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部分(第2/4 頁)
出好像有什麼事,便關心地問:“有什麼事嗎?”
夏芳說:“一、兩句還沒辦法說清楚,還是等明天一起說吧!”說完放下了電話。
第二天上午九點鐘。夏天回到了家裡,稍事休息,樊婷跟夏天說:“妹妹下班後會來我們家,好像有什麼事。但是昨天不肯說。”
夏天思忖道:“是不是她工作上出什麼事了?”
這謎底一直到了晚上夏芳夫婦來到夏天家裡,將吳平出差期間發生的事告訴了夏天才解開。
夏天聽後對吳平說:“事情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沒有借就是沒有借。現在的問題是。一要做預防性的措施,防止他們搞訴前保全的動作。把自己正而八經的財產封了;二是你要原原本本、毫無保留的、不帶自己觀點地把當初在鞍山的活動跟我說清楚。你一定要講真話。啊?我寫一個不用你在法庭上動嘴的答辯狀,讓法官去推敲。爭取勝訴。”
吳平說:“好。”
於是,吳平和夏天經過一個晚上的對話,夏天知道了事情的大概,利用幾個晚上,幫吳平寫了這樣一個《答辯狀》交給了羅湖法院:
答 ;辯 ;狀
關於賴祥志訴我欠款糾紛一案是毫無借款事實根據的; ;借據完全是賴祥志採用欺詐手段騙取的。現我把寫“借條”給賴祥志一事陳述如下:
一、這張“借條”產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在場人 ;。
我在1998年4月15日至6月2日出差到鞍山,為深圳富鴻實業有限公司購買鋼材。我和姚遠(深圳富鴻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及公司職員李奇家一行三人,到了鞍山住在鞍山天河賓館,我和李奇家住12樓1205房,姚總住另外一間。(姚遠在4月18日下午2點40分乘瀋陽至深圳班機回深圳而我和李奇家一直到6月2日仍在鞍山。)
在4月24日下午6點鐘左右,我和李奇家、宋吉(天津兵營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去吃晚飯,在賓館下電梯時碰上我曾在深圳福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的董事、副總經理賴祥志,相互問候“這麼巧”後,就一起去吃晚飯。吃完飯後,賴祥志叫我和李奇家、宋吉到他房間坐一坐(當時賴祥志住在天河賓館14樓1404房)。在場的人有:我、李奇家、宋吉、賴祥志及和他一起的姓包的先生。在聊天時,我問賴祥志來鞍鋼做什麼,賴祥志說:“因購買鋼材一事,從年頭搞到年尾,已付了20萬元現款好幾個月了,到現在也不發貨給我,搞到好麻煩。”聊了幾句後,賴祥志提出玩幾圈麻將,玩到太約11點左右,我和李奇家、宋吉一起走。我和李奇家回1205房休息,宋吉回鞍鋼招待所。4月25日我和李奇家休息到12點多才去吃飯。當天與賴祥志無聯絡。但在下午5點多鐘時,宋吉到我房間坐,看到他一進來滿臉怒氣,對我說:“你的什麼老鄉,什麼當過兵的,簡直是個無賴!他來向我要錢,有這個道理嗎?他這個事我不管了,由他打官司去吧!簡直不是人,是畜牲,跟我拍桌子,豈有此理!”宋吉接著又說:“賴祥志春節前來鞍山這麼久,吃的、喝的、玩的、嫖的、住的,花了我幾萬塊錢。我還沒有問他要錢,找我來發脾氣。賴祥志開口說600萬。又說500萬,又說450萬。又說250萬,又說200萬,到年三十才交給鞍鋼20萬元,他自己違反合約,搞到我年三十晚才回到家。連回深圳的機票都是我買的,但到深圳機場後,賴祥志有車來接,他自己坐上車就走,也沒有叫我一聲一起坐車走。他這樣是人做的事嗎?這種事都能做出來!”宋吉要我轉告賴祥志,要賴祥志在鞍山吃的、喝的、玩的、嫖的費用算還給他。並說:“我不管了!由他打官司去吧,賴祥志首先違反合約,打起來的話鞍鋼要罰他60多萬,我不理這事了!”說完後,他就回鞍鋼招待所了。
在4月26日晚九點鐘左右,賴祥志打電話給我,問我在房間幹什麼,我說:“在房間看電視。”賴祥志接著說:“上我這裡來聊聊天吧!”我和李奇家來到賴祥志住的1404房。聊天時。賴祥志說:“不知鞍鋼什麼意思,20萬元交了這麼久,貨又不發給我,錢又不退還給我。在這裡又不能再等,我要去吉林辦事。”賴祥志接著又說:“這20萬貨款是我老婆的,就因這20萬元的貨款搞得我無一日安寧。老婆天天跟我吵架、打架,說要跟我離婚。”然後。賴祥志寫了一個公司名稱和銀行帳號給我(該紙條已轉給宋吉),並對我說:“如果你能幫我把這20萬元貨款追回來。我會好好酬謝你的!”我說:“我不知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