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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她不僅是這場的主人,她還是當晚的皇后,風姿綽約,??四射,讓整個酒巴一片笑語歡聲,歌舞昇平。男主角自然是那個穿紅西裝的男人,他特別給香草帶來了禮物,一隻精緻而鑲嵌著鑽石的??針。香草幸福的微笑著,當眾就獻上了香吻,並讓那個男人把??針別在了左??上。一身紅衣的香草更是美豔動人,那個男人也更加顯得玉樹臨風,和香草簡直是絕配。其它二位姐妹的男伴也都不錯,可以說今晚上的男女都很摩登。我站在門邊望著那個和我配對的白衣男伴,他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男人,以他的身材和不凡的氣度,在其它三位男伴中顯得與眾不同,讓人一眼望去,就是那童話裡的白馬王子的感覺。我看到牆壁上的時鐘指向午夜十二點過十分。原來我昏睡了差不多三個小時。她們一點都沒有因為我的昏倒而影響享受美酒良宵的情緒。我終於領悟到了香草為什麼要搞這次這樣的配對聚會,她是屬於這樣的場合和這樣的夜晚,她就是屬於午夜的精靈!桌上的食物大多都沒有動過,空酒瓶倒是不少,紅的白的,黃的黑的,四種瓶子散落在吧檯上,顯得有點曖昧。在酒巴里就是那麼一回事,任何一首曲子都可以當成慢四或是兩步慢舞,不是因為場地有限,也不是因為跳舞的人舞技差,是因為酒精分子的作用,要的是自身的那種感受,不是跳給別人看的。我在一本小說裡看到過一個片段,說酒後的慢舞,只有二種意義,一種是男女主人公*的前奏及上床前的熱身,一種是排解無法上床的無奈,是成年人用來調節荷爾蒙分泌的一種方式。我不知香草和紅衣男人是屬於哪一種,但我知道哪種都不屬於我。因為今天晚上我一直都好象是一個局外人一樣,我在欣賞,像掛在牆上的時鐘,只是一個過去式的擺設!不是因為昏倒,也不是因為夢到了偉兒,而是我無法將自已容立身於這種酒色的場景裡。我坐到了一個沙發的角落,我喜歡這種感覺,因為我可以很從容的欣賞我眼前的一切。一手端著淡淡紅色的酒杯,一手握著五彩棉花糖。我在想,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象我這樣古怪的女人了,用棉花糖配紅酒看塵世,真是絕妙的構思。香草身材苗條,腳步靈活,跟高大威風的紅衣男伴跳了一曲又一曲,當然,兩個人不僅勾肩搭背,而且真的象一對情侶一樣親暱,香草臉上一直漾逸著幸福的微笑。我一直都搞不懂,一個女人為什麼就可以同男人一樣很灑脫的去享受燈紅酒綠的生活。雖然有時不能贊同香草的妙論,仔細想想看,那些妙論真的有一定的道理。香草曾經在酒後發表過男人和女人的言論:其實,男人和女人就是那麼回事!剛開始的時候好象存在什麼愛情,可這純粹是一種表面的假象,等到上過幾次床以後,你就會發現什麼愛情都沒有了,剩下的只有彼此的厭煩。而且,通常情況下都是男人首先厭煩了女人。只有聰明才智的女人才會首先厭煩男人,首先從男人身邊逃走的,這種女人不多,因為她們心裡還殘餘著愛情的毒性,等這種情緒淡的時候,男人早就厭煩女人並開始想方設法的找藉口乘機把女人甩掉。所以,香草認為在沒有遇到命定的天子時,不要跟一個男人交往太久,別等他開始厭煩你的時候,先甩了他,象丟一件過時節的舊衣服一樣,心裡一點留戀的成份也不要存在,這只是女人做到灑脫的第一步。寶寶和她那個矮的讓人感覺在俯首聽命的男伴,在一旁卿卿我我,很是曖昧的樣子。彷彿這個酒巴是他們的兩人世界一樣,正在上演兒童不易的場景。轉眼看到安安和那個小胖子,正在跳慢舞,二個人雖然看起來不搭調,可是腳步還算輕鬆,比較正規,看來小胖子訓練有素,難怪安安抱著球一樣的胖子,還笑的那樣燦爛。只有那個所謂的白馬王子,一個人在唱不知名的情歌,唱的很賣力的樣子,可惜沒有人鼓掌,我知道他眼角的光芒是閃向我的,我只是微微向他點了一下頭,舉起手中的酒杯,輕輕的呡了一口,一種青澀的味道滑進了胃裡,涼涼的,有點酸。我在酒杯的倒影裡感覺到他放下了麥克風,向我走過來。白馬王子不是騎著白馬向我跑來,而是端著高腳杯向我走來。 他風度翩翩地伸出那雙白晰好看的手,在半明半暗地燈光裡,對我做出跳舞邀請手示,我先是低下頭,然後是擺擺手,意思是我不會,最後還是禮貌的伸出了自已纖細的手指,放到了他的手心裡。他輕輕地帶著我,慢慢地滑進了音樂裡,他一邊輕輕地跟著音樂唱著那支纏綿的情歌,唱到動情處,眼睛含情默默地望著我,我知道此時此景,有誰能抵抗地了這種情感的流露,不管它是真是假,都讓人陶醉!雖然我的舞步不是很熟練;但我跳的很投入;一次都沒有踩過他的腳。 想起和偉兒第一次跳舞的時候,不是他走錯步,就是我走錯步,最後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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