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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找到了那個可以讓她放心微笑的人,可是她卻從沒有提起過這麼一個人,到底為什麼呢?
我思索著,決定還是不要點破的好。
很快,我就有了答案。
當天晚上接到她的電話,其實在她之前,宮洺就已經打電話來通知了我們,只是我還是很生氣她沒有親自打電話。
可是,當我聽到她那微弱的聲音時,所有的怒火都消失了,連帶著尚未表明的欣喜一同夭折。
作為一個母親,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兒幸福,誰會想讓自己的女兒喜歡一個身患絕症的人?誰會希望自己的女兒將幸福託付到一個沒有未來的人手中?
如果我的女兒不是靜好,如果她只是一個愛撒嬌的小女孩,如果她只是同其他女孩子一樣,只是遇到了那麼一個很優秀的男孩子,如果她只是簡單的喜歡、、、、、、
符合以上的任何一條,我都可以組織這件事,可是現實卻讓我無能無力,即使是國光這樣好的孩子,那比那孩子更易顯見的深情都不能讓她改變心意,可憐那孩子到現在都還一直自責當初參與到那件事情當中,在靜好離開後曾經一度消沉,差點斷送了自己的職業網球手的生涯。
靜好啊,你可知道你收穫了多少真誠的眼淚。
其實,在那孩子動手術的前一天就來找過我,他說他要動手術,如果失敗了,就讓我們將靜好帶走,永遠不要再回這個地方,但是我沒有把握可以帶走她,說不定她會像上次那樣從飛機上跳下去,我知道,如果是為了眼前的這個孩子,她一定做的到。
“這個你不必擔心,我已經想好了對策,如果非那樣不可,就讓她、、、、、、忘了我吧。”
忘了我吧、、、、、、
這幾個字說的很輕,如果不是我與他面對面,中間隔了不過一米的距離,恐怕我永遠也不會聽到這三個字從他口中吐出來。
不可否認,我被他感動了,再一次,我認真的打量著眼前的少年,發現他的眼中有更深沉的執著;就像他說著“我已經贏得了我的玫瑰時”的驕傲那般耀眼。
我一直以為靜好付出的很多,其實那孩子又何嘗不是真心的愛著她的,能夠得到這樣的真心,何其有幸。
“你很好。”我說。
他笑了,然後說,“這是我唯一能為她做的事。”
其實,那時我已經策劃好了要帶走靜好,即使她不同意,就是綁也要將她綁走。她的病不能拖,可是也不能刺激她,所以我們費盡了千辛萬苦找來了蘭傑明,就是為了靜好。
可是、、、、、、
她為什麼就不能等一等?
蘭傑明說,“其實,她的病根本就不能治,但是她不讓我和你們說實話。”
那麼說來,她的離別是註定的了,不論是車禍還是疾病,她的離開是必然的。
可是,為什麼要她揹負這樣的必然?
又為什麼要我揹負這樣的必然?
“你要注意身體,現在你可是兩個人。”費啟思將風衣披到我身上,視線落到我的腹部,“小靜好會責怪媽媽不懂得照顧自己的。”
我撫上自己的腹部,確定這就是我的女兒,就是那個一年前離開我的靜好,她回來了,現在就在我的肚子裡。
恍恍惚惚的坐上車,車子開離墓地的時候,國光才來,他依舊穿著青學時的隊服,撐著一把白傘,像一朵雲緩緩的自雨霧裡飄來。
我想他應該會在哪裡待很久。
作者有話要說:
☆、崇光番外:只如初見
五個月前;牙牙不見了。
在一個星期天的早餐,我推開門去丟垃圾,它從屋子裡衝了出去,沒有再回來。
我知道,它準是厭倦了,厭倦了便易的狗糧,厭倦了冰冷的房間,厭倦了這牢籠般的生活。
真是狡猾的傢伙,明明先前在我面前表現的那麼乖,早上跳到床來舔我的臉,在我才思枯竭的時候用咬尾巴的傻樣逗我開心,原來這些都只是它的小伎倆,為的就是讓我掉以輕心,我怎麼就相信了呢,它可是一隻有意識的小狗。
我還記得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為了不被認出來,還特意戴上了與衣服顏色相襯的灰色口罩。然後我開啟房門,連續兩個月,第一次邁出家門,為的就是找一隻逃跑的小狗。
走出公寓的時候是上午九點;一個小時候;我在部落格廣場的噴泉旁邊遇到了一個穿著亮色針織衫的女孩;而我一直在找的牙牙就蜷在她的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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