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頁)
志雍找了創可貼給我粘上,又找了雙鞋子給我。
“只能這樣了。下班我去接你。”我看著自己的腳,變的好大,走路卻輕飄飄的,有點像唐老鴨,我小時喜歡的一個動畫角色。
車上,我在後面看著志雍的背,特別寬實。
我下了車。他目送我離開,並囑咐我中午等他來接我。我點了頭,小心翼翼的走著。那雙鞋實再太沉了。好在,大家都很忙,沒人注意我。
頭的臉還是黑著,那怕是對我。我想說,想要開導他,卻無從入口。
“你的鞋。”頭去撿他掉在地上的筆時,還是發現了。
“新款。”我臉一側,撒謊從來不是我的常項。
頭帶著似信非信的眼神看了看我,咐吩我一些工作後,就讓我出去了。
我坐在那裡,一上午都沒敢動,生怕別人發現了我的鞋。
“走,漫凝下班了。”同事叫我。
我澀澀笑了笑,說還有東西沒整出來,同事小聲說:“那我先走了啊。”輕輕半低了腰,從頭的玻璃窗前滑過。
我四下看看,還有人沒走。
等著唄。
“你今天還沒下班。”是頭,我站起來,笑笑,就走。
“你不會有什麼事吧。”頭問,旁邊是玫瑰,看了看,生怕再攪裡面,搖著手說再見,快速離開了。
我也得快點走,要不,會有更大的誤會。
“我這就走。”我站起來,硬著頭皮,把羽絨服搭在手上,放的極低,生怕人家看見我穿了雙男鞋。
搖晃在中央七
玫瑰並沒走,而是在門口,倚著牆,深呼吸,像是從2012的恐怖裡逃了出來。
“玫瑰。”我叫了聲。
她看了我一眼,像是做錯事的孩子。
“我走了啊,有人接我。”玫瑰是用逃的方式離開了我的視線。
頭在身後問我:“她怎麼了?”
我扭了頭,怎麼說呢?因為我們倆的緋聞。只得說,可能是男朋友來接吧。
我和頭基本一起下了樓。
志雍就在外面。看見我出來,從車裡出來。
“我送你回家吧,你的鞋子好象不便。”看來頭並不相信我的鞋是新款之類的鬼話。
我搖了搖頭,用手指向志雍,頭看了,和志雍四下點了頭,表示了一下,就走了。我搖搖擺擺的走到了志雍面前。
“快點開車門。”我叫道,總覺得所有人都在看著我,看著我的鞋子。
“怎麼了,又不是私奔,不用這樣快吧。”我想志雍說過這樣的話一定是後悔極了,因為我看到他的臉表情極不自然,真的象是要去私奔的惶恐。
上了車,舒了一口氣,透過車窗,看見玫瑰正望著車,眼鏡和嘴大的不成比例。頭越發亂了。當然,志雍是不會知道這一切的。
“後面有新買的鞋子。”志雍說道,我找了來換上,志雍的臉上還是不自然的表情。
為了緩和氣氛,我講了,我一上午沒敢動的事。志雍開始笑了。
“還有我們漫凝怕的呀。”
我鼓著嘴說當然,當然,我沒講頭髮現了我穿男鞋的事情。
“中午吃什麼?”志雍問道。
“因為我早上的早餐,還我人情,我才不要呢?我要你記著,一大早送飯,還捱罵。”在志雍面前,我的年齡可以降十五歲。
“這麼記仇,那你請我好了。”志雍開著車,車行的極慢,顯然在等我的回答。
“吃拉麵吧。”我請就我請。
志雍把車開到一家麵館。
這個世界真小。
桔子和葉興達也在裡面,還有維維,還好,維維的傷沒有留下疤痕。
“漫凝阿姨。”維維撲了過來。想想丫丫一個月不見她媽,她就不認得了,我在維維的腦海中的記憶為什麼這麼深呢?要是下次再拜佛,佛祖問我有什麼心願,我的一定是讓這個小丫頭早點忘了我。
葉興達看著我,分明是說,對不起,雖然我也不想再見,可是還是再見了。
“一起吃吧。”桔子說。
我和志雍坐了過去。如芒刺在背。
“我要和漫凝阿姨坐。”維維徑自夾在了我和志雍中間。
“漫凝阿姨,我的小熊,她又回來了,是不是你不喜歡它,它就跑回來了。”我的天,為什麼,我永遠對於孩子的問題捅有無法解答的天賦。
搖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