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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和她想象的全然不同。
婚前,讓她心馳神往的“善良”,婚後看來,只剩下“愚蠢”,她從不知道,這世界上竟然有人,能把百分之八九十的工資,全都“捐”出去,自己每天吃鹹菜喝粥,一年都不添一件新衣服,相見時,裴鬧春拉著她去湖邊散步、自帶白水,她隔著濾鏡,只覺得對方是懂得節約、勤儉持家,婚後她才知道,對方兜裡統共沒有幾塊一毛的,別說看電影了,就是在路邊買點冰棒,都掏不出錢!
她忍了,告訴自己,對方是之前沒有成家,不知儲蓄,她試著溝通,卻敗退在對方的高談闊論之下——
“秀珍,人這一輩子怎麼過不是過呢?吃粥鹹菜也是過,大魚大肉也是過,可我們只要省點錢,你知道能幫助多少人嗎?”
“我是窮出來的,如果不是有人幫我,這輩子我讀不上書,而現在我出息了,能賺點錢,怎麼能不去幫助別人呢?”
“精神的富裕,才是真正的富裕,秀珍,你現在沒想通。”
她就不明白了,她結個婚,想要過點好日子,也不追求大富大貴,有罪嗎?可她又要怎麼反駁呢?如果吵得厲害了,一句“秀珍不讓我再捐款、幫助別人了”,就讓她一下成為了品德卑劣的小人。
蘇秀珍回家哭鬧過好幾回,可父母不理解他,他們說裴鬧春是個好人,倆口子沒啥過不去的事情,在一起好好過,還勸她早些生個孩子,生了孩子後什麼事都沒有。
她對裴鬧春不是全無感情,包含著這點期待,她選擇了回家,對方卻似乎是摸清了她的底線般,得寸進尺。
自打有了她不低的工資,裴鬧春開始敢把自己預留的錢全都捐出去,今天這個學生沒錢吃飯、明天那個學生學費差錢、後天山區有個孩子如何如何可憐……蘇秀珍從交家裡的水電、出家裡的支出到後來甚至開始給裴鬧春發起了生活費。
她有時候都嫌棄自己“賤”,不知道為了什麼,可就這樣,日子一天又過了一天。
婚後第三年,一個小生命來到了這個家庭,略過孕期蘇秀珍和裴鬧春的種種矛盾不說,這個孩子還是給蘇秀珍帶來了很多幸福感,她甚至開始期盼,有了孩子後,裴鬧春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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