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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是什麼味道啊?”
也許這個朱粲吃人肉吃昏了頭,對唐朝使者反唇相譏:“這要分不同情況,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臭豬肉一樣。”
段確大怒,罵道:“你這吃人肉的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面露兇相,竟然把段確殺死,烹食其肉。不久被震怒的唐高祖抓獲後五馬分屍。
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迴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醃起來,曬成肉乾食用。登州人範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並恬不知恥地叫“兩腳羊”。
元朝末年,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抓人吃。他們還總結了一套經驗,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
吃人的辦法也很多,因太血腥不一一列出。
明清朝代,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記載,而且還演繹出一些可歌可泣的佳話。清順治九年,南明將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明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於是放了她們。
還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面臨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殺了他就斷後了,我活著又有什麼用?乾脆把我吃了吧!”
一位姓梁的秀才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天,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湧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關健時候這批人可作十天的口糧。”
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上萬人。有戶人家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作甚?”那人實話實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子裡,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
公平地說,這位吃人的清軍守將,對遇難者的責問也有一點慚愧之心,說明他的人性總算還沒有完全泯滅。
古代的食人慘劇,甚至連國王都不能未免。公元前661年,翟人攻衛國,吃了衛懿公的肉,而把他的肝扔掉了。衛國有個大臣名叫弘演,當時出使在外,聽說國內有變,急忙趕回來,看見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便決定自殺,自殺後讓人挖出他的內臟,把懿公的肝裝入他的腹腔來安葬。如果衛懿公真有在天之靈,他一定會感動的。
十六國時,石季龍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看見美貌的尼姑就抓過來,姦汙後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起煮食,把肉賜給手下一起品嚐。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胞胎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
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妾對高瓚笑了一下,諸葛昂醋性大發,把這位妾整個放在大蒸籠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支特大的盤子,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滅絕人性,令人髮指。
吃人者終被人吃。後來遭遇兵變,諸葛昂和高瓚一被盜賊抓去,盜賊向他們索要金銀財寶,他們拿不出來,盜賊就把他們綁在木樁上,一塊塊地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作為下酒菜。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煮爛,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
薛震還要煮食自己的妻子,機靈的妻子逃走並報告了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上述種種事例,都還只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臟器官,那簡直和畜牲沒有什麼區別了。
歷史上確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
號稱太平盛世的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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