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軍隊(第3/4 頁)
柄長一尺五寸,可容雙手把握,刀刃長且特別寬大厚重,上部呈平線形。步兵在近身交戰時,一刀砍去,可斷敵首級或四肢。短刀在明清時代仍然是軍隊的主要兵器之一。據《清史演義》上記載,清朝皇太極登基後,第一次出師的陣容是,由滿、蒙、漢組成的六軍:馬隊步隊、長槍隊、短刀隊、強弩隊、藤牌隊……那時短刀隊所使用的戰刀接近於我們後來所見過的“馬刀”。這種刀還有那種稱作“大刀片”的軍刀,一直延用到抗日戰
唐代弓分為長弓、角弓、稍弓和格弓四種。長弓用作步戰,角弓用於騎戰,稍弓和格弓是狩獵用弓和皇朝禁衛軍用弓。唐宋以後直到明清,弓的形制日趨單一化,大致可分為常用弓和練習弓。前者注重射擊的準確度,後者練習張弓的臂力,所以練習用的是“大弓”和“長弓”。明朝特別重視弓的選材與製作,一把弓所用的材料,往往分別來自許多地方。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各代朝臣都十分重視弓的製作和使用。因為在古代戰爭中,“兩軍相遇,弓弩在先”。無論是攻守城鎮,還是伏擊戰、陣地戰都可以弓箭為利器,“先下手為強”。自火器問世之後,弓箭仍以它輕巧靈便、射中率高之長而繼續服役軍中,一直延用到清朝末年。時至今日,我們在體育競技場上,仍能目睹射箭神手的英武風姿。
唐代的一部兵書《神機制敵太白陰經》記載,拋石機通身用木料製成,炮架上方橫置一個可以轉動的軸,固定在軸上的長杆稱為“梢”,起槓桿作用。只有一根木杆的稱為“單梢”,設多根木杆的叫“多梢”,梢越多,可以拋射的石彈就越重、越遠。古代炮梢最多可達13梢。梢所選用的木料需要經過特殊加工,使之既堅固又富有彈性。另外由於拋石機是運用槓桿原理製造的,所以炮梢的長度及力臂和阻力臂的比例都要精心測算,一般炮梢長約2。5~2。8丈。梢的一端繫有“皮窩”,內裝石彈,另一端系炮索,長約數丈,小型炮的炮索在1~10條不等,大型炮多達百條以上,每根炮由1~2人拉拽。拋擲石彈時,先由一人瞄準定放,拉索人同時猛拽炮索,當炮梢系索一端猛落的同時,另一端的皮窩迅速甩起。石彈借慣性猛地丟擲,射程可達數百步。”。757年,史思明圍攻太原,李光弼就是用拋車擊退史軍的。那時,拋車可分為輕型、中型、重型三種:輕型拋車,由兩人施放,石彈重半斤,用於迎敵作戰;中型拋車在單梢、雙梢、旋風、虎蹲等,用40~100人拉炮索,可發射25斤重的石彈,射程達80步;重型拋車有五梢、七梢炮,要150~250人拉炮索,發70~100斤重的石彈,射程可達50步。這種重型炮十分笨重,使用時須固定炮架,多用於攻守城池。
盾牌按製作材料的不同又可分為木牌、竹牌、藤牌、革牌、銅牌、鐵牌等。其中用木和革製作盾牌的歷史最長,應用也最普遍。商周時期,盾多用於車戰和步戰,用木、革製做或者用藤條編制的盾是軍隊中的重要防衛武器。這時的盾,形狀近似長方形,前面鑲嵌青銅盾飾,有虎頭、獅面等,個個面目猙獰,令人望而生畏,藉以恐嚇敵人,增強盾牌的防護效能。有一種木盾特別流行,頂上有雙重弧花紋,呈長方形,表面塗漆,並繪有精美的圖案。藤牌也是軍隊中常用的一種盾牌。最早出產於福建,明代中葉傳人內地。藤牌是採集山上老粗藤製作的,一般編製成圓盤狀,中心凸出,周簷高起,圓徑約三尺,重不過九斤,牌內用藤條編成上下兩環以容手臂執持。這種藤牌,編制簡單,使用輕便,加上藤本身質堅而富有伸縮性,圓滑堅韌,不易兵器砍射破入,所以藤牌傳入內地之後,很快便成為步兵的主要裝備之一。
唐朝的甲制共有13種,其中明光鎧、光要鎧、細麟鎧、山文鎧、烏錘鎧和鎖子甲都是鐵製的。“明光鎧”的前胸和後背各有一面像鏡子一樣的金屬圓護心,太陽照射時即閃閃發光,因此得名。鎖子甲是一種用鐵鏈銜接,互相密扣,綴合而成衣形的鎧甲。這種甲穿起來柔和便利,比大型堅甲輕鬆。為適應步兵野戰的需要,在唐代供步兵使用的步兵甲有了很大發展。據《通典》所記,當時每隊戰士有60%的人裝備有鎧甲,而漢代軍隊披鎧甲計程車兵僅佔總數40%。這種步兵甲的基本形制是:身甲前後片在雙肩上用帶聯扣,兩肩所覆披膊作獸皮紋,腰帶下垂有兩片很大的膝裙,上面疊綴著幾排方形的甲片。宋代的“步人甲”就是由這種鎧甲演變而成的。唐代的甲雖然種類繁多,式樣各異,卻主要供騎兵穿著,戰馬一般不披甲,這樣在作戰時騎兵機動性大,以輕捷快速而取勝。另外,唐代制甲,還講究外觀華美,往往塗上金漆或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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