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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就錯了。深夜之間,一婦人遭人追趕,必是遇著強梁盜賊。便是為父遇到這等事,也要出手管上一管,否則算得什麼俠義?”
嶽靈珊道:“爹爹,你聽。這聲音何等風sao,恐怕就不是什麼正經女人,八成是這水上流鶯,被官家巡檢追拿。”
嶽不群道:“休得胡說!女兒家家口無遮攔,這種話也是能說出口的?休得羅嗦!得罪了國舅爺,為父饒不了你。”
隨著眾人說話,那小舟已經靠到這大船邊上,有人拋下繩梯,那說話的女子攀著繩梯上船,幾個水手隨後上來。在火把之下,但見這女子約莫廿三四歲年紀,雙眼極大,黑如點漆,腰中一根彩色腰帶為疾風吹而向前,雙腳卻是赤足。身穿藍布印白花衫褲,自胸至膝圍一條繡花圍裙,色彩燦爛,金碧輝煌,耳上垂一對極大的黃金耳環,足有酒杯口大小。腳上戴了赤金腳鈴,走起來叮噹做響,引的人忍不住就要去看她那晶瑩剔透的美足。
明朝這個時代,女子的腳絕對屬於**部位,不能輕易給別人看。嶽靈珊一見那女子公開赤足,更是鄙夷道:“不要臉。”
嶽不群呵斥道:“休得胡說,這是苗人。與我們的風俗不同。”他見多識廣,知道苗家風情與漢家不同,雙方規矩講究多不一樣。而苗人兇悍敢鬥,睚眥之怨,往往就要拔刀互鬥,還有諸如養蠱下毒等手段,防不勝防。
偏生朝廷又奉行柔遠人的方針,於雲南、貴州、播州一代,苗人橫行無忌,不懼官府。當地素有一等峒主二等官三等苗人四等漢之說,最是難惹。
這女子打扮如此惹眼,身後幾個水手都是孔武有力之人,若真是苗人的峒主或是什麼夫人,就為嶽靈珊這一句不要臉,怕就要動手拼命。論武功,自己人多,未必就怕了對方,可是要真是用出各種手段來,兼且不死不休,那可就大大的犯不上。
鄭國寶急忙施禮道:“這位姑娘,敢問可是雲貴十萬大山之中的一家峒主麼?”
那女子藉著火光,也仔細端詳鄭國寶,半晌後笑道:“你這漢人,生的倒也真俊俏,就是不大老實,兩眼只看人家的腳。我啊可不是什麼峒主,若是峒主就不至於被一群歹徒追趕了。”
正說話間,又有幾艘蜈蚣舟追至,舟上之人皆是一身鴛鴦戰襖,手中拿著刀槍,為首之人高喊道:“本地巡檢張得勝在此,對面船上的人,莫叫那販賣阿芙蓉的妖女走了。”
鄭國寶也知道,如今大明朝這阿芙蓉還屬於灰色地帶,並不能算做絕對的違禁品,包括一粒金丹等藥物,都要使用阿芙蓉作為原料。問題是販賣藥材你得納稅,由官府發放引票,才允許你販賣。大體上與販鹽、販茶等等相似。若是私自販賣,則按量入罪,查抄到的阿芙蓉歸公,還能按量發給獎金。因此巡檢司的人,於別的事十分馬虎,於查抄阿芙蓉格外用心。
更別說這女子又極嫵媚,若是能拿住,這幫人大可先拉下去輪了再說,因此更是不要命的追趕。
鄭國寶對查抄阿芙蓉沒什麼意見,對沒事敢來犯自己虎威的人,就很有意見。再說這麼個姑娘落到官兵手裡,那也就沒個好。因此不由起了取而代之的念頭,怒道:“瞎了你們的狗眼,仔細看看,這官銜牌上寫的是什麼!”
那位張巡檢倒也乾脆,“廢話!老子幾時跟你說過,我認識字?我管你是誰,在這片水面上,老子最大,乖乖讓我帶那小娘走路,否則當心打的你娘都不認識你。”
一旁孫大用聽了這話,勃然大怒道:“好小子,居然敢冒犯國舅的虎威,來人啊,給他個厲害看看。”一聲令下如山倒,幾十杆燧發快槍分做幾隊,輪番發射了一輪。雖然沒有真個傷人,但打的硝煙瀰漫,威勢極大。那張得勝聽了槍響,急忙一頭躲到甲板後頭,不敢露出身子。他身邊有幾個是打過仗的老軍伍,聽槍聲叫道:“是快槍!快槍!這麼多杆快槍,難道這批阿芙蓉是哪位總戎或是協鎮在後操持,派了親兵家丁接應?若是軍衛上的人,咱可惹不起啊。”
那苗家女子盯著那幾十杆燧發快槍,眼睛發亮,暗想著:這回丟了這許多阿芙蓉,三尸腦神丹配置起來就有些麻煩。若是能把這幾十枝快槍弄給她,或是把國舅爺這杆寶槍弄給她,就能抵罪。腦子裡便打起了算盤。
那位張巡檢此時已經快被嚇尿了,他的見識比身邊的人要高的多,對面少說也有三十杆快槍,這是什麼概念?地方軍衛?別扯淡了。就是戚老虎打倭寇的時候,義烏兵裡才有這麼多快槍。如今南兵北調,這湖廣地面上的衛所也好,營兵也罷,就沒見過拿這麼多火器出來晃盪的遮奢人物。再說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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