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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堅說要一千年後才能實行。石堅在下面寫了幾行小字,也註明了缺點,這種資產現在根本沒有辦法核算。二貨幣量不足。三無法對這種預算監督,特別更容易方便貪官汙吏混水摸魚。
這已經是石堅數次指出官員在中間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其實經過石堅商會後,連老好人張士遜都沒有辦法對官員相信。但你得要用官員。沒有法子。各自憑良心吧。不要說石堅,將諸葛亮、張良、劉基加上石堅四人開一個座談會,都解決不了。
於是兩稅法的概念逐漸被偷換為地稅的一年兩徵,成為單純的土地稅。
然後就到了宋朝。看到這裡,趙禎小臉兒有些紅起來。他偷偷地看了一下,其他的大臣。
宋太祖留下三條遺刮,就是不殺柴氏子孫,不殺士大夫,還有一條就是永不增農田之賦。想想連石堅在大理修一條道路,幾個書樞大臣都緊張萬分,況且這三條祖卡。田賦是沒有增加。但人頭稅重開了,還有一些其他的名目,這都是石堅從下邊蒐集上來的,有憑有據,比如“農、“牛皮牛筋稅頭子錢”(讒輸損耗費用)等慎其實趙禎對這些都知道,連這些大臣都知道,可現在百姓收入增加。國家開支增加,不得不用這些名目代替。還有兩稅法消滅了力役制度,但宋朝又巧立了職役與差役。也就是農村和城市居民都按照家庭資財情況編制為九等,上四等承擔職役,比如為政府管理倉庫和物資轉運的“衙前”為政府徵收賦稅清查戶口的“里正書手”維持治安的“弓手”;下五等負責差役,為政府提供種種勤雜服務。不過職官戶、坊郭戶、女戶、單丁等可以免役。也就是這一部份人導致了王安石的僱役法流產,這項法律的本意是政府向人戶徵收一筆專門的免役錢。這樣一來,那些免役的人不樂意了,特別是前一種人,可是最有權勢的一個群體。司馬光的品價是免役斂錢,養浮浪子弟。
除了王安石的變法外,石堅全寫了出來。所以趙禎小臉兒紅紅的。
這是操的,或者叫婊子立牌坊。
但他們看到下邊還有呢。
後面石堅還寫了兩條稅制,第一條就是一條鞭法。原來繳納實物的田賦一律改徵銀兩,原來的職役中的裡甲以及差役中的種種“銀差”也摺合為銀兩,攤派到本地的耕的總數上作為田賦的附加稅一起徵收。由於實現了貨幣化,沒有裡甲催繳、徵集、運輸的問題,全部由納稅人自行到縣衙門“投銀”直接繳納。
看到這個稅法,所有人眼裡一亮。這樣省得遮遮掩掩得變項收各種稅務。而且也解決了人口流動收稅的難度。
石堅也下邊寫了小字,農民將獲得更多自由,為了獲得貨幣交稅,必然將產品投入市場,加速商業經濟的發展。但他也註明了不利的地方。還是官員!
旦施行,有可能會出現有的的方官府仍逼使農民從事各種換役;有的額外加賦,條鞭之外更立小條鞭,火耗之外復加秤頭;更嚴重的是藉一條鞭法實行加賦。
事實上也是如此,明朝後期不斷加鞭,朝廷加一分,地方加十分,於是大家一起開城門迎闖王。
其實這是一條很先進的稅法。特別是一些徵收稅務的里正欺負百姓的無知,加重百姓負擔。這一條稅法,將這一漏洞彌補。連著名清官海瑞也對這種稅法不遺餘力推廣,並且涉及到的利益並不是很大。
最少不象王安石那樣搞得天怨人怒。而且也可能因為貨幣不足的問題。進一步將交子走進舞臺。只是如何杜絕官員從中伸出手來。
因此幾個人看了良久,才往下看去。
好東西,總要品味一下,不過都用好奇地眼光看著下邊,也許下邊的異西更好。
下邊確實更好一點。可對清朝的統治更好,但不利於宋朝現在的發展。這就是攤丁入畝。將丁銀攤入田賦徵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所以無地的農民和其他勞動者擺脫了千百年來的丁役負擔;地主的賦稅負擔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緩和了土地兼併;而少地農民的負擔則相對減輕。
同時,政府也放鬆了對戶籍的控制,農民和手工業者從而可以自由遷徙,出賣勞動力。有利於調動廣大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的進步。
石堅在這下面寫的東西更多。首先就是人口,一旦將人頭稅免去。那麼人口將大量繁衍,利於現在大宋。
到處缺人,而且佔領的地方也需要宋朝百姓遷去,不然不能老用奴隸吧。況且宋朝周邊就那麼多國家,能架住石堅幾年整?
二就是有利於貧困百姓,減少社會壓力和矛盾激化,利於社會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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