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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的,誰要我命,我就要誰全家的命”
羊皮面目猙獰,徹底發了狠。他怕什麼,反正橫豎都是個死,還不如拼了。他拿起車上的AK,抓起一把彈夾塞進口袋,瘋狂的拉開車門,就是一梭子子彈。或許,羊皮應該感謝喬四,因為若是喬四沒有把大量槍支放在車上,估計他現在就要見上帝了。可現在他有了槍,那一切都不同了,用槍的戰鬥,不是說人多就可以解決的。
憤怒的火舌,不斷咆哮,羊皮殺紅了眼,和個瘋子般見人就殺。反正新疆幫也好,喬四也罷,都是他的敵人,沒必要手下留情。瘋狂的羊皮,已經忘記了該往哪裡逃跑,只知道殺、殺、殺。按理說,遇上這種瘋子,正常人理應有多遠閃躲遠,沒必要和個瘋子拼命。可事實恰恰相反,羊皮的拼命,反而引來了更多的新疆幫眾。因為新疆幫眾根本不怕死,死對於他們而言,不過是另一段生命的開始,因為他們死後會上伊斯蘭的天堂,可以在那裡得到永生,所以,他們不但不怕死,反而會為英勇犧牲感到光榮。當瘋子遇上瘋子,那唯一的結果,就是有一方徹底倒下。
血,漸漸染紅了大地,羊皮的拼命,無意間反而減輕了李正光一方的壓力,勝負的天平已經無法逆轉,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人活著,一切皆有可能。
第210章 血戰(7)
人活著,就要有活下去的意義,哪怕要飯,哪怕備受欺辱,也要堅強的活下去,然後在其中找尋自己生存的價值。能活著,並不容易,要尊重生命,不要等到失去時,才曉得,原來每天能呼吸到新鮮的空氣,能看到燦爛的太陽,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
羊皮的雙手,已經有些麻木。子彈,早已打光,對一個憤怒的人而言,一梭子子彈,不過是旦夕間的扣動扳機。羊皮的肩膀,被開了兩道口子,正在潺潺的冒著鮮血。現在的他,全憑一股求生的慾望,和兩把刀刃都崩捲了的砍刀,在和敵人對抗。人,宛如蝗蟲般,一層層圍了上來,彷彿永遠殺不完。一次又一次的劇烈碰撞,震得羊皮頭髮炸立,虎口迸裂,血和噴泉般的狂湧。他的氣力,在點一點的流失,不斷衰竭。好虎,是架不住群狼的。羊皮知道,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會被亂刀劈翻在地,身首異處,再也回不到那熟悉的土地,再也看不到那些往日的兄弟。他不甘心,他不想死,可是他卻別無選擇。因為,他是在夾縫中間存活的人,無論是新疆幫,還是喬四,都不是他的朋友。但,雪中送炭總比錦上添花要好。新疆幫已經佔了上風,他即使投降,估計也難逃一死,畢竟地上躺的那些屍體,可都是他的傑作。而想要活下去,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像李正光靠攏,大家怎麼說都是老鄉,都是東北人,若是用政治立場分析,他和喬四的爭鬥,那屬於家事,一家人窩裡鬥,而新疆幫,則屬於外敵。無論從哪個方面考慮,喬四一黨都不會再這個時候,拒絕他的靠攏。打群架,不是人多一方就鐵定能贏得,一個人確實打不過十個人,但一百個人,未必勝不了一千個人,這就是團結的力量,配合的力量。
人,有了希望,就有了動力。下定決心的,彷彿瞬間恢復了體力,變得更加瘋狂起來。血,染紅了他的衣服,也染紅了他的雙眼,當生存的慾望成為了主導,什麼恩怨情仇,什麼滔天恨意,不過只是過眼雲煙罷了。被人當成一條狗又如何,食不果腹又如何,至少他還可以活下去,只要活著,一切皆有可能。他的牙齒,緊緊咬在一起,由於用力過度,已經崩斷。可他毫無知覺,他猛然一把拽下了破爛的上衣,瘋狂咆哮,完全不防守的拼了命揮舞著雙刀,大開大合,向李正光的方向殺去。一道道血箭噴灑,砍刀切入皮肉的聲音,在悽慘的呻吟聲中,是如此清晰,又如此動聽,羊皮似乎回到了從前,回到了他年少輕狂的時候,當年的他,也是一條錚錚鐵骨的漢子,只是歲月的打磨,變得陰險、奸詐。因為世界本就黑暗,而他改變不了這個世界,又堅持不了自己的原則,那就只能被這個世界同化。
一夫拼命,萬夫莫擋。李正光早就察覺到了身後的變化,可他實在沒有想到,這半路殺出的程咬金,竟然會是羊皮。不過,李正光等人,倒也不怕羊皮在背後捅刀子,大敵當前,大家現在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誰也別和誰計較,有事秋後算賬,現在保住性命才是王道。
時間,就是生命。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黃庭利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也沒讀過什麼兵法,但知識本就來源於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