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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轉製為市民銀行湖貝支行的人事甄別,逐步取得王顯耀的信任。一路在是非之地走來,像不倒翁一樣在不同方向的外力的推動下搖頭晃腦往前走著。其情景真像清朝的鄭板橋的名詩所云:
咬定青山不放鬆,立根原在破巖中;
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未完待續。。) 話說夏天約了羅英國到兩個擬借款單位做了調查,夏天看到作為擔保企業的核心經營專案的湖貝菜市場還是一個沒有開業的空房子,而且房地產還不是這個公司的。
夏天問羅英國:“你對他們的印象怎麼樣?”
羅英國苦笑著說:“一般般。”
夏天說:“這就是問題所在。很多時候說服務社時期的貸款質量不好,也就是這樣的長官意志搞成那樣的。你想,像現在,不報行嗎?”
羅英國說:“留有餘地的、寫實的報上來,看總行怎麼樣處理。”
這回輪到夏天在苦笑了。
夏天結束完貸款調查,將與羅英國的交談和總的印象向王顯耀做了彙報,王顯耀說:“報上去,貸不貸款由總行決定。”
於是夏天交辦舒光榮、李朝陽寫調查報告。後來,夏天在信貸科長一欄寫道:“同意將該公司申請貸款500萬元一事報行長及總行研處。”
王顯耀也留有餘地的寫了自己的意見:“同意上報。”
材料送到總行審貸委員會。
總行審貸委員會八、九個委員看了信貸處給他們影印的人手一冊的材料,分別寫了一張紙的看法,交到審貸委員會主任羅藝的手上。羅藝看了這八、九張紙的意見,覺得比寫一篇論文還難:傾向於貸給他吧,將得罪法律處、計劃處、會計處的委員;不貸給他吧,會得罪關係人和信貸處的委員。他著實推敲了一個晚上,終於用小楷毛筆寫出了貸也行,不貸也行的審貸委員會的正式意見。全文如下:
該公司申請貸款500萬元,經總行審貸委員會的討論和投票,決定:
(1)、同意貸款500萬元半年期流動資金貸款。
(2)、但是。考慮到該公司的情況,貸款分三期貸出:第一期200萬元,第二期100萬元,第三期200萬元。
(3)、貸款出帳時間的確定:第一期貸款出帳後滿三個月,貸出第二期貸款;第二期貸款出帳滿三個月,貸出第三期貸款。
(4)、貸款期限為半年,當發現前筆貸款不能收回,或將逾期與欠息時,後續貸款立即終止,不得發放。
(5)、擔保企業的擔保區間為一年。
請遵照執行。
羅 ;藝。
這筆貸款的批准材料很快送到了湖貝支行。
夏天看到羅藝副行長用心寫的毛筆字。連聲讚賞:“漂亮!”但當看完他寫的審貸委員會的意見後,則顯得有點哭笑不得。
夏天在心裡想道:“這就是內地官場上內鬥情景在深圳的翻版。當一個企業或單位陷入這種泥潭時,是不可能有什麼作為的。深圳如果是這樣做事,那就不是中國的特區了。對!不應該是這樣的。”
過了一會兒,夏天轉而又想道:“但從另一個角度上看。也許總行不少人對這個公司有看法,因為是關係貸款。不方便明裡反對。利用這個方式發表不滿也未可知。”
審貸委員會的五點意見,夏天覺得確實很難執行。於是,打了一個電話,請示總行信貸處。信貸處的郝見光聽完夏天的請示意見後說:“審貸委員會的意見,是歸納了各委員的不同意見,其實這個意見實際為法律處與信貸處之間的不同意見。羅藝行長就像國際奧委會的主席一樣,投票時一般不表明自己的觀點,只是寫實性地將不同意見寫出來罷了。”
夏天說:“問題是:這種審批結論,到了下面沒有辦法執行啊!”
郝見光支招說:“你再跟易處長聯絡。看怎樣。”
夏天到行長室將郝見光的意見反饋給王顯耀,王顯耀聽後說:“叫深圳金凱歌發展有限公司寫一個申請一次性放出貸款的報告,然後,我們支行也寫一個《按審貸委員會的意見該公司貸款無法出帳的彙報》,兩個東西都給信貸處,要他們也拿出一個書面意見給我們,讓我們抓在手上。不然,這幫小子,秋後算帳,比誰都認真。”
夏天說:“我這就去落實。”
夏天從王顯耀辦公室出來,知道這筆貸款已經無法出帳。因為信貸處是不會、也不敢對審貸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任何糾正的。反過來說,審貸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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