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4/4 頁)
手,將臉湊近掌心,然後伸出舌頭來,舔乾淨了上面的血跡。
劉三長的十分彪悍,臉上的刀疤尤為嚇人,他也就是一個市井渾人,打了一陣,他就什麼都招了。
女子說的的確不差,這劉三本是盯上了她夫家的糧食,後來才又看上她和她兒子。本來女子的夫家也不是什麼大富大貴的人家,雖說開著醫館,但也實在清貧,往年存下來的糧食,沒過幾天就吃完了。
江西民風彪悍,劉三反而不如,不過是憑著自己的長相撿些看著良善的人家欺辱而已。那段時間正是亂的時候,劉三想出去搶糧食,卻被打了幾頓,後來餓得不行了,他又打起女子兒子的主意,殺了女子的丈夫,當晚就煮了女子的兒子。
女子也一樣餓了幾天了,哪裡還有力氣掙扎,自此被他奴役著,反抗不得。
再說這劉三,自從吃了第一個人之後,膽氣也大了很多,集結了一群同樣好吃懶做的市井混混,幹起了欺男霸女的勾當來。他專找那些異鄉來的災民,敲悶棍,下黑手,這日子過的極為滋潤。
直到秦駟等人到來,自從他來了之後,這城中的秩序好了太多,也沒人再敢在城中明目張膽地吃人了,更別說他們這些以黑活度日的,一旦一天沒有殺人,他就要餓一天肚子。加上後來秦駟的規定,他每日裡,能吃到的東西還沒有女子的多。
最關鍵的是,嘗過了人肉的滋味,再吃別的,再吃別的,他總覺得一點味道都沒有,每日裡,他都想著人肉的味道,若不是遇見了那人,他可能已經殺了女子去吃了。
據劉三說,那人是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一身氣度極為不凡,一看就是個大官。
那人身邊帶著幾個身手極高的護衛,劉三不小心衝撞了他們的車架,幾個護衛本想殺了他,結果被那男子救了出來。
劉三那時候心裡惶恐,沒見著他的面容,只聽見了他的聲音,他吩咐劉三做一件事情,就是在今日焚燒幾具屍體。劉三也算得上是見多識廣了,看出來這些屍體上都帶著鼠疫,一旦在城中燒起來,立刻就會把鼠疫傳播到各地。
劉三也是在乎自己的小命的,他知道那男子既然敢把這件事吩咐給自己,就是自信隨時可以取走他的小命,他也沒敢就這麼跑了,相反的,他把這件事吩咐給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