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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負責市場內的商戶調查,二組費力負責養殖場調查,林安然負責的三組負責資料收集、上報還有對道上的混混進行調查。
這個分配更讓林安然疑竇重生,周宏偉明顯更適合對道上人物的調查,而不是自己,為什麼將這塊自己不熟悉的領域分配到自己的手裡?從利於工作開展的角度,這樣的安排難免讓人疑惑。
自從銅鑼灣村的糾紛和百樂門事件以後,林安然總結出了一條經驗:任何一項工作,尤其是政法線的案子,開展之前最好先進行周邊的調查,摸清了情況再下手。
古人說“三思而行”,不是沒有道理。都說要政府機構提高辦事效率,可是現實中往往不允許你這麼幹,混官場這行,吃體制內這碗飯,不是一腔熱血就能將事情辦好的。濱海市體制內流行這麼一個段子,說清兵胸口一般都有一個“勇”字,估計是代表勇敢的意思,可是一場戰役打下來,死得最多就是心口貼了個“勇”字的炮灰。
做炮灰?這絕對不是林安然的選擇。
吳永盛分了工,甩手就說市局有事,自己要去處理,扔下一攤子事就走了。周宏偉和費力也各自帶著自己的人馬離開,林安然看著自己手下兩個實習警,這才忽然意識到,現在自己和從前已經不同了。剛參加工作那會,自己是普通幹部,好比單身漢,一人吃飽全家不餓,自己想好自己的事情便可。現在不同了,大小好歹也是個股長,雖然只是華夏國體制金字塔裡最底層的小吏,但好歹也是一個官兒了。
當官和當兵的思維角度是不能一樣的。當兵只須服從上級命令,當官要考慮自己一畝三分地裡的分管工作,然後再縱觀全域性,做好對上級的配合。
林安然在心裡已經打定了主意,以不變應萬變。三個組裡,最難做的就是自己的工作,吳永盛把這項工作推到自己手裡,絕對不是因為這項工作難做才如此操作,肯定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至於什麼原因,林安然暫時也搞不清楚。找人原是公安的份內事,自己帶著倆個實習警,要找到那些連丁子華都說無能為力的道上混混,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他決定以不變應萬變,總不能讓自己回綜治辦再組織一支隊伍去查詢那些道上混混吧?他打定了主意,反正這找人的事情公安是脫不了干係的,於是再次找到丁子華,進了辦公室就擺出很無奈的口氣,說:“丁所,你看你看,吳科長怎麼將這項工作分配給我了呀?”
丁子華拿著大茶杯喝了一口綠茶,笑眯眯道:“小林,咱們都是幹革命嘛,那需要往哪去,那需要往哪塞,服從命令就是了。”
林安然見他開始繞彎子講大道理,於是又裝瘋賣傻,苦著臉說:“唉,我是沒辦法了,丁所,我這種身份的人,剛從部隊回來,對濱海市道上的人都不熟悉,也找不到人,你讓我上哪找人問話去呀?”
丁子華低頭不語,也不看林安然,目光好像是落在桌上的檔案上頭。
林安然見狀,又說:“這裡是你的轄區,你又是我們調查組的副組長,我得向你請示彙報,你看要不這樣,我研究過避風港鬥毆案子的口供了,我給你列幾個人的名單,丁所你派人去將他們傳訊回來,我好問話。”
丁子華愣了一下,順口就想推了,但話到嘴邊,又找不到什麼藉口。事實正是林安然說的那樣,具體抓人傳訊的確應由派出所負責,當初調查小組將他列為副組長,本身就有這方面的因素考慮。
但丁子華自己有顧慮,鬥毆雙方能坐下來握手言和,內情他一清二楚,那個和事佬事實上是存在的,但這人身份太敏感,自己一直就想回避,以免捲進去。
本想著這林安然是年輕人,工作經驗肯定少,而且對臨海區道上的情況肯定沒周宏偉和費力這種老狐狸熟悉,和吳永盛私下商量的時候,丁子華就推說自己工作忙,還是讓林安然負責對道上人物的審訊為好,目的就是避開這其中的糾葛,讓這姓林的小子*逼自己橫衝直撞,出了問題也沾不到自己身上。
沒想到這姓林的小子也不算傻,跑來自己這裡訴苦,也不知道他裝傻還是真傻,話說得一套一套的,一頂副組長的大帽子扣下來,讓自己避無可避。
想了片刻,覺得直接拒絕實在說不過去,意圖未免太明顯了。心頭一轉,決定給林安然來個緩兵之計,於是含糊答應道:“這個嘛名單你給我可以,但是我也不能保證什麼時候能給你找到人,但是我肯定盡力吧。小林你看怎樣?”
林安然聞言,臉上馬上堆滿笑容,和剛才的苦瓜臉判若兩人,輕鬆說道:“那就太麻煩丁所您了!這抓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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