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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是實話才更愧疚,他以前從來沒有想過要去了解田小麥。她看上去是那樣平凡不起眼的一個女孩,而且大腦腦細胞也沒有發育好似的,總是缺根筋,有時看她很快敗下陣的樣子覺得跟她玩這場遊戲實在沒有懸念,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現在他才明白是他錯了,她才是真正的大智弱愚,這場遊戲,她分明以一個弱者的形象贏得滿堂喝彩。
那個晚上,肖逸將自己所知道的關於田小麥的事一點一滴地告訴了李念。
她小時候很乖,從不給大人惹麻煩。
她小時候從來沒有一隻像樣的洋娃娃,五歲那年,肖逸第一次見到她,帶她去逛商場,她盯著一隻梳著辮子,有著長長睫毛的大布娃娃看了半天,肖逸問她喜不喜歡,她點點頭又搖搖頭。肖逸說買給她時,她眼裡閃過一絲驚慌,很堅決地搖頭。不是沒有想擁有的慾望,是從小媽媽就教她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不該擁有的東西就別去奢望。
☆、第四十三章
她小時候很堅強,摔了跤爬起來從不哭鬧。她讀小學的時候;他有一次去L市;放學的時候守在她們學校門口,等了很久;學校基本上沒有人了才走進學校;遠遠地看到她被兩個男孩壓在身體下面當馬騎,他跑過去將男孩拉開;她那個時候沒有哭,一直狠著勁,一臉的狠樣,回家的路上;他問她為什麼要和男孩打架,她不說也不哭,只是低著頭走路。他威脅她說要告訴她媽媽,她流著眼淚哀求他不要告訴媽媽,她說媽媽每個晚上都哭,因為她總問媽媽爸爸的事,她說那兩個男同學說她是沒有爸爸的孩子,揪她辮子,她生氣了才打他們的,她說媽媽會傷心的。直到他答應她,她才放心地檢查身上的衣服有沒有髒,拍掉背上的乾草和泥土,在別人的店鋪門口找到一個水籠頭,小心地將手和臉洗乾淨。那年她七歲。
她六歲知道煮麵條,做飯,洗衣,洗澡,洗頭髮,懂得自己照顧自己。媽媽要上班要養活她,兼了兩份工,早上六點半出門,晚上八點才能回家,沒有時間照顧她,所以這些她必須早早面對。
她喜歡吃冰淇淋,那也是她生活中的奢侈品,每次夏天肖逸去L市時總會帶她去吃冰淇淋,再不開心的她一聽到有冰淇淋吃就喜笑顏開。
她很單純,沒有多少城腑也是個不屑於耍心眼的的女生,卻中規中矩,小心翼翼走自己該走的路,一步一個腳印。
肖逸說了很多,卻不知道李念電話這邊一次一次用手擦拭著眼淚,怕他聽出異樣,不敢大聲吸氣。他的心被一隻無形的小手給揉碎了。
他彷彿看到小小的田小麥,揹著雙肩書包,肩膀一聳一聳在抽泣的樣子。
田小麥,田小麥,你多傻啊你!
天快亮了。肖逸的故事也講完了。
“肖叔,你知道麥子的親生父親是誰對嗎?”
那邊沉默了幾秒,淡淡道:“我不知道。”
“那天我陪麥子去看她媽媽時,有一個男人也在那,他帶了一束白玫瑰給麥子的媽媽,那個男人姓舒。”
那邊遲疑了幾秒,淡淡道:“哦——這個我不太清楚。”
九月的陽光過了上午九點慢慢變得熾熱起來,李念在一聲巨大而悠遠的汽笛鳴音中醒
來,被從沒有玻璃的窗戶裡透進來的陽光耀得眼睛一片生痛。
上午十點了,居然在這幢爛尾樓裡睡著了,這是這麼多天來,他紮紮實實睡了三個小時,而且沒有做夢。
打了電話回公司,想請一天假,那邊秘書支支吾吾似有難言之癮,他明白公司的董事會對他意見頗多,這場勝卷在握的遊戲,他偏偏輸得一塌糊塗。他說他會給公司一個交待便掛了電話。
他已經沒有力氣去考慮公司的事,他必須在晚上十點之前找到田小麥。
人的生命比什麼都重要。
他不想田小麥死掉。
那三個小時的睡眠讓他精神和體力都恢復,除了找到田小麥,大腦沒有任何指令。
於是在城東港口一個髒兮兮的早攤點隨便吃了點早餐買了瓶礦泉水之後,繼續尋找田小麥。
每看到一幢爛尾樓或剛建好無人居住的房子,總是信心百倍的爬上去,又滿懷失望的下來。
其實也知道這樣找希望渺茫,據他分皙對方顯然是想從他這裡得到什麼,不可能太為難田小麥,只是夜長夢多,她一個女孩……他知道自己不找也不會安下心來做任何事情,而且會更加胡思亂想,與其這樣不如讓自己殫精慮竭。
有時實在累得爬不動了就坐在地上喝口水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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