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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實戰經驗極其豐富,絕非那些紙上談兵的人能比的。他明白,必須趁著李正光等人氣勢如虹的時候,一鼓作氣衝過去,否則,延誤一秒鐘,都有可能大事去矣。他寸步不離的守護著喬四,帶著上百名打將,宛如一把利箭般,撕開了敵人的防守,狠狠的插入敵人心臟,而李正光,就是那箭頭。
“攔住他們,你們這幫牲口、賣鉤子的,一群廢物,速度攔住他們”
眼看李正光等人越來越靠近麵包車,西日阿洪撕下了冷靜的面孔,面目猙獰,兇相鄙陋,再也沒有了初時的沉穩。作為一名領導,可以什麼都不懂,但一定要會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用人。自己不懂不要緊,可以讓懂的人來做。第二件事,就是大局觀,你可以放手讓底下人去做任何事,但大方向一定要把控在自己手中。西日阿洪是一個成大事的人,他知道,今天這樑子,已經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解是解不開了,既然如此,那索性斬草除根,一不做,二不休,決不能放虎歸山,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把對方留在這裡。因為西日阿洪知道,像喬四這種型別的人,你只要給他一次機會,他就能活活咬死你。或許,老天總喜歡開玩笑,最瞭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最親密的愛人或朋友,而是敵人。其實,認識一個人,瞭解一個人,不是按時間長短去衡量的,西日阿洪雖然和喬四接觸不深,但他就是懂得喬四是什麼樣的人,因為他自己就是這種人,睚眥必報、看誰不順眼都要殺人全家的人。
風,帶著一股濃濃的血腥味,讓人忍不住想要嘔吐。血,一滴滴從匕首上滑落,黃庭利眯縫著瞳孔,彎著腰,宛如一把上了弦的箭,時時刻刻準備著嗜人性命。隨著匕首的閃動,一蓬蓬鮮血如春雨般揮灑。黃庭利就像是碧落中的黃泉,麻木的,面無表情的收割著貧賤的生命。
人無遠慮,必有近失,黃庭利讓李正光搶車,表面上看是為了逃跑,但其真正的目的,可不只是為了逃跑那麼簡單。逃跑,乃是下策,只會被敵人追著殺,損失慘重。最好的方法,是把敵人鎮住,大搖大擺的離開。本來,喬四這邊帶了大量槍支,即使落了下風,只要一動槍,相信新疆幫的火力,不可能超過喬四手中那大量的AK,奈何人算不如天算,新疆幫竟然動用了炸藥,現在喬四一方的麵包車,都被炸翻,車上的槍取出來很麻煩。而且就算有了槍,也不過是垂死掙扎、兩敗俱傷的局面,一樣還是走不掉。而對方則不同,對方的車完好無損,車上槍很多,卻沒幾個人看守。所以,必須搶車,每搶到一輛車,一把槍,那自己一方的實力就壯大了一分,而對方實力則消弱了一分。此消彼長下,可不是壹加壹那麼簡單。
“快把車開走,快點一群驢蛋”
黃庭利知道搶車的好處,西日阿洪又怎麼會不明白車被搶的後果。他的面部,由於極度的憤怒,已經變得鐵青。眼看著李正光和小霸王一黨亡命徒,越來越靠近麵包車,他集中生智,立馬下達了讓人把麵包車開走的命令。可是,已經晚了,喬四一方雖然損失慘重,可還有一百來號真正的精英打將,一旦讓這些人受中國有了槍,那雙方鹿死誰手,還尚未可知呢。
第211章 血戰(8)
生死時刻,比拼的就是速度。通常,兩軍對壘,不是實力人數佔優勢的一方獲勝,而是掌握了戰鬥節奏的一方取得勝利。勝負的天平已經逆轉,新疆幫完全被李正光等人打亂了節奏,變得手忙腳亂,沒有了頭緒。
“去死”
一名新疆幫馬仔,把麵包車玻璃打碎,伸出了槍管,想要阻止小霸王和李正光等人搶車。可是,這世上並不是只有少數民族才會用刀,漢人一樣精通此道。一道寒光,劃過天際,小霸王手中的長刀,宛如流星趕月般,狠狠從那名新疆幫馬仔的口中插入。血,猶如不要錢的雨水,滿天揮灑,這名馬仔,想要淒厲的呼喊,奈何卻發不出聲來,只能悲慘的被釘在車皮上,蹬著兩條無助的小腿,抽搐不已。而李正光也不甘示弱,他是公認的超級金牌打手,雖然縱情於酒色,但畢竟從小練武,底子厚。他最先趕到了麵包車前,一腳踹飛了攔在面前的一名馬仔,起刀乾淨利落的放翻了四周衝上來的人群,一把拽開了麵包車門。
黑洞洞槍口,從車裡伸出,李正光剛拉開車門,迎上的就是一把長槍。不過,藝高人膽大,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李正光既然敢率先打頭,就不怕對方拼死一搏。他身子往斜側一歪,左手一把握住槍管,用力向前一拉,把握槍的那名馬仔,從麵包車上拉了出來。
然後右手長刀順勢一抹,割斷了這名馬仔的喉嚨。
大勢已去,見到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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