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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豔玲而是她的家庭和她父親的權力。他的行為褻瀆了神聖的愛情。我哭了,但不是因為失去他,而是為我的女兒。這個可憐的孩子從她生命誕生的那天起就開始經歷不幸,以致她的先天發育受到了嚴重影響。
——夏老師,對不起你,不管你是同情還是愛,我都不能接受。你是一個非常好的青年,你應該得到一個完整的愛情。我的愛情已經給過一個人,那麼只能屬於他,儘管他拋棄了我,我也不能違揹我的初衷。我無法忘記我的初戀。
——雪春,我的女兒,可憐的孩子,你走得這樣匆忙,為什麼連一句話都沒有給我留下?你恨媽媽是嗎?我沒有盡到母親的責任,沒有保護好你。我將用我一生的苦難來償還欠你的愛。願你幼小的靈魂在天安寧。
——今天是我們結婚八週年的日子,迎接這個日子的應該是鮮花和祝福,可我迎接它的只有一個人孤獨的淚水和一顆破碎的心。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裡,我想送你一句話:你過得幸福嗎?也許你早已把這個日子遺忘了,因為你如今名譽和地位都已經獲得,生活也很富足,但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幸福?我想,用愛和靈魂換取的名譽和地位是不會有幸福可言的。幸福只有靠自己腳踏實地去奮鬥獲得,踩在別人肩膀上的幸福會長久嗎?
人的一生最大的不幸莫過於看錯人。這怨不得天也怨不得地,自己種的苦果自己嘗。你曾經是我的芳草地,我祈盼在那裡建立我溫馨的家,可我失敗了,你將芳草地給了另一個你並不愛的人,卻還要找出一百條給她的理由。你變了,但還沒有墮落。你只不過重複了千百年來我們的先輩們為了急功近利所走的一條庸俗之路,最終你的靈魂會發出震顫,會迴歸覺醒。到那時你才會驚訝地發現,為了獲得一點蠅頭小利而失去了多麼珍貴的東西。你一定會為你走過的路痛悔流淚!
天快亮了,我該走了。我的芳草地究竟在哪?也許在天涯,也許在身邊。你一定會看到這些文字的。那時候,我也許在路上,也許在天涯。也許某一天,你會在茫茫人海中看到一個身心疲憊的漂泊者,那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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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淚在流,我的心在顫抖,我的靈魂碎了。我沒有勇氣再讀第二遍這些文字。我變了,我墮落了。我像一個行將死亡的人看到了自己枯槁的面容,嚇出了一身大汗:這不是我,我完了!我的骨頭已經被那些文字壓碎了,連這間房子都沒有勇氣邁出去。你還有什麼資格出入人前?還有什麼臉面對那些善良的人們指手畫腳,誇誇其談什麼人生什麼追求?小鳳死了,雪春死了,方草走了,小強的腦子裡早已沒有了我這個人。愛我的人都一個個離我而去。不該走的全走了,而該走的卻還厚顏無恥地苟活著。為了獲得一杯殘羹情願做權力的奴僕,卻還把這杯殘羹視為榮耀。你已經喪失了起碼的做人的尊嚴!你除了贖罪找回你的靈魂別無選擇!我真的該走了,也許還不遲。趁著靈魂還沒有徹底消失,把它尋找回來還為時不晚,這對活著的和死去的所有愛過我的人是一份最好的解答。瑤城,你並不是我的芳草地,我被你迷惑被你欺騙了,我要離開你,去天涯尋找一個純真少年,尋找那一片真正屬於我的芳草地。
兩天前腦子裡突然冒出的這個意念這一刻落地成了一個誓言——離開瑤城這片荒漠之地!我接著方草的日記後面寫了兩行字:“誤盡平生成一夢,棄之容易得之難”。然後合上日記本,將鋼筆換了一個方向橫在封面上,大步走出房間,鎖上門,去山坡上雪春的墳前站了一會,我為這個不幸的孩子灑下了熱淚。我說:雪春,我的好女兒,請接受我的懺悔。爸爸要走了,去尋找你媽媽,尋找我丟失的靈魂。等到我找回來的那一天,我再來看你!
這時天已大亮,公路上一輛早班車正向我駛來。
無處牽手 第二十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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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瑤城才僅僅三天,瑤城變得陌生了,一景一物都變得十分生疏。
當我重新出現在大院裡時,似乎成了這個秋天縣委大院裡的一道風景,走到哪都會招來許多怪異的目光。我又聽到了人們議論我岳父顧志傑的事情。人們看見我走過來,似乎我就是那個倒黴的地委副書記,遠遠地繞著走開了,免得再點頭哈腰地給我打招呼。人是害怕尷尬的動物,現在我的岳父還沒正式宣佈犯有某種錯誤,而他的女婿也還是瑤縣的縣委副書記,見了面是點頭還是不點頭,是哈腰還是不哈腰?人們覺得這有點為難,最好的辦法就是避開。若是以前我心裡一定會很不舒服,這會我卻笑了一下。我覺得人真是個有趣的東西,其實不管顧志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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