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部分(第2/4 頁)
還有其他引申用法,但這裡只談基礎概念。
不證自明最初是出現在古典時代的數學理論中。不證自明指的是平行線就是平行線、直角就是直角之類,不能寫出式子證明對或錯,只能說一看就是對的的情況。數學繼續發展後,發現事情沒這麼單純,於是出現另一種概念公設。
之後,垛洲人把不證自明也拿來應用於文化上,他們那種用法我無法苟同。不證自明在使用於文化上時強調他不得被證明的一面。於是試圖證明,無論是打算支援、推翻還是單純的驗證、印證、佐證,研究其可信度,都是褻瀆,都是不可以作的事。
應用在文化上時,除了對的就是對的(對的事物不證自明的證明了自身是對的)之外,別的什麼都不能說。甚至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因為一旦有了因為時,那就是證明了是對的,而非不證自明是對的了。這就算是褻瀆。
在不能說因為如此,所以是對的。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允許人說因為並非如此,所以是錯的。
不證自明不允許人們下判斷。一旦搬出不證自明,就只能無條件認同。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不證自明在文化領域的意思是:不管你擁有多少反證,只要我說了就是對的。由於不需要證明,任何東西都不可被挑戰或推翻,因此先說先贏。誰有發言權誰就是對的,誰沒發言權誰就是錯的。
我看到那些人的書說,天賦人權是普世價值,普世價值是不證自明的。
阿塔塔莫普普會說:那些人的普世價值,意思是把我的價值觀普及到你的世界。
在實務上,顯然阿塔塔莫普普的定義才是真的。這種惟一真理的世界觀並不符合我觀察到的世界。
幾年前,在艾太羅魔信裡,闊略曾經對璽克說過:愛那些懂得知恩圖報的人太簡單了,誰都願意這樣做,就不值得去做!
在那之後,在世界的盡頭,蘋果之夢的分店裡,璽克告訴瑟連:如果我有力量,我會保護那些願意對弱者伸出援手的好人,讓他們繁衍增加,這就是正義!
當時那些對話,闊略是不允許有因為所以的,璽克是重視因為所以的。
璽克的思維是理所當然的,闊略的是不證自明的。
在現實生活中,在寫文章、口語,乃至於翻譯之時,理所當然、不言而喻常常會跟不證自明混淆。會有人想表達理所當然時用了不證自明這個詞彙,也會有人想表達不證自明時用上了不言而喻。
要分辨究竟是辭不達意,衍伸用法,還是真的就是要傳達這個概念,一個重要差異在於:
在理所當然裡,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會使一件對的事更加理所當然;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那這件事就不是理所當然對的。
在不證自明裡,在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害的之後,仍然堅持應該這麼做,可以使這個不證自明更加強化;若現實情形證明了這實際上是有益的,這件事就不再像不證自明那麼崇高而值得為之奮戰了。
璽克繼續寫:他們所謂的直角就是直角這個問題,在我們的文化裡稱作不言而喻(此語非褒非貶,是中立的),仍舊不是不證自明。因為我們仍然可以判斷一個銳角不是直角,那麼直角必定是符合了觀看者腦中某個足以排除銳角的定義(某個不能用文字寫成的定義),以此證明了他是直角。他只是因為符合銳角的定義,所以這是銳角。的證明過程沒有化為文字,不是不經證明的。
這世上也沒有自我證明的東西。任何東西如果沒有人類在,他就不會在人類心中是什麼東西。比方說牛叫聲就是牛叫聲這是自我證明的嗎?否。因為牛叫聲不會證明他是牛叫聲,是人類在自己的腦袋裡判斷他是牛叫聲。肯定有都市小孩能把牛叫聲聽成別的東西。既然對牛叫聲而言人類的腦袋不是他自己,那他就不是自我證明的。他們認為那是自我證明的情形,我們稱為昭然若揭(此語亦非褒非貶,壞事好事都可能具有這種性質)。只是非常的容易判斷,不是沒有判斷。
不言而喻、昭然若揭,乃至於顯而易見、無庸置疑,都不是不證自明的。
跟我們還要求要合理的理所當然相比,不證自明根本是自以為是到了極點。我覺得在文化領域勉強還稱得上不證自明的,頂多只有吃喝拉撒睡的重要性,而就連他也並非不證自明,而是沒做到就會死的可印證的。
在諾皮格˙史桑被艾太羅魔信安全人員就地正法之後,廢死團體在艾太羅魔信的大門上掛了寫著你是因為政府想轉移人民注意力的戲劇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