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4/4 頁)
她啊,想要得,什麼也可以犧牲。
文立於是衝動地說:“你曾經要求我把指頭伸進火鍋去,好,我現在立刻送你一隻火鍋指頭,而且還是左手無名指。”
說罷,他真的把左手插進滾熱火燙的火中……
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那手指作火鍋配料的段落。
豆沙始終沒有回頭,痴情的女子在狠下心腸的時候,與痴心時一樣地用力。
她的男朋友依然是後來那一個。
文立還是不時想起她,想起她的溫婉也想起她的決絕,他知道,兩種質素都是她。
文立也過得很好,他兩個月前結了婚,物件是甜品店的漂亮女侍應,頭髮長長,笑容很亮麗,文立很喜歡她。
那一晚在火鍋店內,他的確把左手插到鍋裡去,但是,手指在剛觸到沸騰的湯料時,便立刻縮回閃開,後來塗了點曼秀雷敦便沒事了。
會痛的嘛,有血有肉的嘛,就算再喜歡再想得到,也有個限度。
是了,這就是愛情了。
左手無中指,還是留來戴結婚戒指好。
第四章Glass
每個人都有鍾情的東西。
Mandy鍾情的是美麗的衣物、Simon鍾愛美食、家琪深愛他的男朋友、Terrance沉迷賽馬、林太太瘋狂喜歡賺錢。
而我們的男主角阿白,他鐘情他的水杯。
那是隻不平凡的水杯呢,暗紅色杯身,上有啞金色花紋,長形的,七寸左右的高度,杯腳是細細的小圓柱,杯底是罕有的四方形塊。
去年阿白在義大利旅行,隨團參觀玻璃製造廠,看見吹玻璃的工人神乎其神地把一個又一個水杯吹製出來,歎為觀止。
更令阿白感覺奇怪的是,玻璃杯的製造過程美妙性感,只見工人吹出長長的杯胚,手指輕柔地掃兩掃,挺直精緻的玻璃杯便出現在眼前。
襯著爐火紅紅,阿白買了一隻紅色的玻璃杯,長途跋涉帶回香港。
阿白買玻璃杯的時候廿七歲,今年也廿八歲了。
廿七、八歲的男人,做汽車保險的工作,住在父母留下的舊屋,沒有什麼特別的嗜好,日子無無聊聊的,甚至第一次去歐洲旅行也是參加旅行團,一團師奶細路算死草,阿白也無所謂,各不相干的,麻木的,在風光如畫的景緻中與掃興的人分享。
回到香港後,他衝曬了菲林,又把玻璃杯放在廳中的飾櫃內,喝水,心想,終於也叫做去過旅行了。
日子照樣地過,單身男人沉悶刻板地生活。
朋友不多,三、兩個,全都是中學時代的同學,都是沒有什麼性格的男人,去吃皮蛋瘦肉粥居然投訴瘦肉不是紅�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