昂警察也著眼於此,將她視為嫌疑犯,甚至還到科隆進行搜查。”
筱原攝影記者滿臉訝異,摸了摸眼鏡,“所以,你認為漢妮並沒有死亡,事實上,她還活著。她躲在城裡的某處,把賓客一個接著一個殺掉?”
“是的。”
“那大水甕裡的屍體又是誰?”
“別忘了,沉在大水甕裡的屍體是沒有頭顱。犯人將頭顱切下後,便帶走頭顱,因此,我們無法從臉來判斷這具屍體就是她。雷瑟是根據那具屍體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判斷她就是漢妮。(德國篇:三七八頁)”
“原來如此。”修培亞老先生加強語氣地說,“如果是戒指,那很容易替換。也就是說,犯人可以把自己的戒指戴在某具屍體的手上,把那具屍體偽裝成自己。在古城那樣封閉的空間裡,是無法仰賴警方的血液鑑定、指紋比對及死亡時間推定等科學力量。換言之,當時實在很難判斷屍體的身份以及犯罪手法。”
蘭子滿意地點點頭,“當然,兇手就是考慮到這一點,所以才選擇那種偏僻的地方為殺人的舞臺。”
“可是,蘭子,就算漢妮是犯人,那些命案真的全都是她獨力犯下的嗎?以一介弱女子之身?”筱原攝影記者問。
蘭子再度在暖爐前來回踱步,“你指出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筱原先生。我本來打算在接下來的討論中闡明這一點。事實上,漢妮應該有共犯,光從要把傑因哈姆的屍體從‘狼之密道’搬回城裡,就不難發現這起命案應該是由多名共犯所犯下。雷瑟的口述記錄裡也提到相同的推論。(德國篇:三八三頁)”
“啊,我想起來了。那共犯到底是誰呢?”
“其實,漢妮的共犯和她的來歷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她到底是什麼人?我們先把已知的資料列舉出來。
◎漢妮·修蓓爾是銀狼城裡的女傭,三十三歲,但看起來很年輕。她很喜歡說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