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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加索當年愛上弗朗索瓦茲·吉洛時,也是把她領進他的工作室——畫室,然後小心翼翼地一步步開始對她的征服。他先是試探和挑逗吉洛,吻她,觸控她,擁抱她,然後就像雨果當年為了喚起瑪麗的性感給她講傷風敗俗的故事一樣,畢加索利用他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在畢加索的畫室對面一幢樓的外牆上,建築工人用石灰畫了個很大的男性生殖器,大約七英尺長,旁邊還畫著一些與之有關的怪誕的東西。畢加索假裝談論風景,接著像是剛則有了新發現一樣說起了那個畫。“瞧!那面牆上用石灰水畫的那個畫你看是要表現什麼?”吉洛知道他在耍花招,也裝著像剛剛看見那畫兒一樣回答說不知道。畢加索又讓她看畫冊,看那些以神話為題材的畫著男神和女神的裸體畫,看那些畫著裸體模特兒的畫,還有一些躺在雕塑家懷裡的金髮女郎的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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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道德之下,慾望之上(5)
當時機成熟時,畢加索對吉洛說,有件事他想了解一下。他把她領進臥室,然後又說:“我想證實一下我現有的想法是否正確。”吉洛問他是什麼,畢加索回答說:“我想看看你的身體是否與我想象的完全一致。”就像羅丹對卡繆的想法一樣,“另外,我也想了解一下你身體與頭的比例關係。”不過,吉洛的衣服不是自己脫的,而是畢加索脫的,她聽任畢加索給她脫衣服,脫過衣服的吉洛不用說和畢加索想象的一樣美好。畢加索端詳著她,一面考慮他的藝術,一面考慮著他們的關係。他讓吉洛躺在床上,然後躺在她的身邊,月光溫柔異常,畢加索用手輕輕地撫摩她,就像雕塑家觸撫雕像,彷彿是要讓自己放心所雕塑的形象與自己想要表現的形象完全一樣。
對於作家、藝術家來說,征服他人總是令人陶醉,令人感到無法抑制的狂喜,無論征服呈現為何種形式,無論他們採取何種形式,無論是否會傷害到他人。
法國作家保羅·艾呂雅曾經是畢加索最親密的朋友,他的第一位嬌妻尼施也是畢加索的朋友。朋友的一切都可以分享,但總要有個限度,無論怎麼說,朋友最心愛的人不能分享,這是做人最起碼的道德。但畢加索卻不管這些,他自認為自己是個迷人精,他在一切自己所喜愛的人面前施展魅力,尼施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為他的魅力所征服,她做了他最稱心的模特兒,也成為他親密的伴侶。艾呂雅從一開始就知道他們的關係曖昧,但為了他們的友誼並未與畢加索決裂。畢加索認為,這件事是對他們友誼的最大考驗,他還對吉洛說,他那樣做是為了讓艾呂雅高興,“我決不想使他認為我不喜歡他的妻子”。可他讓艾呂雅高興的方式也太怪了,喜歡他的妻子就要和她同床共枕?後來畢加索也認為自己的這種說法不妥,於是他在與另一位女友拉波特談到這件事時矢口否認他和尼施的親密關係,並說艾呂雅有個古怪的癖好,即:他喜歡自己的知心朋友與自己的妻子睡覺,不然艾呂雅就會生氣。他說艾呂雅曾慫恿他和尼施同床共枕,而他卻沒有答應他和尼施睡覺。艾呂雅為此很生氣,責備畢加索不是他的知己。艾呂雅是否有此怪癖不得而知,而畢加索與尼施有肌膚之親卻為吉洛所證實。
雨果也是一個征服狂,只要是他看上的,他喜歡的,他愛的人,他就要想方設法去得到,他施展出自己的魅力,把別人變成他的被征服者。從1847年到1850年,雨果征服了不少女人,而且那些女人幾乎全是第一流的女人。這些肉體上最有吸引力的女人可以使他旺盛的、充滿激情的慾望隨時得到滿足,但雨果仍然在尋找新的獵物,他希望征服新的物件。這時他又看上了當時巴黎最美的女人艾麗絲·奧齊。而當雨果追求艾麗絲·奧齊時,她是雨果的親生兒子夏爾的情人。從一般的社會道德和倫理規範上講,父親應該為兒子的利益著想,應該讓兒女享有屬於自己的生活和歡樂;如果不願為其做出必要的犧牲,起碼也不應該去傷害兒女,從兒女手中搶劫本不屬於他們的東西。
但這種道德觀在雨果眼中根本無足輕重,他想要得到的一定要得到,不管是從誰的手中搶奪。雖然雨果已經不年輕,雖然他身邊有著無數的佳麗,有無數對他敬若神明的美麗女人,她們可以隨時為他效力,隨時滿足他的各種要求和慾望,但他還是不願意放棄對艾麗絲·奧齊的追求。雨果向艾麗絲·奧齊大施魅力,毫不猶豫地將她從親生兒子手中殘酷地奪了過來。這使他的兒子夏爾極度傷心,但他敢怒不敢言,而且雨果的力量依然使兒子肅然起敬。為了發洩怨恨,夏爾寫詩攻擊艾麗絲·奧齊,罵她無情無義:
我又愛又恨你的生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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