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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看來好象很簡單,〃我說,“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樣知道的呢?”
“唔,一個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上知道。計算方法雖然很簡單,
但是現在我一步步地教給你也沒有什麼用處。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內的塵土上量出那個人步伐的距離的。接著我又發現了一個驗算我的計算結果是否正確的辦法。大凡人在牆壁上寫字的時候,很自然會寫在和視線相片行的地方。現在壁上的字跡離地剛好六英尺。簡直就象兒戲一樣的簡單。”
“至於他的年齡呢?〃我又問道。
“好的,假若一個人能夠毫不費力地一步跨過四英尺半,他決不會是一個老頭兒。小花園裡的甬道上就有那樣寬的一個水窪,他分明是一步邁過去的,而起皮靴子卻是繞著走的,方頭靴子則是從上面邁過去的。這絲毫沒有什麼神秘的地方。我只不過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觀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應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罷了。你還有什麼不解的地方嗎?”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煙呢?〃我又提醒他說。
“牆上的字是一個人用食指蘸著血寫的。我用放大鏡看出寫字時有些牆粉被颳了下來。
如果這個人指甲修剪過,決不會是這樣的。我還從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菸灰,它的顏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狀的,只有印度雪茄的菸灰才是這樣。我曾經專門研究過雪茄煙灰。事實上,我還寫過這方面的專題論文呢。我可以誇口,無論什麼名牌的雪茄或紙菸的菸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識別出來。正是在這些細微末節的地方,一個幹練的偵探才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還有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道。
“啊,那就是一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了,然而我確信我是正確的。在這個案件的目前情況下,你暫且不要問我這個問題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額說:“我真有點暈頭轉向了,愈想愈覺得神秘莫測。比如說,如果真是兩個人的話,那麼這兩個人究竟怎樣進入空屋去的?送他們去的車伕又怎麼樣了?一個人怎能迫使另一個人服毒的?血又是從哪裡來的?這案子既然不是圖財害命,兇手的目的又是什麼?女人的戒指又是從哪兒來的?最要緊的是,兇手在逃走之前為什麼要在牆上寫下德文字'復仇'呢?老實說,我實在想不出怎樣把這些問題一一地聯絡起來。”
我的同伴讚許地微笑著。
他說:“你把案中疑難之點總結得很簡潔、很扼要,總結得很好。雖然在主要情節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仍然不夠清楚。至於雷斯垂德所發現的那個血字,只不過是一種圈套,暗示這是什麼社會黨或者秘密團體乾的,企圖把警察引入起途罷了。那字並不是個德國人寫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樣子寫的。但是真正的德國人寫的卻常常是拉丁字型。因此我們可以十拿九穩地說,這字母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出於一個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並且他做的有點畫蛇添足了。這不過是想要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個詭計而已。醫生,關於這個案子我不預備再給你多講些什麼了。你知道魔術家一旦把自己的戲法說穿,他就得不到別人的讚賞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給你講得太多的話,那麼,你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福爾摩斯這個人不過是一個十分平常的人物罷了。”
我回答說:“我決不會如此。偵探術遲早要發展成為一門精確的科學的,可是你已經差不多把它創立起來了。”
我的同伴聽了這話,而且看到我說話時的誠懇態度,他高興得漲紅了臉。我早就看出,當他聽到別人對他在偵探術上的成就加以讚揚時,他就會象任何一個姑娘聽到別人稱讚她的美貌時一樣的敏感起來。
他說:“我再告訴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頭靴的兩個人是同乘一輛車子來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還是膀子挽著膀子一起從花園中小路上走過。他們進了屋子以後,還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更確切地說,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動,而穿方頭靴子的人卻在屋中不停地走動。我從地板上的塵土上就能看出這些情況來。同時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動,因為他的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