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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頭。
無論剛剛我所看見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但那番話卻說錯了一件事 那些人殺了我最愛的女人,我實在沒有理由任憑她們逍遙下去,她們應該為此付出代價,然後我的救贖才能找到起點。
沒錯,在這一刻我整個人都清醒過來了,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如果小馨地下有知的話一定會對我更加失望。我決定回到臺北,找 CHERRY 她們把所有一切都算得乾乾淨淨的,只有這樣小馨的死才不會變成遺憾的事。
在洗了個澡後,我整頓了自己頹廢了兩天的儀容。然而就在此時,我卻聽見樓下傳來車子緊急煞車的聲音,而且從聲音來判斷,應該不只一輛車子而已。緊接著一陣腳步聲從樓下響起,我直覺的認為應該是警察吧!他們可能已經包圍了這裡。
我覺得我不能在現在被抓住,至少臺灣的司法體系讓我這樣覺得。我的確沒有犯罪,但在一片悲憤的聲音中及落後的審判體系,我可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我不認為到案說明之後,我能得到一個公平的審判,我只能用自己的力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與 CHERRY 一夥人的殘忍。
主意打定之後,我決定重施故技由視窗逃亡。我迅速的開啟窗戶並一躍而下,有了上次的經驗之後,這次我做起來顯得從容多了,更何況這只是二樓而已。
我落地之後並沒有看到警察在附近,有的只是路上行人好奇的眼光而已。我小心翼翼的繞到店門口,果然發現有兩輛警車停在那裡,有兩名警員在門口警戒著。
我想大概是警力不夠吧!所以他們沒有辦法進行封鎖,不然我剛剛一跳很可能就直接跳到警車裡了。真感謝上天保佑了我的魯莽,我想他們也沒有料到我的警覺性有這麼高吧!我吐了一下舌頭,悄悄的越過了對面的馬路,趁著支援的警網還沒到的時候,離開了宜蘭市。
警方大概沒有想到我竟然會這麼大膽的坐火車吧!站在月臺上,我有點得意的笑了起來。我突然想起來,在上一本的小說裡,我好像也有寫過男主角被警方追捕的情節,沒想到在現實的世界中,我竟然也落得一樣的下場,不曉得這是巧合還是預言。其實我是很喜歡那個故事的,那是一個有關虛擬實境做愛的故事,我尤其喜歡書末的結局,有點假設,又帶點魔幻寫實的感覺。我現在也希望整件事最後的結局也能讓我喜歡,這樣的話一切就太美了。
坐上火車之後,查票的列車長極有禮貌的朝我點了一下頭,我當然報以微笑。只是我想到,如果他知道我目前涉入一樁殺人刑案,不曉得他會不會還對我微笑。
八、
回到臺北之後, 我並不急著直接去找 CHERRY,因為我還沒有想到要怎麼對付她及她的姊妹們,老實說對此我一點概念也沒有。當初我憑著一股勇氣回到臺北,
但並不代表我已經有了通盤的考量,而且我相信 CHERRY 她們也正在等我出現,其實情況對我並不是很有利。
首先,在證據方面,那些在 CHERRY 富陽街住處的標本是打擊她們最有利的證物,但我卻不相信 CHERRY 會笨蛋到把這些罪證留到今天,再笨的人都會把這些證物搬走吧!而且仔細的往深一層的方面想,這些人體標本也不能代表 CHERRY 殺害了這些人。即使她無法交代這些標本的來源,頂多也只是毀壞屍體罪而已,並沒有什麼了不起。
至於 POPLAR 藏有手槍一事, 頂多也只是違反槍炮彈藥條例, 而且這還得 POPLAR 手槍被找到才算數。
這樣看來一切都對我不利,我手上這副牌一開始就只拿到一張小二,我必須爭取更多的籌碼才行。
錄音!這可能會是好方法,但是我並不能肯定能十拿九穩的,如果她們一見到我就二話不說的幹掉我,那我不就麻煩大了嗎?還是我乾脆放棄正常的司法程式,把她們都幹掉算了,可是這樣一來,我不就把自己往火堆裡送嗎?
等一下, CHERRY 不是提過她們有寫日記的習慣嗎?我還記得她們把這些如何殺死男人的日記當成是足以流芳百世的聖經呢!如果能偷到這些日記的話,一定就能夠使她們被定罪。
然而這可是一項非常危險的事,但總比錄音這種老掉牙的方法好了許多,至少我不必直接面對這些殺人魔頭。不過首先我得確定 CHERRY 她們住在那裡,我想她們應該不至於還住在原處吧!找到她們可是起點,或許她們不會把日記放在住處,但至少就能找到一些線索。
於是我想起了 CHE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