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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他們留給兒子過去的時光中最多的記憶。他們不禁有這樣的想法——若當初接受兒子和丁平在一起,也不至於現在連人影也不見,留給他們無盡的寂寞。
方曉來不想停下他忙碌的腳步——只有在魅惑酒吧裡時才不想太忙碌。因為只有作為丁管事時,他才有時間想一想丁平,任由過去的記憶肆意纏繞。
由於他如此的拼命,數年間,方家已成為數一數二的大型集團,在商業圈中首屈一指。而他那“丁夫人”的身份則為此鋪平了路——都是丁平為他做的,每一次使用這身份,他都不禁感慨著。
丁平,記憶裡那個狐狸般狡猾的男人,如今,生在何處,死又何往?
“丁管事!”司風的聲音在他的背後響起,喚回他的失神。
“司風,有事?”
“丁管事。”司風難得的一臉嚴肅的表情:“今天早晨,發現了一具屍體。”
“哦。”那與他有什麼關係呢,方曉來微鎖眉頭。
“這具屍體死狀甚慘——看起來像是被凌遲過,渾身佈滿了深可見骨的細小傷口,被發現時血已經流光了。”
“什麼”
“在殺手界,習慣以這樣的手法殺人的,有且只有”
“丁平!”
絕愛
絕愛,是我的名。
這個名,是我父親為紀念他摯愛一生的妻——我的母親而取的。而我,就是“殺死”她的“兇手”。
我只知道我出生在一個冬夜,而母親是因難產辭世——只有這些。在我28年的人生裡,只有這一點我感到慶幸,因為母親死前叮囑父親要他好好保護疼愛我,得以平安活到今天。而今天,再沒有人能簡單的傷害我。
也許,父親疼愛我還有另一個原因:在他的孩子中,只有我長得最像死去的母親。母親有一雙茶色的眼睛,眾兄弟姐妹中,只有我一個人的眼睛是茶色的。出於某種需要,我總戴上彩色隱形眼鏡,來面對太多非議的目光。
28歲,這在普通人稀鬆平常的歲月裡,之於我卻是辛苦而痛楚的。縱有父親的疼愛保護,他總也不可能時時處處都能照顧到我,何況是在這如今少有的大家族環境裡,何況是我的家族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這個家族是頂不會取名的,有許多成員的名真的非常好聽,但配上姓氏,簡直就不能聽。好在我們也沒有多少要正式報出全名的機會,如果真要報出來的話,那就是生命消逝的時刻。
在我的人生裡,有許多次生命差點消逝,但次數太多反而不再拿之當作一回事,漸漸記不清了。也有許多次生命因我而逝,在這無數次的死亡中,我只記得起第一次。記得的緣由是一個12歲的漂亮少年。
之所以形容他為漂亮,是因為他還夠不到俊美或帥的資格。但在那年輕的身軀裡卻蘊藏著令我著迷的活力和熱情。
一:
懊惱著太不小心受了傷,又要給自己添麻煩的我一步步走在林子裡。我在思索如何瞞過家族成員如狼般敏感的嗅覺以避免被人做掉。
我是一個殺手,不止我,我的家族就是聞名於世的殺手家族。不僅是對外,即使是自己的家人,只要價錢足夠,要殺掉也是被默許的。爺爺怕這樣的殺戮會帶來滅亡,便為每個正式成員依名字各做一隻玉飾,只要玉飾在身上,便不許家裡人動手加害。
現在爺爺還活著,大家都還聽話,若他死了,我不知道這還有用沒有了。
一邊想,一邊走。血似乎流得特別快,疼痛之外頭昏沉沉的,腳步也虛浮起來。
剛才急著走,跑到這麼大的林子裡,不知道是什麼地方呀——也不知道何時出得去。
一步步的走,一步步越來越沉。就在天擦黑之際,我昏倒了。
迷迷糊糊的,我似是回到了18歲的時候,我看到了那個簡陋的公園,看到了那個不知死活接近我的莽撞少年,傻傻的為我找繃帶包紮傷口,又為止不了血流了一臉的汗和淚。雖然沒有哭得驚天動地,卻令我寒冷的心有了一絲類似於憐愛的顫動。
世上怎麼會有這樣善良的人?難道緣於他還沒有長大,未曾步入真正的世界嗎?我不知道。
突兀的痛令我睜開雙眼,在我面前的是光明——燈光的光明。適應了光明,我看到一張擺著電腦和書本的桌子、毫無個性的鐵櫥、掛著幾件衣服的壁鉤以及坐在床邊正盯著一隻體溫計看的少年
少年?這是哪裡?
我體內習慣了二十八年的警覺令我有殺人的念頭,從躺的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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